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8期


横看成岭侧成峰 世间真情总相同

作者:李志坚




  不同的民族,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时代;相同的境遇,相同的真挚情感,相同的文学表达方式;构成了异曲同工、流传至今的文学作品。
  托马斯·哈代(1840-1926)是享有世界声誉的英国小说家和诗人。他一生跨越两个世纪,共创作了十五部长篇小说、四部短篇小说集、八卷诗、两部诗剧,是世界文学史中最重要的经典作家之一。并同莎士比亚、狄更斯、托尔斯泰、屠格涅夫、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世界著名作家齐名,被卡尔·韦伯称为“英国小说中的莎士比亚”。
  哈代于一八四○年生于英国多塞特郡,父亲精于石工,母亲受过良好教育。哈代虽仅受过六年教育,但他天资聪颖,勤奋好学,幼年除读了大量儿童文学作品外,还读了大量的探险故事、浪漫小说、历史小说、莎士比亚的戏剧以及一些哲学、宗教的著作。其著名小说《绿荫下》《远离尘嚣》《还乡》《卡斯特桥市长》《森林居民》《德伯家的苔丝》和《无名的裘德》以优秀的艺术形象记述了十九世纪英国南部农村社会毁灭的历史,反映了农民阶级破产和衰亡的命运。但是,哈代的文学成就不仅限于小说方面,在十九世纪他是英国最重要的小说家,而在二十世纪则以诗人的崭新面孔出现在英国文坛,用诗抒发情感,探索哲学,回顾历史,并在诗歌创作上取得了重大成就,成为二十世纪英国最重要的诗人之一。并被称作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文学的最后一人。“哈代突破了十九世纪维多利亚主义的窠臼,努力用一种更高的概括来表现近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人们对生活的感受;他回到了异教主义的悲剧观,与现代主义精神息息相通,成了英国小说中现代主义的一个先驱。”
  哈代在以小说家的身份获得成功后,又以诗人的身份享誉文坛。在青年时代,哈代更想成为诗人,而不是作家。他所具有的天赋也证明其选择的正确。但伦敦的文学界最初并不接纳他,他只能写散文而谋生。他将诗歌写作推迟了整整二十五年。一八九六年,在他作为小说家的事业顶峰阶段,他出版了最后一部小说《无名的裘德》后,就转向诗歌的写作,直至余生。
  他的诗歌在他逝世后日益引起世界文坛的关注和赞赏。英国当代著名诗人菲利普·拉金称哈代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诗人”。在西方文学界,哈代作为诗人的声誉近年来显然已超过了他作为小说家的知名度。哈代在世时最大的愿望是成为诗人。写小说在一定程度上只是为了谋生。他在诗作上倾注了毕生心血。其文学生涯以写诗开始,也以写诗终结,一生写下千余首诗,可谓多产诗人。本来,有那么些出色的小说,更有一部英语文学史上最宏伟、最长的史诗剧《群王》,他已经是十九世纪以来英国文坛的巨人,又何况这几十年来他作为诗人的地位显著上升。难怪有评论家说,我们应该重新评定哈代在英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在本世纪四五十年代,哈代的诗曾是大批英国诗人的楷模。拉金、奥登、C.D.路易斯和约翰·贝杰曼等著名诗人都是哈代的崇拜者,并深受其诗风的影响。哈代的诗比小说更能表露和体现他的思想与感情。在他的小说中读者领略到的是埃格顿荒原的狂风暴雨、夜的昏暗和威塞克斯的阴郁,而在诗歌中却闪耀着希望的火花和博爱的温暖。
  哈代的诗简约质朴,很像乡村工匠的作品,具有朴素美和自然美。在他的诗里看不到华丽或典雅的语言,看不到形式上的精雕细琢和比喻上的标新立异。有的诗句读起来并不流畅,甚至有点生硬,却仍不失为好诗。哈代是英国传统派诗人,但是他又不拘泥于诗的传统形式,几乎随心所欲地设计自己喜爱的体裁。在诗的体裁多样化上,哈代当居英国诗人之首。他不断变换格律、韵律和诗的长短。韵律是哈代诗的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韵律既为诗的内容也为诗的音乐感服务。在哈代的诗中,既有口语化的常用词语,也有生僻的词语;既有通俗的方言,也有陈旧的古句。那生硬的措辞、断断续续的韵律,那协调中的不协调,配合着徐缓的节奏、散文式的语言和朴素真切的白描,构成了哈代独具一格的诗歌风格。同雪莱、丁尼生、斯温伯恩等诗人那种流畅、和谐的诗相比,哈代的诗就更加显露出其不同凡响。
  哈代把描写感情作为诗歌最主要的构成因素。他在谈到诗歌的组成部分时说,“四分之三的感情加上四分之一的表达”“诗歌是转换成韵律的情感”。他认为“深层感情的真挚音调中有一种潜在的音乐”。哈代的诗歌有与众不同的美感,或欢快,或忧伤,或悲戚,或痛苦,它们构成了其诗歌的情感基调,获得了独特的艺术效果。在此仅举哈代的一首悼亡妻诗为例。
  
