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理论(5)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爱如果不是仁慈的命运保护婴儿免于意识到离开母体、离开
      子宫内环境的焦虑的话,那么就在他诞生的一刹那,婴儿就会感到死亡的恐惧。甚
      至婴儿在出生后,它跟出生前也无多大区别;他不能辨认对象,不能意识到它自己,
      以及外在于它自身的外部世界。他只能感到温暖和食物的正刺激;但它不能把温暖
      和食物与其来源母亲区别开来。母亲就是温暖,就是食物,就是满足与安全的愉快
      状态。用弗洛伊德的术语来说,这种愉快状态就是自恋的一种形式。外部存在——
      人和物——只有在能满足或是阻碍婴儿身体内部状态的条件下,才是有意义的。实
      在的只是婴儿内部的东西;外部的东西仅仅当他们是我的需要的时候才是实在的—
      —而恰恰不是因为外部事物自身的品质或需求。
      
          当孩子不断生长、发育,他就开始有能力以事物的本来面目来感知事物;被喂
      饱的满足变得跟母亲的乳头不再一样,母亲的乳房跟母亲本身也不再是一回事。最
      终,他能把口渴、满足它的乳汁、乳房和母亲看作不同的实体。他开始学会把很多
      其他事物感知为不同的事物,看作它们自己的存在。在这个阶段,孩子学会叫物体
      的名字。同时也学习了如何应付这些物体;开始懂得火是热的,会烫手;母亲的身
      体是温暖的,令人愉快的;木头是硬的,而且很沉;纸很轻,易撕碎。他也开始学
      习同人打交道:我吃,母亲就笑;我哭,母亲就把我抱进怀里;我要是能走一段,
      母亲就会表扬我。所有这些体验都明确并整合为一种经验:我被人爱。我被爱是因
      为我是母亲的孩子。我被爱是因为我无力。我被人爱是因为我长得可爱并能赢得别
      人的喜爱。用一个较为一般的方式表述就是:我被爱是因为我是我所存在的那样,
      或更确切地说,我被爱是因为我本身。被母亲所爱的体验是一种消极的体验。我无
      须做什么以期得到母亲的爱——母亲是无条件的。我需要做的全部就是——我是我
      母亲的孩子。母爱是一种上天的赐福,是和平,无需努力,无须有资格才配得到。
      但无条件的母爱有其否定的方面。这种爱不仅不需要用努力就配得到,而且也根本
      无法用努力得到,无法创造,也无法控制。如果母爱在,就有天佑;如果母爱不在,
      所有的美好也将从生命中失去——我用尽所有的方法也无法创造出母爱。
      
          对大多数年龄小于八岁半到十岁的儿童来说,问题完全在被爱——在于他存在
      而被爱。到这个年龄的儿童还不会爱;他感激地、满怀欣喜地对被爱做出响应。在
      儿童的这个发展阶段,一个新的因素进入了画面:通过自己的积极努力来创造爱的
      感情。孩子第一次要给母亲(或父亲)某个东西——一首诗、一幅画或者别的什么
      东西。在孩子生命中,爱的观念第一次被爱转变为去爱,转变为创造爱。要从爱第
      一次开始发展到爱的成熟阶段还会花许多年。进入青春期孩子最终会克服他的自我
      中心;他人不再首先是满足个人需要的工具。他人的需要同自己的需要是同等重要
      的——事实上也许更为重要。给予比得到更能使自己满足,更能使自己欢愉;爱要
      比被爱更重要。通过爱,他也就从他的由自恋与自我中心构成的孤独幽闭的狱室中
      解脱出来。他体验到了新的融合、分享与协调。另外他还能感觉到用爱创造爱的力
      量——而不是由于被爱而产生的接受依赖;恰恰由于这个依赖的原因,他不得不保
      持弱小、无力、病态——或者说“好孩子”。幼稚的爱遵从下列原则:“我爱因为
      我被爱。”而成熟的爱遵从下列原则:“我被爱因为我爱。”不成熟的爱是:“我
      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跟爱之能力的发展紧密相关的是爱之对象的发展。人出生以后的最初岁月是深
      深依恋母亲的岁月。这种依恋在孩子出生以前就已经开始,那就是当孕妇与胎儿还
      是一体(虽然它们也是两体)的时候。出生以后在某些方面情况有所改变,但没有
      表面现象看上去那样有很大的变化。在母亲子宫外活着的婴儿仍完全依赖母亲。后
      来,日复一日,幼儿开始学会走路,学会说话,依据自己方式探究世界;随着孩子
      的成长,孩子跟母亲之间的关系也就失去了一些至关重要的意义,而孩子同父亲之
      间的关系却变得越来越重要了。
      
