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胖鼓楼】
在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城北25公里。形似宝塔,高13米,檐宽13米,九层飞檐,层层相迭,檐下绘民族图案,楼内四根两人合抱大柱,正厅板壁绘美丽侗乡风光。整座建筑全用杉木安榫接合,结构严密,气魄雄伟。它是广西侗族地区最大最有代表性的一座鼓楼,对马胖鼓楼于研究侗族社会生活和建筑艺术均有重要价值。
【程阳永济桥】
在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城北20公里的程阳村。建于1916年,桥身为廊屋式木结构,长76米,宽3.4米,高10.6米。在五座青石桥墩上,挑架四五尺围大的七根连排杉木两层为梁,上建廊屋,每个桥墩上,又建五层楼阁,两端为歇山顶,中央为八角攒尖顶,两旁为四角攒尖顶,廊阁相间,接连构成一条长廊式走道桥面,走道两旁设长凳,供行人避雨和休息,楼阁和廊檐绘精美侗族图案。整座桥用大木凿样接合,大小木条,斜穿直套,纵横交错,结构精密,形式优美,雄伟壮观。是侗族建筑艺术的创造性实物。
【土司衙门土司祠堂】
在广西忻城县城建设街。土司衙门创建于明弘洽年间,现存建筑是清代按清工部营造法式建造。由大门、正厅、后堂、左右花厅等构成。土司祠堂与衙门比邻。建于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分前、中、后三进。忻城莫氏土司,元至正年间为宜山县八仙屯千户,明宣德年间由宜山督兵屯戍忻城,为副理知县;弘治九年(1496年)授为忻城县世袭土司;清宣统元年(1909年)裁土司,改为弹压;1925年改土归流。土司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要政治制度。土司衙门和土司祠堂是研究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封建典章制度的重要实物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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