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问责制度体系
      
          建立问责制度体系
      
          《21世纪》:在问责体系的制度化方面,我们近几年的进展如何呢?
      
          甄小英:2002年7 月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其中第
      56条专门规定了“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第59条专门规定了“引咎辞职”,
      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
      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第
      60条规定了“责令辞职”,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2003年12月31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是
      监督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同时颁布实
      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规定了对党员干部的失职、渎职行为的直接
      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给予相应处分。
      
          2004年4 月8 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在“引
      咎辞职”一章中,第15条具体规定了应该引咎辞职的九个方面的内容:
      
          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在抗
      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
      的;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
      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
      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
      会管理等方面管理、监督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
      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条例》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影响恶劣,负主要领导责任的;疏于管
      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者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
      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
      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
      
      
      
          这些法规制度的出台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积极推进政治体
      制改革的实际步骤,也是从严治党,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
      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的一个抓手。《21世纪》:问责制
      度制定以后,关键还在于执行,最终使问责逻辑延伸到事实层面,对官员构成实际
      的约束,那么,我们该如何问责呢?
      
          李永忠:谈及问责制度的实施,首先要解决谁来问和怎样问的问题。
      
          谁来问?党政组织要问责,专门监督机关要问责,群众要问责,媒体要问责,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也要问责。权力架构是一个金字塔形,对权力的监督应该是
      一个倒金字塔形。尤其对主要领导的监督,倒金字塔是多层次的,全方位的。如果
      大家都认为官太好当了,那么可以肯定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问责的太少,甚至可
      能没有问责,才会出现“越是大官越好当,越是小官越不好当”的现象。
      
          怎样问?我觉得就是要依法依纪,按照有关的实体和程序的规定去问,不能乱
      问,这就需要制定和细化相应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来保障。杨凤春:中国官员在
      “文革”以前,革命意识形态在起作用,有革命信仰。“文革”结束以后,政治道
      德和行政道德都出现了一些问题,而这正是问责制的基础。任何制度都是可以被毁
      灭的,制度的严密程度永远没有人心计深而且细,所以提升官员的基本道德和伦理
      意识,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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