          为了理解这种由母亲到父亲的转换,我们必须了解母爱和父爱在品质上的本质
      差异。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过母爱。母爱就其本质来说是无条件的。母亲之所以爱
      新生儿,是因为新生儿是母亲的孩子,而并不是因为孩子满足了什么特定的条件或
      完成了某种特定的期望(当然,我在这里提到的母爱或者父爱都是指马克斯·韦伯
      的“理想类型”或是荣格的“原型”,不是指每个母亲和每个父亲都以这种方式爱
      孩子。我指的是在母亲和父亲身上体现出来的母爱原则与父爱原则)。无条件的爱
      跟每个人内心最深处的渴望是一致的,不仅仅孩子是这样,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另
      一方面,被爱是因为一个人具有某种品质美德,因为一个人配得到这份爱,这样的
      爱总是留下疑问。人们会想:也许我并没有能够取悦那个我期待着他来爱我的人,
      也许这,也许那——总而言之人们总是担心爱会消失。此外,配得的爱常常会使人
      有一种痛苦的情感:我之所以被人爱不是因为我自己,而是因为我能取悦对方,—
      —归根结蒂我完全不是被人爱的,而是被人利用而已。因此毫不奇怪,我们所有的
      人,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都牢牢地坚持着对母爱的渴求。大多数的孩子都有幸得
      到母爱(我们后面再谈在什么程度上得到母爱)。作为成年人,这种对母爱的渴望
      更难得到实现。在令人满意的发展过程中,这种渴望始终构成了性爱的一个部分;
      它经常在宗教形式中得到体现,或者更多的是体现于神经过敏的形式中。
      
      
      
          孩子同父亲的关系则跟与母亲的关系截然不同。母亲是我们所之由来的家,是
      大自然、土地和海洋。而父亲则不体现任何一种自然家园。在早期阶段,孩子同父
      亲很少有什么联系,其重要性根本无法跟母亲相比。父亲虽然不代表自然世界,却
      代表了人类生存的另一极:代表思想的世界,代表人造物,代表法律与秩序,代表
      纪律,代表旅行与冒险。是父亲来教育孩子,向孩子指出踏进世界的路径。
      
          同父亲的功能紧密相关因素是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私有财产的产生,以及财
      产可由众子之一来继承等现象的发展,父亲就开始期待那个将来能够托付财产的人。
      很自然地,父亲总是挑选他认为最合适当继承人的儿子,也就是与他最相像,因而
      也是最讨他欢心的那个儿子。父爱是有条件的爱。父爱的原则是:“我爱你,因为
      你实现了我的期望,因为你履行你的义务,因为你同我相像。”正如同无条件的母
      爱一样,有条件的父亲有其肯定的一面,也有其否定的一面。否定的一面是父爱必
      须靠努力才配得到,在辜负父亲期望的情况下,就会失去父爱。父爱的本质在于:
      顺从是最大的美德,不顺从是最大的罪孽,不顺从者将会受到失去父爱的惩罚。父
      爱肯定的一面也同样重要。因为父爱是有条件的,所以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赢
      得这种爱。与母爱不同,父爱可以受我的控制。
      
