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岁月悠悠,何以为忧?”“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为政之要在于安 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历史告诉我们,百姓疾苦乃天下最大隐忧。于是, 当范仲淹吟出“先天下之忧而忧”时,那哲理性的语句便成为千百年来无数庙堂之 士的精神坐标。尤其在今天,当看不起病等各种“忧”让民众眉头紧皱时,当看得 起病等各种“盼”让民众望眼欲穿时,更需要政府以“先天下之忧而忧”的态度为 民解忧,更需要政府之“盼”植根于民众的个人之“盼”,并超越民众之“盼”, 以服务和责任来体现一个现代文明国家真正的“主权在民”。 造成农民贫困的因素很多,比如自然条件、农民本身的文化素质等等,但在现 阶段,农民的贫困主要根源还在于权利的贫困。 调查发现,尽管中央免除了农业税,然而,许多地方的农民负担并没有减轻: 农民依然要面对义务教育的乱收费;农民依然要承担许多说不清的农村收费和罚款 ;农民常常遇到农资质量问题无法解决;农民土地权益常常遭受被侵害;有些基层 政府忽视甚至侵害农民的权益。这些现象都是造成农民新一轮贫困的不可忽视的根 源,而这些问题的产生就主要跟农民权利的缺失,跟农民的权利贫困有关。 现行法律对于农民权利虽然有所强调,但实际上真正能具体落实农民权利的的 法律却是少之又少。按《选举法》规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数四倍于城镇,也 就是说农民的选举权只是城市居民的四分之一,很多地方的县级以上人大已经成了 “官员和富人的俱乐部”;法律还规定农民不能成立自己的维权组织。《农业法》 中虽然增加了“农民权益保护”章节,但主要是围绕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在农业生 产中的权益尤其是经济权益不受侵犯,而农民的政治权益、社会权益和农民工的各 项权益还有很多没有体现。因此,解决农民看病难和看不起病的问题,最根本的是 要切切实实地增加和保障农民的权利。要保障农民的选举与被选举权,有权监督制 约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让农民能有权成立自身的维权组织;要提高农 民代表的比例,并保证农民代表参与决策的权利。农民在权利上实现了“国民待遇”, 那些诸如教育、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等方面同样也会逐步走向“国民待遇”,我 们才可能真正走向共同富裕,从而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 一个社会的医疗保障制度绝不应仅仅是“富人的俱乐部”,而应是社会所有成 员的“保护伞”。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两会”期间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世界上 大多数人是贫穷的,所以如果懂得‘穷人的经济学> ,我们也就懂得了许多真正重 要的经济学原理。”确实,解决中国的许多问题,都应该立足于“穷人经济学”去 思考、去谋划。政府官员、富人、经济学家都应该学一下“穷人经济学”,使中国 的改革让更多的老百姓尤其是农民从中受惠。任何时候,卫生事业都不能偏离为大 多数人服务的方向,都要承担起维护公民健康权益的责任。 所幸,我们的国家已经开始采取一些措施解决农民看病难和看不起病的问题, 如取消农业税、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及提高国家补助标准等。 我们相信,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逐步加快和各级“公仆”科学发展观的确 立,随着各级党政和在城市里生活优越的人们对农民的雪中送炭,随着农民的自醒 自强,广大农民的收入将会普遍增加,看病难和看不起病的揪心问题将会逐步得到 解决。 我们迫切期盼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