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总目录  上一页  首页  下一页

重点案例

点此返回管理励志系列书籍在线阅读 首页






——《反不正当竞争法》
■潜在风险◇应对策略
■误将不正当竞争当成正当竞争行为,使企业陷入被诉地位,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和信誉。
识别竞争行为的正当与否,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无法识别竞争对手的行为正当与否,致使企业正当权益的保护陷于不利地位。
◇识别竞争行为的正当与否,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明知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采用之,使企业背上沉重的处罚之债。
◇了解不正当竞争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取个巧踩别人肩膀上,广告能这样借“牌”吗?
北京建达蓝德科技有限公司是掌上电脑品牌“掌上通”的拥有者;北京恒基伟业电子产品有限公司是掌上电脑“商务通”的拥有者。北京建达蓝德科技有限公司在2000年3月19日、3月21日的《参考消息》和2000年3月24日的《南方周末》等全国性报刊上连续登广告,在广告中写道:“还把上不了网的电子记事本当作掌上电脑?想在网络化生活中继续领先于人,您应该选择真正的掌上电脑掌上通”,同时用最大的字体宣称:“网都上不了,商务怎么通?”其中,商务二字采用了“商务通”品牌的特殊字体。恒基伟业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在看到这则广告后,认为北京建达蓝德科技有限公司此举损害了其品牌“商务通”的声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于是于2000年8月将其诉至法庭。
建达蓝德认为,“商务通”并非注册商标,不受商标法的保护,同时,建达蓝德的广告宣传并没有针对“商务通”的意思,其使用的字体是电及中的“海报体”,也并非“商务通”的特殊字体,因此不存在抵毁其声誉的情况。
这个案例曾经很是轰动,“掌上通”也因此案给自己的产品作了一次成功的广告。建达蓝德在广告中虽然将“商务通”进行了拆分,但是使用了相同的字体,看到这条广告,没有人不会联想到恒基伟业的“商务通”,建达蓝德的行为似乎是侵犯了恒基伟业的权利,但是如何来认定这一侵权行为呢?其侵权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呢?企业需要对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进入午间反不正当竞争课堂。

上一页  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