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陈锦清脚上有两个疤,这是故意烫的,因为当地有一种说法,如果一个小孩不
      好养,就用烙铁给他打一个印,陈锦清的母亲为了保险,给他烙了两个,一只脚一
      个。
      
          陈家兄弟姐妹六个,陈锦清捧行老三,他出生时不足月,只在娘肚子里呆了7
      个月,生下来才3 斤重,从小病多得要命,看看要养不活的样子,当娘的狠狠心,
      依着老辈的风俗,在儿子脚底心烫了疤,结果命是保住了,但苦却没少吃。
      
          在陈锦清的童年记忆中,对饥馈的印象最深。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难受——他
      记得在七八岁的时候,赶上三年自然灾害,没有粮食,只靠吃番薯藤充饥,原本就
      先天不足的阿清,饿得像非洲的灾民,细细的脖子顶着一个脑袋,好像随时给人一
      种顶不住的感觉。有—次,几乎没有任何感觉,他一下子就昏了过去,人事不省,
      送到医院才知道,是由于严重的营养不良。医生给他开的药方,阿清记了一辈子—
      —二两半红糖。当场灌了一杯,马上就好了——母亲的眼睛里闪着泪花,她把剩下
      的红糖小心翼翼地拎回家。她问阿清,你饿得昏过去为什么不说呢?从此,她对这
      个儿子格外关照,在家里条件稍微好一点以后,做母亲的立刻宣布要给阿清搞“特
      殊化”——每天一个鸡蛋,烧开水的时候放在水壶里,水烧开了鸡蛋也熟了。
      
          那是全家唯一的待遇——两个哥哥三个妹妹都没有。
      
          从12岁开始,一直吃到16岁,阿清总算脱离了性命之忧,但是和他的哥哥比,
      他还是一根豆芽菜,浑身上下瘦得全是骨头。现在的陈锦清,一表人才风度翩翩,
      谁能想得到他早年间差一点就被饿死呢?他一米七二的个头,在南方人里不算矮了,
      但是和他的两个一米八○的哥哥比,差得就不是一点半点。他自己有的时候会有些
      遗憾地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没有东西吃,耽误了。
      
          陈锦清坦率地承认,他对贫困生活有一种恐惧,正是这种恐惧,使他区别于另
      一些人——“现实对我的驱动力很大,我不想重复周围人的生活,我要脱离这种贫
      困而艰辛的日子。不过那个时候,想脱离但没有办法脱离。所以我常说我是生在新
      社会,长在多灾多难时期,得益于改革开放。”
      
          阿清长到16岁那年,家里人认为他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所以“鸡蛋待遇”取消
      了——那是妇女生了儿子才可以吃的,阿清吃了好多年,已经是家里人对他的厚爱,
      现在该是他回报家庭,为父母作贡献的时候了——他去做了学徒,当车工。那是一
      个大队的企业,70来个人的工厂,生产车床,三班倒,一个班八小时。陈锦清回忆
      起来,他实际上就是—个童工,人站起来,脖子刚刚够到车床。这么费劲巴力踮着
      脚后跟干了一年,赶上插队,阿清就以一个高中生的身份去了一个离家有十几里地
      远的农场,不过这次他在田里只干了70天的农活儿,就被贫下中农推荐到了农场的
      综合厂,那是一个以修农机为主的厂子。
      
          这是阿清第一次尝到“懂技术”的甜头——他之所以被推荐,并不是因为什么
      关系背景,而是因为一个偶然事件——那个时候,拖拉机是很宝贝的,开拖拉机的
      人被尊称为“拖拉机手”,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当上的。有一天,农场的拖拉机开
      到半道儿不动了,围了一大群人,拖拉机手急得满头冒汗。阿清因为做过车工,所
      以对拖拉机多少也知道一点,他就上去说我给你修修看——一个很简单的技术故障,
      他上去拨弄一下就好了。
      
          那是—个多么纯真的时代,贫下中农觉得这么“个能干的小伙子不能再上地里
      种庄稼了——那属于大材小用,他应该去大队的厂里,专门修理各种农机!
      
          就是这么一个偶然的事件,使阿清爱上了“技术”——因为有“技术”,他得
      到了不同的待遇——从那以后,他开始自学高中的数学物理,慢慢地连微积分也学
      了,在工厂里,他虽然年纪小,但因为有技术,所以成了师傅,还给配备了学徒,
      城里来的知青要学修理农机,都要管那个瘦瘦弱弱的大男孩叫声“阿清”老师,语
      气既羡慕又恭敬。
      
          于是,阿清有了更多自己的时间,甚至他有甲—独的房子。因为他兼管大队的
      武器库,所以他要守着武器住。那时候,一般的知青都住在一起,睡大通铺,但阿
      清例外;平常的活儿有徒弟干,那个徒弟说是“学徒”,实际上和阿清同岁,不过,
      大家是凭本事吃饭,所以只有遇到徒弟解决不了的问题,阿清才出山。
      
          阿清插队的农场有一个很诗意的名字——飞云江农场,在浙江温州瑞安县的海
      边,风景秀丽。那些和阿清一起插队的高中同学,有空就骑车回家——那是真正的
      十七岁单车,成群结队聚啸成林——因为农场的地理位置,季风每天晚上是从海上
      吹向城里,凌晨再倒过来,从城里吹向海上。因此,只要是黄昏时骑车回家,清晨
      再回到农场,两边都是顺风顺水,非常舒服。如果哪天逆风,那天就要下雨。但是,
      阿清不这样,第一他没有自行车,第二他那个时候喜欢上了另一件事情——读书。
      
          住在武器库的套间,窗外就是农田,清明前后,彻夜蛙鸣。就在那一片蛙声中,
      阿清读完了青年自学丛书。他迷恋书中的世界,他甚至抄厂一本艾思奇的辩证唯物
      主义,并且开始对文学感兴趣。如今,陈锦清已经是知天命的年纪,回忆那段时光,
      他说:“其实,没有一种经历是浪费的,只要你用了心。”
      
          他常常感慨现在的入学生,很多是满堂灌出来的,尤其是20世纪如年代的。他
      认为应试教育最大的问题就是让人越学越死,知识面非常窄,这样学出来的人,最
      多只能在池塘里做,无法成为大家。
      
          “比如说我们做生物工程,其实对形象思维的要求也是很高的,否则你虽然说
      知道这个基因表达那个基因表达,但是那些都是零碎的,无法形成轮廓,没有轮廓,
      哪里有科学模型?可是一个好的形象思维,能够帮助你把深奥的科学还原为一个很
      形象的东西,让你浮想联翩,触类旁通。”
      
          陈锦清认为插队生涯对他的人生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他在那段岁月里,养成
      了一个人默默读书的习惯,而那个时候他的记性好得要命,完全是过目不忘——没
      有书读的时候,他就静静地回味书中的内容——那个时候,他有那么多的兴趣,甚
      至曾经迷恋过写作——据说出自他笔下的文章让广播站爱不释手,认为有鲁迅的风
      格。
      
          除此之外,插队对陈锦清还有另一层意义——他更加恐惧贫困的生活——那是
      一种朴素的恐惧,带着朴素的厌恶。当然,在那个年月,他是不能表达这种厌恶和
      恐惧的。在寂寞枯燥的青春岁月中,陈锦清庆幸自己懂一点点技术,这使他能够比
      其他人生活得自由一些,虽然也艰辛,但比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辛,要好得多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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