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失败到成功?
      
          《21世纪》:国有股减持曾经一度令证券市场曙光再现,但是,就是那次目前
      为止最有可能出现突破、也是各方参与最广的方案最终流产,那次改革失败的原因
      在哪里呢?曹凤岐:2001年国有股减持以失败而告终,最大的原因在于减持的目
      的、方法不对。减持国有股跟社保基金不应该挂钩,用其他办法直接充实社保基金
      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通过这种办法从股民身上再去拿钱呢?解决公司化、市场化、
      国际化问题,才是国有股减持的最终目的。从方法上看,实际上是用高价来进行减
      持,让老百姓拿更多的钱去买高价的股票,肯定要失败。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
      政府想在全国拿出一个统一的国有股减持方案,这是很难实现的。我认为国有股
      市场减持的停止,并不意味着这个减持和流通工作完全停止了,应该继续进行。我
      认为在非常复杂的情况下,不要出台全国统一的方案,只要有一个减持和允许流通
      的原则就可以了。张文魁:首先,我有三个说明:第一,非流通股的控股股东损
      害流通股股东利益的现象,在中国的确比较普遍,而且也比较严重;第二,股权分
      置的存在,的确扭曲了市场;第三,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实现全流通,的确很有必
      要。但是,我也有四个重要提醒。第一,不要把矛头对准所有的非流通股股东,
      有些非流通股股东是“无辜”的。非流通股股东包含了一些持股比例小、非控制性
      的非流通股股东,他们从来就不掌握上市公司的业务,也从来没在上市公司拿到过
      一分钱,跟上市公司根本没有业务往来,连关联交易都没有,甚至他持有的这一点
      股份从上市以来就没转让过。更有甚者,由于上市公司走下坡路,每股净资产可能
      低于他们当时的入股价。你说这些非流通股股东也是掠夺者,也要“革”他们的
      “命”,对吗?第二,也不要把矛头完全对准国有股或者是国资委。很多的非流
      通股是国有股,但是也要看到,这几年来,有一些非国有的企业已经上市了,即使
      国资委姿态很高,也解决不了非国有的非流通股问题。第三,认为把股权分置解
      决了,中国的证券市场的根本问题就解决了,就是一马平川,这也是不对的。第
      四,对于现在寄予“厚望”的分散决策、类别股东投票等办法的可操作性,我是抱
      怀疑态度的,通过这种办法来使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达成一致,经济学上的
      “交易成本”是非常高的,搞不好就导致消息满天飞、股价打摆子,吃亏的还是流
      通股股东。《21世纪》:对于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曾经对中小企业板寄予厚
      望,但目前看来那里并没有出现新的希望?曹凤岐:中小企业板没有制度创新,
      关键在于我们现在还在继续我们的错误。如果是单单为了恢复深交所的交易而开设
      中小企业板还不如不开。我的想法是如果存量问题一下子很难解决,可以实行老股
      老办法,新股新办法。历史上遗留的一些问题,我们慢慢解决,但是新发行股票,
      应该以全流通的方式来进行。把存量慢慢地化解掉,不要再增加非流通股增量。
      在2002年1 月底证监会的一个座谈会上,我提出了老股老办法,新股新办法的主张,
      我认为,根据《公司法》,发起人可以低价折股发行,因为发起人可以享受创业利
      润,或者是一股一块钱,一股一块五都可以,因为原来的企业是发起人的,有原来
      的资产、利润、产品甚至品牌,这是允许的。但是按照《公司法》规定,发起人不
      应该超过35%,现在很多的发起人基本上70%,他们都是低价去购买股份,而向社
      会公众的溢价发行收益作为公积金按股东持股比例分摊,实际已经侵占了流通股股
      东的部分权益,也对非流通股的减持和流通设置了价格障碍。所以,我的建议,
      按照《公司法》,发起人股份不得超过35%,其余65%,可以向社会发35%,再向
      其他法人定向发行30%,也可以全部向社会发行,但是向法人定向发行的股票的价
      格必须和向社会公众发行的价格是一样的,没有价格的差额,就可以按二级市场价
      格流通了。根据《公司法》发起人股在三年以后也可以流通。《21世纪》:在
      新的解决方案中,争论最多的是定价问题,关于定价,还有哪些办法呢?历史成本
      谁来承担?曹凤岐:我觉得,让市场定价是最好不过的,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很难实行。因为市场定价,就可能还是国家高价减持,市场不接受,老百姓也不接
      受。而且,历史价格不完全是市场定价所形成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东西,非
      得要市场去解决,可能带来很大的问题。对于市场定价,最初证监会搞了一个征
      求意见稿,实际上老百姓是不接受的。后来最典型的,就是张卫星等人提出的国家
      股缩股或给流通股股东送股的方案,这个方案可以说赢得了90%以上股民的赞成。
      
      
      
          基本在理论上是这样的,国家占了老百姓的便宜,国家要吐出来,要么就是国
      家股缩股,要么是送股,用来平衡价格。我个人认为,这个方案是很难实现的。
      我主张以净资产为基础定价,只要现在的净资产比较合理,大家都可以接受。2004
      年国资委发了一个文件也提出,只要不低于净资产,国有资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转
      让。
      
          张文魁:现在大家在全流通的问题上争来争去,核心的问题是定价,但定价
      的背后有一个很可怕的理论基础——“产权不清论”,即所谓的非流通股股东产权
      是不清的,非流通股股东产权的相当部分属于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应该通过全
      流通的实施把这些财产拿回来。这个理论基础是很危险的,实际上是一个“打土豪
      分田地”式的理论基础。我把这种论调称为“发行原罪论”,即把发行价高当成了
      一种“原罪”,如果抱着这样一种理论,要解决中国证券市场的问题岂不是要真的
      “推倒重来”?曹凤岐:我倒觉得不要把国有股减持和民营企业一股独大的问题
      相提并论。我们所谓国有股减持,恰恰在于它是政府持股,和其他的企业持股和个
      人持股是不同的。我的意思就是别把王文京们和国有股扯在一起,在国外发起人也
      有创业利润的,他们的收益是合理的,但要注意发起人所占股份比例不宜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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