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历史上被称为模范皇帝。他不仅国家大小事都要亲自操持过问,就连老朱家子孙的各方面事情,他都劳心费神地亲自制定相关规定,可谓是煞费苦心。其中,子孙后代的婚配问题,男婚女嫁,朱元璋都制定了严格的规定。
子孙嫁娶:朱元璋规定要找“良家”
整个明朝,对宗室婚娶进行管理的是礼部仪制司。这个部门管得很宽:选择婚配对象、选娶继配、妾媵限制、庶人子女婚嫁、仪宾婚配等。
在明宣宗朱瞻基前,因为当时宗室家族成员较少,婚娶都由礼部仪制司统一管理。
具体到亲王和公主,其婚配对象的级别有诸多变化。
朱元璋刚建立明朝时,为维系和巩固政权,亲王们的王妃,大多是开国功臣们的女儿。
如太子朱标的太子妃是鄂国公常遇春的女儿,楚王朱桢的王妃是定远侯王弼的女儿,蜀王朱椿的王妃是永昌侯蓝玉的女儿,代王朱桂的王妃是中山王徐达的女儿等。
至于驸马,也是“多以公侯子弟充之,而不甚拘年貌”。
如长公主临安公主嫁给韩国公李善长的长子李祺,二公主宁国公主嫁给汝南侯梅思祖的侄子梅殷,五公主汝宁公主嫁给吉安侯陆仲亨的儿子陆贤等。
除与开国功臣联姻,朱元璋还制定了选妃制度:“凡天子、亲王之后、妃、宫嫔,慎选良家女为之,进者弗受。”
所谓“进者”,是指朝廷大臣主动进送女子。朱元璋为什么要禁止“进者”呢?
主要是防止大臣居心不良,怀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比如,进送的女子一旦被选上,自己就成了皇亲国戚,并凭此飞黄腾达,有恃无恐,胡作非为。
同时,另一个目的是,限制宗室与朝廷大臣结交,以维护皇权的统一。
到了后来,这个制度有了一定的变通,但不准选娶显要职务官员的子女,仍是不能触碰的红线。
正统8年(1443),周王府奏请以黄阜为汝阳郡王五女儿的仪宾。
礼科给事中胡清发现,黄阜的父亲和哥哥都任显要职务,黄父是开封府知府,黄兄是吏部文选清吏司主事。
但周王府已把这桩婚事定下来了,总不至于解除婚约,让王府丢面子吧?
最后,选了一个折中办法:让黄父离职闲住,黄兄调到外地任职。
从此以后,这种做法成为京官、王府官员与王府结亲的惯例。
到弘治13年(1500),正式形成制度:“京官与王府结亲者,俱改调外任。若王府官,不拘军民职,但与王同城居住者,俱改调。”
朱元璋为什么这么看重“良家女”?
明朝中后期的政治家、学者、诗人于慎行在《谷山笔塵·制典上》中,对朱元璋此举大为赞赏,说朱元璋“圣虑深远”。
于慎行分析说,良家女来自民间,“平生所见,固少奢丽之观”,在生活上,不会追求豪华奢侈,能坚守朴素的本质。
一旦被选为王妃,会把她在民间的所见所闻,原原本本地告知夫君。
这样,就能让身居高位的天子、亲王们知道民间的疾苦。这样的作用,“胜于箴诵训谏当万万也。”
不过,朱元璋的想法似乎有些天真和矛盾,因为他要求的良家女,并非是真正的普通老百姓家的女子,而是“职官及军民家或前朝故官家”。
这些家庭,几乎都是当地的大族、豪族,家境殷实,小姐们平时深居闺中,又有多少时间和机会与真正的民间接触?她们又知道多少民间的疾苦?
