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航第11次航班(1)
      
          第一架遭劫持的飞机是美航(American Airlines ,简称AA)第11次航班。这
      架飞机7 时59分从波士顿起飞。8 时14分,联邦航空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简称FAA )地面控制中心发现,这架飞机没有执行攀升命令,而且无线电通讯和应
      答器也关闭了,[1 ]这些迹象表明,第11次航班可能被劫持了。8 时20分,地面
      控制中心在雷达上观察第11次航班的飞行路径,发现它严重偏离航线,地面控制中
      心得出结论:它很可能被劫持了。8 时21分,机组乘务员通过电话明确地报告,飞
      机已被劫机者控制,劫机者已经杀人。8 时28分,飞    机转向纽约。8 时44分,
      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Rumsfeld)在五角大楼正和众议员克利斯托弗·考克斯
      (Christopher Cox )讨论恐怖主义。根据美联社的转述,拉姆斯菲尔德说:“我
      要告诉年轻人,我和恐怖分子打过几次交道。一定会有另一个事件发生。一定会有
      另一个事件发生。”[2 ]如果他确实说过这样的话,他说对了。两分钟以后,8 
      时46分,第11次航班撞入世贸中心北楼,此时距发现此航班可能被劫持32分钟,距
      确知此航班被劫持25分钟。 
      
          怀疑官方解释的人认为,在正常情况下,用飞机撞击世贸中心的企图是不可能
      得逞的。他们论证如下:根本问题在于,已经规定了处理这类事件的标准程序,如
      果这些标准程序得到执行,一旦发现任何迹象表明第11次航班有可能遭劫持,10分
      钟之内它就应当被战斗机拦截。如果第11次航班在遇拦截后拒绝执行跟随战机赴某
      机场着陆的标准指令,它将被击落。击落将发生于8 时24分,最迟不会超过8 时30
      分,此时尚未进入纽约,根本无须顾及在纽约市中心击落航班的问题。
      
          这些怀疑者引用联邦航空局的规章作为证据。规章对交通管制员指示如下:
      
          在以下场合视飞机发生紧急情况:意外地与飞机失去雷达联系和无线电通讯…
      …如果……不能确定飞机已然发生紧急情况抑或仅仅可能发生紧急情况,则按已然
      发生紧急情况处理。[3 ]
      
          因此,当第11次航班在8 时14分失去无线电通讯联系时,这一单独事件本身就
      应当足以令飞行管制员启动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应答器信号的消失则应当使情况的
      严重程度倍增。当飞行管制员发现无法与航班重新建立无线电联络时,他应当立即
      联络五角大楼的全国军事指挥中心(National Military Command Center,简称NMCC)
      及其下属的北美防空司令部(North American Aerospace Defense Command,简称
      NORAD ),而北美防空司令部应当立即命令战机升空,战机将在最近的军事机场紧
      急起飞。根据北美防空司令部发言人的说法,从联邦航空局发现情况不对头开始,
      “只需1 分钟左右”即可与北美防空司令部取得联系,而北美防空司令部可以命令
      战机紧急起飞,“在几分钟内抵达美国的任何地点”。[4 ]纳费兹·艾哈迈德
      (Nafeez Ahmed)指出,“根据美国空军自己的网站的说法”,通常F —15战机
      “从接到紧急起飞命令到攀升至29000 英尺高空仅需2.5 分钟”,而后F —15能以
      每小时1850海里(相当于每小时3426.2公里,但实际上,F —15战机的最大速度约
      为3000公里/ 小时,作者在此引用的数据有误——译者注)的速度飞行。[5 ]根
      据以上信息,如果正常的处理程序得到执行,第11次航班将在8 时24分遇拦截,拦
      截最迟肯定不会晚于8 时30分,此时距实际撞击世贸中心的时刻尚有16分钟。 
      
          此外,即使第11次航班的无线电联络和应答器信号没出问题,在8 时20分它的
      严重偏航也应当促使联邦航空局通知军方。每架飞机都有飞行计划,飞行计划由一
      系列地理位置(即坐标)构成。MSNBC (微软全国广播公司)的一则报道指出:
      
          飞行员应当精确地符合坐标飞行。如果一架飞机偏航15度(即两英里),地面
      控制中心的飞行管制员将按下应急按钮。他们将呼叫飞机,说:“第11次航班,你
      偏航了。”这会被视为实际的紧急情况。[6 ]
      
          因此,即使联邦航空局一直等到第11次航班在8 时20分偏航以后才采取行动,
      拦截也应当在8 时30分以前发生,最迟不会晚于8 时35分,依然有充裕的时间把飞
      机拦在纽约城外。至于拦截的动作,艾哈迈德援引联邦航空局手册解释如下:
      
          (执行拦截任务的战机)在拦截目标的上前方轻微地晃动机翼,通常向左晃动
      ……这个动作传达的信息是:“你被拦截了。”此时民航机应当通过晃动机翼表示
      服从指示,而后拦截机“缓慢转向,通常转向左方,驶向目标方向”。民航机跟随
      拦截机,在护卫下飞行。[7 ]
      
      
      
          如果第11次航班如此遇到拦截但拒绝服从,按照标准程序,它将被击落。北美
      防空联合司令部发言人、海军陆战队少校迈克·辛德(Mike Snyder )向《波士顿
      环球报》(the Boston Globe)介绍了北美防空联合司令部规定的“战机拦截飞机
      的常规动作”,接下来说: 
      
          当飞机遇到拦截时,通常针对拦截对象采取逐步升级的措施。靠近的战机可以
      通过晃动翼尖或超过对方的方法引起对方飞行员的注意,最后,战机可以向飞机的
      飞行轨道发射曳光弹,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发射导弹将其击落。[8 ]
      
          质疑者当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针对第11次航班,为什么这些操作没有发生?
      为什么这架飞机甚至未被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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