  梦中幻影
  
  我漫步走过那石碑,
  它立在园中——洁白、孤独。
  我驻足凝视
  
  碑上摇曳的树影,
  树枝富有节奏的摆动。
  在我的幻梦中,
  树影化作那熟悉的头、肩
  是她在园中劳作的倩影再现。
  
  我想她一定是在我的身后,
  她那久违的倩影。
  我说道:“我知道你在我身后,
  你如何又重归故里?”
  万籁俱寂,只听得树叶落地,
  抑制住心中的悲戚。
  我不忍回过头去,
  惟恐不见她的踪迹。
  
  可我又想看个究竟,
  身后是否真有她的踪影?
  但转念一想:“她或许就在身后,
  可不能让她逝去。”
  轻轻地,我离开园地,
  让她的倩影伴我离去,
  她仿佛真是幻影,
  不忍回首,惟恐梦境消于无形。
  
  一九一二年,哈代的妻子爱玛病逝,他十分悲伤,写了一组诗悼念亡妻。这首诗表达了他对亡妻的怀念,情笃意切,感人至深。诗人由花园石碑上移动的树影,仿佛爱妻在花园中劳作的身影写起,在幻象里妻子就在身后。理智上明知道这种情形不是真的,情感上却又希冀真的。为不使幻梦破灭,尽管诗人念妻心切,渴望再睹久违、熟悉的身影,却又不敢回首。
  耐人寻味的是,哈代和爱玛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被看做是一段没有得到“不断滋养”的极为平凡的罗曼史。他们曾一度处于冷战状态。而爱玛病逝之后,哈代写下了一组悼亡诗。其悼亡诗系列被认为是“英国爱情诗歌中的精髓”。《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有关哈代的词条写到:“他把自己的诗看得比小说更重要,他的诗作很多,其中一小部分表达了高度提炼和深刻的个人感情,这可能是他最优秀的文学成就。”也有文章认为,哈代为亡妻所写的系列“悼亡”短诗是他的一种“悔罪”方式。但是,从其诗中我们看不到哈代和妻子爱玛的情感不和,而看到的是他对“昔日的时光”的追忆。真可谓魂牵梦萦。哈代曾特地留下遗嘱,要求把他埋葬在故乡斯汀兹福的墓地,同父母、爱玛和大妹在一起安息。虽然在英国的一批社会贤达的坚持下,哈代的骨灰埋葬在威斯特敏斯特。但按照其遗愿,其心脏葬在他的出生地斯汀兹福的教堂墓地。
  无独有偶,读哈代的这首悼亡诗时,不禁令人想起我国宋代诗人苏轼的《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
  
  十年生死两茫茫,
  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
  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
  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
  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
  惟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肠断处,
  明月夜,短松冈。
  
  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人。北宋著名文学家、书画家。苏轼是北宋后期的文坛领袖,诗、词、文都称大家,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突出地位。与父亲苏洵、弟弟苏辙并称“三苏”,列入“唐宋八大家”。其诗宏肆雄放,清新豪健,自由驰骋,卷舒自如。又以文为诗,将纵横透彻的议论、博大精深的才学和喷薄欲出的感情融于一体,代表了宋诗的新转变,在我国词史上具有特殊的地位。他扩大了词的题材,开拓了表现手法,个性鲜明,开豪放一派,在书法、绘画上也是宋代大家,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并称“四家”。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的创始人,世称“苏辛”。著有《东坡七集》《东坡乐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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