而且,乐户、军匠、父祖有过犯法及本府军校、厨役的女子,即使其自身的确达到了“良家”的条件,也被禁止成为宗室王妃人选。
正统12年(1447),郑王府为新平郡王选妃,本来都已定下来了,结果王府长史发现,该女子出自军匠家庭,只得重新另选。
万历10年(1582),更是对此形成了制度:“有远方流移军匠,并父祖过犯,及本府军校厨役子女,朦胧冒选者,革退另选。如已经授封成婚者,夫、淑、恭、宜人等,革去封号。所生子女照擅婚例,止许请名,不许请封。郡县主君等仪宾,革去职事。各该保勘员役,及主婚媒证人等,依律治罪。如有营求拨置情由及本府军校厨役与王府为婚者,俱问发边卫,永远充军。”
所以,谁还想出现穿越小说中一个平民百姓家的女子嫁给王爷的美丽爱情故事,不如早点洗洗睡了吧。
如何选女子:从朝廷选下放王府选
洪武27年(1395),朱元璋看到皇孙和各地亲王世子、郡王们一天天长大,到该婚娶的年龄,就敕令礼部说:“于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凡职官及军民家或前朝故官家,女年十四以上、十七以下,有容德无疾而家法良者,令有司礼遣之,俾其父母亲送至京,选立为妃;其不中者,赐道里费遣还。有司用是扰民者,罪之。”
第二年,朱元璋又命礼部,派人“往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北平诸处,选官民家女年十四五、容德端厚及父母俱存、家法严整者”。官府配给车船,由其父母送到京城,供各王及世子未婚者选用。
永乐元年(1403)七月,朱棣命礼部在京官员、军民之家访求15-20岁的合适女子,作为王妃的候选人。
永乐12年(1414),朱棣又命礼部在北京、直隶州府、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等地选求官员、军民及前朝名宦之家的女子,年龄11-17岁,容德端厚、家法严整、父母俱存,官府派车船,由父母送到京城,供皇太孙和诸位王子、王孙选婚。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宣德元年(1426),朝廷“来不起了”。为啥?宗室繁盛,大规模的选婚已“悉难得人”。
明宣宗朱瞻基只得下令,今后各大王府的婚娶事情,请自行决定。定好后,报告给朝廷,朝廷按程序“授以冠服册诰仪物”。
也就是说,婚配问题下放到各地王府了,朝廷就不管具体的操办事宜了,只是最后走一个流程,盖章确认。
结果,这个诏令才颁布一个月,问题来了。
安东中屯卫指挥佥事姜通的儿子,两年前与朔州卫指挥周忠的女儿定下婚约。结果,朝廷的诏令下达后,平阳王看上了周忠的女儿,要选为王妃。
姜通急了,再怎么的,平阳王也不能抢走准儿媳妇啊!
姜通上奏朝廷,请朝廷做主。最后,朱瞻基亲自出马调解此事,让平阳王另选王妃,周忠的女儿仍旧许配给姜通。
同年六月,礼部尚书胡濙建议,今后各大王府选婚,只能在附近文武官员及军民之家选取。朱瞻基同意了胡濙的意见,对宗室选婚做了地域限制。
蜀王的婚配:大多数伴侣数量较多
不管选婚规则如何变化,地处四川的蜀王府,在选婚上基本没有出现其他宗藩的各种问题,显得中规中矩,一切按规矩办事。
朱元璋规定:“皇太子、皇子有二妃。”其实,亲王除正妃、次妃(或继妃)外,还有夫人、宫人等,郡王有妃、夫人、宫人等。
明朝对亲王的妃妾数量没有详细规定,但从弘治年间的一项规定可以窥见一斑:郡王的妾不能超过4个,将军的妾不能超过3个,中尉的妾不能超过两个。
