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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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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方式: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3.3.4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的比例:
○已经就业的企业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纳方式:
企业缴费按企业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按本人工资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三、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四、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
由个人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18%按月或按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的11%划入个人账户,其余的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企业和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费时怎样确定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是指企业和个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标准,是决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计算退休待遇的一项重要指标。
2.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本企业上月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新参加工作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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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透露:“目前,中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规模已超过6000亿元,并以每年1000亿元的规模在扩大。”12月9日,中央高层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明年在全国启动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因此,2005年养老保险政策调整方向:
1.“做小”个人账户
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账户原来为本人缴费工资11%,要调整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而且全部由个人缴纳,单位不再为个人缴费。此外,企业原来的缴费比例不变,但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是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
2.“做实”个人账户
现实操作过程中,由于存在养老金储备缺口,个人账户资金行同虚设,经常被挪作发放当期养老金。因此,“做实”个人账户势在必行。以后,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社会统筹基金不能占用个人账户基金。使个人账户基金帐面与实际相符,这就是“做实”个人账户。
(据《第一财经日报》)
专家提醒: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税务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不得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提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由财政拨付。
3.3.5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的接续和清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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