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拼团”是旅行社业务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旅行社因成团人员不足,可以将团
      员转给有业务关系的符合资质的其他社,但旅行社应将拼团的事实及接团旅行社的
      服务情况如实告知消费者,并不得降低接待服务水平。一些违规旅行社利用这一
      “行业惯例”,收客后将团员转卖给其他旅行社。据资料显示,有的旅游团被多次
      转卖(多至3 次),最终接待地旅行社不能按出发地收客旅行社当初答应的条件办
      团,违反对消费者的承诺。
      
          一些游客报名参加境外游线路,明明是冲着一些大旅行社的招牌而去,不料临
      到出发前,旅行社方面却会忽然变卦,称原有的线路报名不满额,所以不得不和另
      一家旅行社合团出发,而后者的资质往往不如原来的这家大社。游客不知情,便也
      只能接受。其实这里面就经常有旅行社的“小九九”——有时候并不是该社没有线
      路,而是它将游客“卖”给另一家小旅行社,以便牟取更大的利润。
      
          一位资深旅游从业人士告诉我,中小旅行社的主要业务就是“揽客”和“卖团”。
      由于自身能力不足和资金匮乏等原因,一些中小旅行社并没有开展国际甚至国内旅
      游线路的能力,只是收客后将其转卖给其他旅行社,这种做法被称为“卖团”。据
      调查,一般来说,卖一个国际团的利润可达600 元人民币,组团社的利润也不过如
      此,而官方允许的互为代理制度下的转团利润只有100 元左右,所以目前旅游市场
      上买团卖团现象屡禁不止。
      
          1 游印度莫名被甩
      
          “十一”黄金周到了,30多位来自不同旅行社的团员,带着期盼的心情,准备
      利用难得的长假,体验印度探秘之旅。此时,他们并不知道,从此开始的6 天行程
      中,他们所体验到的,并不是印度的博大精深和神秘魅力,而是由黑心旅行社带给
      他们的欺骗和闹心之旅。
      
          这30多位团员,分别来自国内几家具有专业水准的大旅行社。
      
          在出团之前,所有的团员并不了解拼团的情况,尤其国旅,中旅等大的旅行社,
      始终强调是自己的旅行社组团,于是,团员们出于对大的旅行社的信任,纷纷缴纳
      了7000~8000元不等的团费,参加了印度探秘之旅,而正是由于拼团,引发了整个
      旅程中许多的问题,让本来充满期待的旅行,变成“苦难之旅”。
      
          几家旅行社都没有在出发前按照国际旅行团的惯例召开说明会,他们对将要前
      往的印度的了解,基本上都是自己在网络或者杂志上了解到的,出团通知,也是在
      出发前一天才以传真等形式发到团员手中的。并且,在出发前不到6 个小时才通知
      团员行程改变,并且未作出任何说明。
      
          各旅行社都没有派出自己旅行社的专业的领队在集合地点(北京首都机场)接
      团,甚至出团通知上载明的行程领队李某也根本没有出现在首都机场,团员在完全
      没有组织的情况下自己办理完各种通关手续后,在惶恐中登上开往印度新德里的飞
      机。
      
          而这个领队在众多团员的电话寻找中,才在上海转机时出现在飞机上。经追问,
      此人未能在北京接团的真正原因,是其根本就不在北京,而是一直在上海,并且也
      是在上海登机出发的!在到达新德里机场后,此领队也并没有履行他的领队职能,
      完全任由团员自己办理出境通关手续,并且对团员们的投诉置若罔闻。
      
          领队对于一个国际旅行团而言,是至关重要的角色,而这个领队在印度境内仅
      4 天的旅程中“蒸发”了两天,把团员直接丢给当地地陪和一个并不是导游的小姑
      娘,并且对自己的“失踪”不作任何解释,因为他的不负责任,旅程中出现的问题
      根本无法得到解决。
      
          当团员们对旅程及“享受”到的服务极为不满的时候,李某却推卸责任,完全
      不承认自己是整个行程的领队,所以没有责任对团员们的旅程负责!最终在团员们
      以不离开印度不上飞机的抗议行为下,才承认自己是此次90多人(上海60人)的旅
      行团的负责人,隶属于一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而此公司在北京仅仅有个办事处而
      已。此时,团员们才知道,他们是被各大旅行团卖给了这个根本不知道有没有旅游
      从业资格的公司!
      
          2 泰国苦旅
      
          张先生夫妇在北京一家国际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个去泰国的旅游团,同时交纳
      了每个人4730元的团费和每人1000元的自费项目费用,旅行社则承诺,出境后除给
      导游的小费外,不必再交任何费用。
      
          但是旅行社由于一些原因未能组团,就将张先生等人转包给了另一家旅行社,
      令张先生夫妇意外的是,出国后,第二家旅行社的导游又向自己索要每人2000元的
      自费项目费用,不交就不能随团活动,甚至不能住预订好的酒店,不能坐旅游团的
      车。张先生认为自己已经在前一家旅行社交纳了团费和自费项目费用,并得到其
      “到境外不必再交纳除小费外的任何费用”的承诺,自己不应该再交钱,而导游则
      称张先生在那家旅行社交纳的自费费用只是白天活动的费用,不包括夜间活动的费
      用,双方为此争执了好几天,一些旅游景点也因此没有去成,原来所设想的一趟
      “快乐之旅”成了“郁闷之旅”。
      
          更让张先生料想不到的是,回国后,他和夫人在首都国际机场出关处被这家旅
      行社导游等人纠众暴打受伤!
      
          于是,气愤的张先生不得不将两家国际旅行社以及出具旅游发票的第三家旅行
      社告上法庭。
      
          3 点击“旅游卖团”
      
          国家和地方消费者协会时常提醒游客谨防“卖团”陷阱,但这类陷阱似乎并没
      有因之而减少。
      
          在“百度”上搜索“旅游卖团”信息,居然达1400多条,可见这类闹心事不乏
      其例。
      
          ——天津的刘先生本来报名随本市某旅行社到美国旅游,结果该旅行社将刘先
      生转卖给了北京某旅行社。北京这家旅行社不守信誉,导致刘先生到美国后无人接
      待,又因语言不通,处处碰壁,吃尽了苦头。
      
          ——江苏漆女士等5 位游客参加了某旅游公司组织的攀枝花——泸沽湖——丽
      江七日游,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卖给了另一家旅行社,旅行社之间扯皮,全
      体游客长时间滞留在攀枝花火车站,途中,由于改变了行程,找不到住处和安排住
      宿不合理,造成游客之间为争床铺发生打架事件。
      
          ——上海离休老干部张先生和老伴回到阔别40年的四川老家,在朋友的建议下
      到九寨沟旅游。签订合同的是西南某旅行社,合同中并没有说会转团或联合发团,
      但第二天出发时,来宾馆接他们的人却是成都另一家旅行社的人员。接着几天的旅
      游,接连发生不愉快的事情——汽车晚点、景点“缩水”,购物上当,回成都后向
      签约旅行社讨说法时才知道,真正发团的是第三家旅行社,其间老人被“卖”了两
      次。
      
          旅行社非法卖团危害很大。其一,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其二,
      常常造成旅行社之间责任不清,互相“踢皮球”。其三,导致有些旅行社只顾自身
      利益,不顾游客利益和安全。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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