为什么朝廷会出这么一个规定?一定是有的王府的郡王、将军、中尉等,娶妾的数量远远不止这个规定的数量。
从13任蜀王的婚配,可看出一些端倪:
蜀献王朱椿有正妃蓝氏、次妃金氏。但他的五儿子蜀和王朱悦的母亲是宫女,说明朱椿的伴侣除正妃和次妃外,还有其他女子。至于数量,不详。
蜀靖王朱友堉死后,王妃李氏、妾黄氏自杀殉葬,说明朱友堉至少有两个名正言顺的伴侣。
蜀僖王朱友壎先后有两个妃子:正妃赵氏、继妃王氏。
蜀和王朱悦有正妃何氏、次妃金氏、继妃徐氏,夫人林氏、任氏、易氏,他的伴侣是目前已知蜀王中最多的。
蜀定王朱友垓有正妃蒯氏、次妃王氏。史料透露,朱友垓还有众多侍妾,劭火劭火数目不详。
蜀怀王朱申鈘正妃徐氏,是富顺县知县徐绮的女儿。
蜀惠王朱申鑿正妃陆氏,继妃梁氏,夫人何氏。
蜀昭王朱宾瀚正妃刘氏。
蜀成王朱让栩正妃何氏,继妃杜氏。
蜀康王朱承爚正妃当氏,继妃林氏。
蜀端王朱宣圻正妃史氏。
蜀恭王朱奉铨正妃凡氏。
末代蜀王朱至澍正妃彭氏、次妃邱氏。据传其妾至少还有3个。
从13任蜀王有名可查的伴侣来看,大多数蜀王的伴侣数量是较多的。只是相比其他亲王而言,蜀王一系算是比较少的了。
除朱椿的正妃是朱元璋因笼络开国功臣而联姻外,其他蜀王及郡王的婚配对象,基本上按照朱元璋的规定,来自民间的“良家”。
根据胡濙的建议,蜀王及郡王的王妃,也基本上在四川尤其是成都的人家中选配,而且大多数王妃娘家是没有做大官的。
朱元璋曾规定:“凡亲、郡王妃父无官者,亲王授兵马指挥,郡王授副指挥。不管事。”
亲王、郡王的岳父大人享受职务待遇,但是是虚职。如果有实职,就有权,就不能保证岳父们不会出现以权谋私的现象。
蜀王的王妃:来自什么样的“良家”
那么,蜀王们的王妃究竟来自什么样的“良家”呢?
蜀僖王朱友壎的王妃赵氏,是新繁县儒学训导赵弼的二女儿。
赵弼是著名的儒生,博学多识,尤其精通《周易》。
读书人家的出身和身为大儒的父亲,使赵氏能在众多候选人中脱颖而出,受到蜀王家族的青睐。
赵氏生于永乐7年(1409),宣德2年(1427)被封为罗江王妃,因为当时朱友壎按例被封为罗江郡王,还没有晋封为蜀王。
宣德3年(1428)冬月二十九,赵氏去世,年仅20岁。
第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朱友壎按郡王妃的规格,把她葬在华阳县李村山。
宣德7年(1432),朱友壎晋封为蜀王,追封赵氏为蜀王妃。
蜀怀王朱申鈘的王妃徐氏,是富顺县知县徐绮的女儿。
蜀昭王朱宾瀚的王妃刘氏,是宁川卫百户刘明的五女儿。刘明因女儿被册封为王妃,父以女贵,被授予(成都)南城兵马指挥职务(虚职)。
刘氏能被选为王妃,是因为她出身于武将世家,加上自身也具有贤淑的声名:温柔和顺、端庄稳重、不苟言笑。
弘治10年(1497),朱宾瀚与刘氏结婚,3年后,独子朱让栩出生。
朱宾瀚死后,刘氏慈爱又严格地教导朱让栩,潜心教育儿子为人之道,鼓励儿子勤奋好学,使得朱让栩没有因失去父爱而走上邪路,成为一代贤王。
正德16年(1521),刘氏去世。成都人听到这个消息,都泪流满面,因为刘氏的贤名,早已在民间流传。
昭王夫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
在现当代人看来,包办婚姻的结局比不上自由恋爱,包办婚姻是被控诉的对象。
毋庸置疑,朱元璋的子孙后代,无论男女,都是包办婚姻。
蜀王们被包办的婚姻,是否幸福?蜀王和王妃之间,究竟有没有真感情?
