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甲钢板丑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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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家们就一直在撰文讨论垄断对经济所造成的危害及混乱。100多年来,自谢尔曼反托拉斯法通过以来,斯密理念就已写进了美国法律中,其结果大部分情况下是有利的。只是—特别糟糕的是—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不能适用于政府垄断的情形,这一问题,仅仅是由于现在持续不断的政治论争才被人们开始讨论。
然而,现在讨论得相当少的就是买方垄断所造成的危害。
我们还是不要麻烦去查字典了,就让我给出一个粗略的定义吧。所谓垄断,就是存在一个经济实体可以有效地控制某一商品的供给,比如美孚石油公司的汽油供给,以及国家机动车部门所颁发的驾驶执照。而买方垄断则是指另一种情况,即控制某一商品的总需求。
显然。买方垄断比垄断更少见一些。许多年前,当我在希腊旅游时,曾经遇到过一件事。一个拍照片的,在没有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在我们这个旅游团观光特尔斐废墟时给我们拍了照。第二天早晨,他走到旅店的餐厅,一个桌子一个桌子地兜售印在光面纸上的8×10英寸照片,价格奇高无比,生意做得很红火。
然而,当他走到我这里时,我告诉他,他给我拍的那张照片,我只能给他开价的十分之一。他愤怒地拒绝了,这时,我就跟他说,他可以打电话问一问报社,一个藉藉无名的大学生,手持一本旅游指南,走在特尔斐废墟里,他们对这张照片的开价会是多少。他接过我给他的钱,把照片给了我,嘟囔了几句可能没有任何转译必要的希腊语。
买方垄断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其理由与垄断相当相似:买方垄断不能进行真实价格的决定,而其拥有者总是会滥用权力。就像现存的大多数垄断一样,买方垄断常表现为政府一方。国家教科书委员会就是一例。非洲政府粮食合作社要求农民必须将粮食卖给它们,这就影响了很多国家的农业生产,也是一个例证。
但是,最大的买方垄断自然就是军队了。核导弹潜艇的客户究竟能是多少呢?最客气地说,可有只有一个客户,这种电力小艇要么是卖给海军,要么根本就卖不出去。
这种军事买方垄断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100年前,当时是战舰(而不是核潜艇)标志着海军的实力,政府在装甲钢板问题上与钢铁制造商争执了30年之久。这是一个很有启发意义的故事。
1862年“巨蜥”号与“梅里麦克”号的战斗宣布了木质军舰统治时代的结束。至19世纪80年代时,其主导的形式变为战舰,配备有重型火炮,火炮由装甲钢板来保护。然而,国内战争后,美国海军迅速减员以至于变得无足轻重了,它所需要的小型装甲钢板也是从海外购买。后来,切斯特·亚瑟的行政机关决定扩张海军,这样,它就需要国内的资源来保证战时的供给。
钢铁制造商已经在快速地扩张,以满足剧增的铁轨用钢材及结构用钢材,他们对兴建高度专业化的只能生产装甲的钢厂不感兴趣。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这个需求只依赖于海军的反复无常的行为,事实上,海军将成为惟一的客户,而且技术上也很难处理,即使按照钢铁制造商所要求的标准也是如此。因为杂质的分布和冷却过程不可避免地存在误差,每一批钢板的弹性强度及抗穿透性上都会有相当大的差异。
然而,在政府的督促下,安德鲁·卡内基钢铁公司和伯利恒钢铁公司开到制造装甲钢板。然而,海军坚持政府必须派驻观察员以监督生产过程的每一个阶段,而且要求必须坚持一些特定的规定,而从本质上讲这些规定却是很难控制或者根本不可控制的,这时,卡内基钢铁公司就停止了生产制造。卡内基钢铁公司认为惟一关键的问题在于钢板抗炮弹的能力,因而弹道测试将会是惟一的标准,这也是海军用以判断装甲钢板的惟一标准,这是很正确的。
伯利恒钢铁公司继续生产装甲装板,但是其资源要远少于卡内基钢铁公司,所以很快就陷入了财务困境而不得不推迟完工。这时,本杰明·哈里森总统以私人名义向卡内基钢铁公司要求重新开始霍姆斯泰德厂区的装甲钢板厂的制造工作,这样卡内基钢铁公司重新开始工作了。
到1892年时,它还是这样地运营着,为“蒙特雷”号巡洋舰和“纽约”号战舰生产甲板。但是,那一年的霍姆斯泰德大罢工使得生产停滞了一段时间,罢工失败后,工厂才恢复了生产,可以理解,工人心中的不满越来越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