“中间”与“中产”
      
          如上所述,对于新生的中间阶层,“阶级”的称呼不如“阶层”更符合本意和
      时代背景。同时,我们还面临着另外一个选择:是中“间”阶层还是中“产”阶层?
      
          在英文中,无论“中间”还是“中产”,它们都来源于同一个英文词汇“middle”。
      从字面本身来看,“middle”只有“中间”的意思,并没有包括“产”的涵义。那
      么,为什么我们在传统上更多地使用“中产”而不是“中间”呢?这涉及社会结构
      划分的基本标准问题。
      
          “中产”这种用法和传统阶级理论中的阶级划分标准是一脉相承的。传统阶级
      理论的前提是,社会组织的首要功能在于满足人类的需要——衣、食、住、行,生
      产系统是核心,其他社会要素是围绕生产系统形成的,分配不过是生产的附属功能。
      将阶级定义为“在生产机制中担任相同角色的人们的集团”,是从“生产第一性”
      这一假设中衍生出来的。因此,对阶级进行划分的惟一标准是人们在生产关系中所
      处的地位,即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他们在生产方式中所起的作
      用,获取社会财富的方式、数量等。这样,资本家是工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称为
      “资产阶级”;工人是所有被雇用者(包括农业工人),称为“无产阶级”;而地
      主是土地资产所有者,称为“地主阶级”。
      
          但是,这种阶级划分标准却在定义中间阶层时发生了困难。中间阶层主要包含
      两部分:小资产者和专业技术与管理职业群体。“在现代文明已经发展的国家,形
      成了一个新的小资产阶级,它摇摆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并且作为资产阶级
      社会的补充部分不断地重新组成。”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
      社,1997年版,第52页。这个“新的小资产阶级”,指的是小工业家、小商人、小
      食利者、手工业者和拥有少量土地的农民等。而逐渐壮大的新兴中间阶层主体是专
      业人群,如律师、医生、企业管理人员、政府职员等。如果说前者仍然可以从生产
      资料的占有上来界定,与传统阶级理论相契合,那么后者就不能单纯根据生产资料
      的占有来界定了。因为虽然他们拥有明显高于产业工人的收入、财富、社会地位、
      文化素质等,但他们和工人阶级一样,几乎没有通常意义上的“生产资料”,同属
      于资产阶级的被雇佣者。这样,这些新兴社会群体应该归为“无产”阶级,而不是
      “中产”阶级。
      
          要从理论上解决中间阶层的社会结构地位问题,只有放弃传统的生产资料一元
      标准。韦伯认同马克思重视经济基础的传统,但他是从经济的商品关系而不是生产
      关系来进行阶层(或阶级)分析的。他认为,阶层(或阶级)是由具有共同生活命
      运的人组成的,而生活命运又是由他们处理商品的技艺以获取收入的能力决定的。
      因此,财产而非生产资料才是一个阶级的特征。而且,财产并非阶级的惟一标准,
      它是和个人声望、影响力(或权力)一起构成阶层(或阶级)共同体的多元标准。
      这是西方社会分层理论的基本渊源,并在研究者中成为主流,被称为新韦伯主义。
      西方主流的社会分层理论继承了阶层划分的多元标准的思路,但并非机械地接受韦
      伯划分阶层的经济、权力与声望三个界定标准,而是在韦伯思想的基础上进行了扩
      展,并特别强调了职业分层标准。准确地说,韦伯为西方学者提供了对马克思一元
      标准的反思,以及从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个领域内选择分层维度的新思路,如财
      富、声望、影响力、职业、教育素质、生活方式等标准中的一个,或若干个标准所
      形成的综合体系。
      
          因此,在中间阶层的界定上,从来都没有使用过纯粹的生产资料一元标准。中
      间阶级或阶层可以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与其他传统社会组成(如资产阶级、无产
      阶级、地主阶级等、贵族阶级等)不同的社会构成,其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整体社
      会结构中的“相对中间性”地位——当然,具体如何界定这种相对中间性需要另当
      别论,但绝非简单生产资料意义上的“中产”特征。
      
          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继承了传统阶级理论的内核。同时,它们在面对
      传统阶级理论解释中间阶层乏力的现实面前,对一元化的生产资料标准做出了调整,
      从而在中间阶层的界定上比传统理论更加灵活、精致。如美国学者赖特的“矛盾阶
      级地位”理论,在剥削与阶级的关系问题上,他仍然坚持认为财产的不平等是剥削
      存在及阶级划分的基础。同时,他赋予财产更加宽泛和新颖的内涵,认为不平等分
      配的财产不仅指生产资料财产,它还包括劳动力财产、组织财产和技能财产。拥有
      生产资料财产的是资本家、小雇主和自雇小业主,拥有劳动力财产的是工人阶级,
      而另外两种财产的拥有者则是从事管理和技术职业的中间阶层。这些中间阶层受到
      拥有生产资料财产的资本家的剥削,同时依靠所拥有的管理财产和技术财产剥削他
      人。这样,中间阶层处于剥削与被剥削的双重矛盾地位中。Eric Wright: Class , 
      Crisis and the States, London: New Left, 1978.希腊学者、“新小资产阶级”
      论者普兰查斯持认为:劳动分为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从而把大部分从事非
      生产性劳动并领取薪金的中间阶层划归“新小资产阶级”,以区别于传统工人阶级,
      也有别于传统小资产阶级。而且,认为人们的阶级地位不应仅根据经济地位来确定,
      政治和意识形态倾向也是决定阶级地位的重要因素,从而绕开了生产资料界定标准。
      Poulantzas N:“On Social Classes ”, in A Giddens and D Held (eds
      ) : Classes, Power and Conflict,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2. 而马勒的“新工人阶级”论认为,在发达的工业社会中,随着自动化程度的
      不断提高,生产工人将愈来愈少,非生产工人即技术工人和研究人员、管理人员会
      愈来愈多。工人阶级除了要直接生产有形的产品,还要生产无形的“生产条件”,
      即为生产提供技术、管理和服务等。这样,工人阶级不仅包括传统蓝领工人,还包
      括那些生产“生产条件”的科研人员与组织者等,称之为“新工人阶级”。 
      
          由于新马克思主义对传统阶级理论中的生产资料界定标准的泛化,其结论与新
      韦伯主义往往异曲同工。但我们很自然地提出这样的疑问:这还是严谨的传统阶级
      理论吗?与其不遗余力地修正、篡改原有的界定标准,为何不直接开拓新的思路来
      思考中间阶层基本概念?
      
      
      
          实际上,新韦伯主义的中间阶层多元界定方式一直是西方社会分层理论的主流,
      也是当前国内分析中间阶层的主要理论起点。如此以来,既然中间阶层这个社会力
      量的界定标准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生产资料一元论,甚至不再是经济一元论,
      就没有必要仍然沿袭带有一元论色彩浓厚的“中产”的称呼。“中间”这个名称在
      涵义上更加具有弹性和包容性,这也更加符合“middle class”中“middle”的原
      意。 
      
          而且,在当前大力推进和谐社会构建的历史阶段,要使“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
      广泛调动”,“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
      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参见胡锦涛:《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大力促进社会和谐团结》,载《人民日
      报》,2005年2 月20日版。在这种大背景下,如果仍然使用“中产”阶层的称呼,
      无疑强调了生产资料在社会分层中的突出作用,使在生产资料占有程度上存在差异
      的社会各阶层间的矛盾得以凸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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