蜀僖王朱友壎和王妃赵氏的感情就很好。好到哪种程度?相关史料没有明确记载,但在民间,却流传着他们的爱情故事。
据说,赵氏的贤惠声名远扬,时为罗江郡王的朱友壎听说后,隐姓埋名前去试探究竟。赵氏的父亲赵弼在众多女婿候选人中,通过层层考试,选中了朱友壎。
在民间传说中,朱友壎与赵氏结婚,是自由恋爱的经典结果,所谓有情人终成眷属,就是指的这么美好的爱情。
在中国古代传统的故事和外国童话中,王子和公主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成为夫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美好的结局,故事到此结束。
朱友壎与赵氏结婚后,美好的生活非常短暂。宣德3年(1428),年仅20岁的赵氏病逝。20岁,对很多人来说,美好的生活还没开始呢。
赵氏的早逝,给予了朱友壎沉重打击。即使是普通家庭,夫妻感情如此深厚,其中一方早逝,对另一方都是巨大的打击。
朱友壎虽然是郡王,但在感情上,也和普通人一样。
朱友壎思妃成疾,染上了风寒。经过医治,他恢复了健康。
宣德9年(1434),晋封为蜀王不到两年的朱友壎,风寒病复发。
这一次,尽管明宣宗朱瞻基派医生到成都探视,又派御医驰援,朱友壎还是没有挺过来,病重而亡。
蜀和王朱悦与继妃徐氏感情深厚。他生病时,徐氏每天侍奉着,端水劭火送药,无微不至。
但他最终没能扛住,撒手西去。徐氏十分伤心,不吃不喝。几天后,徐氏竟香消玉陨,追随而去。徐氏感动了朝廷,被追谥为“静节”。
蜀昭王朱宾瀚与王妃刘氏的爱情,更是从阳间持续到了阴间,让人感动。
刘氏贵为王妃,按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家务活儿什么的,有其他人做,扫帚倒了都不用去扶一把。但是,刘氏没有把自己定位为高贵的王妃,而是一个贤淑的妻子。
平时,刘氏照样操持家务,经常下厨为朱宾瀚做饭,做衣裳被褥。
刘氏的厨艺,想必是很精湛的,不然,她也不会有如此大的自信去下厨做饭。
美味可口的食物,饱含深厚的爱情,朱宾瀚吃起来,一定会觉得异常好吃。
朱宾瀚生病了,刘氏成天服侍左右,无心寝食,并为朱宾瀚祈福。等到朱宾瀚病愈了,刘氏才恢复正常生活。
朱宾瀚死时,他和刘氏的独生儿子朱让栩才9岁(虚岁)。
刘氏含辛茹苦地教育朱让栩,让朱让栩一生远离声色,爱好儒雅而健康向上,在当时树立了“宗藩首善”的形象。
朱宾瀚临终前,就留下遗嘱说,刘氏死后要与他合葬。所以,在修造昭王陵时,就为刘氏修好了墓室。
正德16年(1521),刘氏去世后,四川布政使委派官员打开昭王陵地宫,把刘氏与朱宾瀚合葬在一起。
在昭王陵地宫里,在朱宾瀚和刘氏的棺床之间,有一道隔墙,墙的中间有一小门,可以相通。
据说,在墓室中设计这么一道小门,是为了方便他们在阴间往来联系。
仔细想一想,“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这真是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让人泪奔。
蜀藩的生育:能力一般,人口不多
整个明朝,相对其他宗藩而言,蜀藩一系的生育能力显得一般。
生活在明朝中期嘉靖、万历时的王世贞,在《弇山堂别集》中说:“隆庆、万历之际,宗室蕃衍,可谓极矣。”
