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意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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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浩威是一个进取心很强的人。”一位曾经与他有过合作的人士称,他每天工作很晚,甚至将沃尔玛的每件事情都想得非常细致。然而,具备CEO品质的钟浩威似乎并未给合作者留出足够的空间。“在发展新兴市场的过程中,需要在这个区域有足够的授权,如果权力过于集中反而会带来反面效果。”毕博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张雯华说。
看看美观宏大的沃尔玛商店吧,庞大的中产阶级崛起让沃尔玛对这个市场充满信心,他们甚至将最先进的科技拿到了中国,包括Telxon可携式条形码阅读机、零售联机(Retail link)和加速结账系统(Linerusher),这并不是沃尔玛每个新兴市场都能享受的。沃尔玛寄希望于在这个新兴市场复制其在美国的成功,包括强大的物流配送、先进的科技、谨密的管理,然而,一味照搬的沃尔玛显然在中国迷失了方向。
按照美国总部的计划,在10~20年内将沃尔玛的3种业态,包括购物广场、山姆会员店、社区店全部搬到中国,而且要通过分布在中国各地的数个配送中心(Distribution Center)协调所有店面的物流系统,如果这两个布局全部完成,那么沃尔玛在中国就可以发挥规模优势,复制在美国的成功。
“桥头堡”的深圳重现了沃尔玛美国式的成功。以深圳为试验田,沃尔玛在此建立了8个购物广场、1个山姆会员店和2个社区店,并建立了全国第一个配送中心,以支持珠江三角洲的各个店面。据了解,沃尔玛在深圳各个业态的店,几乎都达到了7%的投资回报率,这是一个令沃尔玛总部相当满意的结果。
然而,当沃尔玛将触角伸到北京、上海、昆明等城市,并准备在天津设立另一家配送中心时,它显然低估了中国市场的复杂性。2003年,沃尔玛就计划在位于上海城乡结合部的浦东新区三林乡西林村开店,在完成了在工商部门的登记注册后,却遭到了政府的拒绝,理由是上海市外环线以内都不再批准建大卖场,而此前沃尔玛在杨浦、宝山等地找店址,都因为同样的原因被拒绝。事实上,就在三林乡西林村附近,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连锁大卖场“世纪联华”已经破土动工。
而在昆明,沃尔玛遇到的麻烦则暴露了其对中国市场的陌生。2002年,沃尔玛的第一家山姆会员店在昆明开业,由于会员制零售在中国尚未成熟,而消费者也并不习惯于大包装的仓储式购物环境,2003年上半年,沃尔玛不得不将山姆店改为购物广场,而单个山姆店的投资额在1 000万美元左右,据估计,沃尔玛在昆明该店的前期损失在六七百万美元左右。
强势的沃尔玛运作方式同样遇到了固执的中国消费文化的挑战。与美国消费者不同,中国消费者更多是冲动性购物而并非目标式购物,中国消费者更多将逛沃尔玛作为一种休闲式的日常生活方式,一次性购物量少但对商品的生鲜度要求高。不仅如此,中国各地消费者的口味千差万别,统一采购的沃尔玛如何适应呢?而当中国的本地零售商都打出了“天天平价”的促销招牌时,“学生都在学老师,老师沃尔玛甚至就不知道采用什么样的促销方式了”,一位原沃尔玛的高层经理称。
更为关键的是,中国薄弱的配送体系无法实现沃尔玛利用规模降低成本的优势。在美国,沃尔玛从二、三级的乡村城市入手,依靠配送中心覆盖销售网络,既低价又快速。然而,中国的地理面积广阔,长途运输成本高昂,只能采取就近配送,无法完全依靠自身的配送中心覆盖全国。2003年,沃尔玛在天津的配送中心一期1万平方米的仓库投入使用,而该中心需要沃尔玛在华北区至少要开10家店才能发挥协同作用。
一位文化用品供应商至今还记得沃尔玛提出要“赞助费”的情景:当时沃尔玛的采购人员对他说,希望帮助其完成公司规定的采购指标,这位供应商开始以为自己听错了,后来确认之后,这位供应商感慨,“沃尔玛由好变坏了。”
在最初进入中国市场时,沃尔玛并不收取此类费用。和家乐福以及大部分超市收取进场费的做法相比,这种尊重供应商的态度让沃尔玛在很长时间赢得了供应商的信任,只要产品质量过关,就可以进入卖场,而供应商只需提供商品销售总额1.5%的年度佣金和仓库佣金即可,“这种谈判过程让我感到很舒服。”这位供应商说。后来沃尔玛又帮助供应商改进工艺、控制存货,并提醒供应商不得向沃尔玛采购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馈赠。
在沃尔玛看来,“沃尔玛如果收取进场费后,供货商会将成本平摊到商品上的,因此消费者不可能买到便宜的东西。”公司副总裁李成杰公开表示。事实上,收取进场费也是被强势的美国沃尔玛文化所不容——沃尔玛的核心竞争力是EDLP(Every Day Low Price,天天低价),要达到这点就需要EDLC(Every Day Low Cost,天天低成本),而成本控制环节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在采购,因此和供应商合理地谈判,并用各种方法降低商品在流通中产生的费用就是沃尔玛最重要的工作,而并非收取进场费。
然而,这套美国式的采购体系却在中国遇到挑战。对手都在通过收取进场费获得不菲的收入,老对手家乐福亦不例外。不仅如此,沃尔玛希望通过放弃进场费而降低产品价格的做法并未实现,在实际的商品价格中,家乐福与沃尔玛相差无几,换言之,沃尔玛希望通过不收进场费来获取“低价商品”并未奏效。
更大的抱怨竟然来自供应商,他们甚至认为,如果单纯沃尔玛降价,将会搞乱市场价格体系。杭州绿盛集团生产的牛肉干,在沃尔玛比在其他商场便宜,一些分销商就抛开绿盛集团,直接从沃尔玛进货,“我们宁愿缴纳进场费。”绿盛集团的一位销售经理曾经坦言。事实上,国内所有的供应商和零售商都会签订合同,保证供给本超市是最低价格,如果其他超市降价,别的超市会紧随其后要供应商降价。
来自供应商和对手的压力,让沃尔玛开始考虑是否应该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沃尔玛内部甚至认为管理层太拘泥美国模式,而并不注重本地市场的灵活性。2002年,一位采购经理向时任采购总经理的约翰·瑞文斯建议:适当地改变收费模式,以提高单店的盈利率时,得到的答复是,“原做法在美国已经非常成功,中国一样可以做到,我们不需要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