          父母对孩子的态度跟孩子需要是一致的。婴儿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需要
      母亲无条件的爱和照顾。六岁之后,孩子就需要父亲的爱,父亲的权威和指引。母
      亲的作用是给孩子生活上的安全感,而父亲的任务是教育他,指导他应付他生在其
      中的这个社会所带给他的问题。在理想的情况下,母爱不会努力去阻止孩子长大,
      不会奖励孩子的无能。母亲应该对生活有信心,不应该过分焦虑,也不应该把她的
      这种焦虑情绪传染给孩子。她生活的一部分应该是希望孩子独立并最终离开自己。
      父爱应该受一定的原则与期望的支配;父爱应该是宽容的、耐心的,而不应该是胁
      迫的和专横的。父爱应该给正在成长的孩子一种对自己的能力产生越来越大的自信
      心,最后允许孩子成为自己的权威,从而无需父亲的权威。
      
          一个成熟的人最终能达到这样一点:他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他
      发展了母亲的良知,也发展了父亲的良知。母亲的良知对他说:“你的任何罪孽,
      任何罪恶都不会夺去我对你的爱和我对你的生活、你的幸福的祝福。”父亲的良知
      却说:“你做错了,你就必须承担错误行为的某些后果;最主要的是你必须改变你
      的行事方式,这样我才爱你。”成熟的人使自己在外部脱离了父母亲的手掌,在内
      心却将这两个形象树立起来了。同弗洛伊德的“超我”理论相反,人不是通过合并
      父亲和母亲,从而树立起这两个形象,而是把母亲的良知建立在他自己爱的能力上
      面,把父亲的良知建立在自己的理性和判断力上面。成熟的人既用母亲的良知,又
      用父亲的良知去爱,尽管两者看似矛盾。如果一个人只保留父亲的良知,那他会变
      得苛刻、不人道;如果他只保持母亲的良知,那他就容易丧失判断力,阻碍自己和
      他人的发展。
      
          成熟的标志以及心理健康的基础在于从对以母亲为中心的依恋到对以父亲为中
      心的依恋的发展,并最终完成二者的综合。导致精神病的基本原因就在于没有完成
      这种发展。充分地发挥这一思想脉络超出本书的范围,但一些简要评述或者有助于
      澄清我的观点。
      
          造成精神病发展的一个原因在于:男孩有爱他的,却又过分纵容他或对他作威
      作福的母亲;同时有一个软弱并冷淡的父亲。在这种情况下,小男孩会一直保持早
      期依恋母亲的阶段,并发展成为一个十分依赖母亲的人。这种人往往感到孤立无援,
      想努力得到保护,想被人照顾;缺乏父亲般的品质,如纪律、独立性和自己驾驭生
      活的能力。他就会企图在所有的人身上寻找“母亲”的形象,有时在妇女身上,有
      时在有权威的男人身上。反之,如果母亲性情冷漠、反应迟钝又十分专制,孩子就
      会把对母亲般保护的需要转移到父亲身上,伴随这一点,父亲就会变得很重要——
      结果跟上面的情况差不多。此人就会变成单一父亲导向的人;完全只被赋予了法律、
      秩序、权威的原则,而没有能力期待或者接受无条件的爱。如果他的父亲很有权威,
      同时又强烈地爱着自己的儿子,这一发展方向就更会得到加强。所有精神病发展的
      一个共性在于:母爱或者父爱,其中的一个原则没能得到成功的发展,或者是由于
      母亲的角色跟父亲的角色不仅在外在的人身方面而且在内在的角色作用方面发生了
      混淆——在更为严重的精神病发展中就是这种情形。进一步的考察表明:某些类型
      的精神病,如强迫性精神病,更多的是在患者的单一父亲依恋的基础上发展的;而
      另一些病症,如歇斯底里、酗酒,没有能力肯定自己,不能现实地应对生活和消沉
      等等,则是以母亲为中心的情况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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