王世贞统计,当时蜀藩宗室成员具体数量为:亲王一个,郡王7个,将军46个,中尉72个,郡县主君56个,合计182个,在全国八大藩府中,排在倒数第二个。
嘉靖时的礼部尚书梁材有几个数据:当时领取禄米的宗藩中,山西有1851人,山东有361人,湖广有587人。
蜀藩才182人,的确很少了。但有观点认为,蜀藩宗室人口远不止这个数量。
支撑这个观点的依据是:被张献忠大西军杀死的华阳县知县沈云祚,他的儿子沈荀蔚写了《蜀难叙略》一书。书中记载说,张献忠占据成都后,下令各地“起送王府宗室”,结果抓获“王府宗室暨家口数万人,皆杀之”。
沈荀蔚与张献忠有杀父之仇,说张献忠杀死蜀王府宗室家口数万人,不排除有一定的夸张之嫌。
但在明末时,蜀王府的宗室成员数量肯定不止182个。因为100多年时间,要延续几代人,人口繁衍肯定要快一些。但如果说有数万人,的确夸张了。
不过,在其他宗藩,数万人真不是夸张的。
万历末年,在礼部任职的方志史学家何乔远,曾统计出各大王府的宗室成员数量:
楚王府自王(亲王、郡王)以下有2131人,鲁王府765人,蜀王府247人,代王府2702人,周王府32897人,晋王府2015人,秦王府3302人,辽王府707人,韩王府3072人,沈王府992人,庆王府261人,岷王府196人,唐王府98人,肃王府128人。
王世贞的《皇明盛事》记载,在山西的晋王府庆成端顺王朱奇浈,仅儿子就有100人,女儿数量不详,想来数量也不少。
大家可以设想一下,这100多人,每顿饭开饭时,那种场面该有多壮观?
儿女多,孙辈更多。每次家族聚会,朱奇浈都很尴尬,因为他认不全儿孙。
他那100多个儿女更尴尬,“每会,紫玉盈坐,至不能相识。”亲兄弟们也都不认识,形如陌生人。
正德初年,朱奇浈向朝廷上奏:“本府宗支数多,各将军所生子女或冒报岁数,无凭查考,乞令各将军府查报。”
也就是说,朱奇浈都搞不清他这个大家庭到底有多少人口了,真是奇葩中的奇葩。
既然能有100多个子女,那么,朱奇浈到底有多少女人,恐怕他也弄不清楚具体数量了。
为什么要生这么多?因为生儿子多,可以赚钱,是创收的重要手段。
明朝人陈建在《治安要义·宗藩议》中说:“宗室年十岁,即受封支禄。如生一镇国将军,即得禄千石。生十将军,即得禄万石矣……利禄之厚如此,于是莫不广收妾媵,以图则百斯男。”
宗藩成员不能从事四民之业,钱财来源,只有依靠岁禄。要想增加岁禄,只有多生子女。真是“要致富,多生娃”啊!
明朝中后期,在利益的驱动下,各大王府的婚姻关系混乱,花生、螟育、房第暧等,层出不穷。
所谓花生、螟育、房第暧等,是指王府宗室成员与乐户等“不良妇女”、“不良男子”结合,属于“渎乱天潢”。
朝廷一旦发现,处罚最为严重:已经受封的要革去名封,没有受封的不得“朦胧冒请”,出生的子女不入玉牒(即老朱家的高贵族谱);对“不良妇女”、“不良男子”,要发配到边远卫所永远充军,王府相关的官员要株连治罪。
尽管如此,到后来,一些王府大量出现宗室以滥妾子女、乐工子女朦胧请封、冒领岁禄的现象,已经濒临失控。
更有甚者,明目张胆强抢他人妻女。如嘉靖年间,伊王朱典楧在河南府大选民间子女700多人,最后留下90多人,其他人叫家人用钱赎回。不仅满足了选人需求,还借此发横财。
相对来说,蜀藩一系还没有发生过此类情况。蜀王贤名,并非浪得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