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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债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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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命的债务不仅是近400万元的内债,而是外债。  1997、1998这两年是企业的官司高峰。我告人,人告我,两三个律师都忙不过来,企业几乎每个月都要接到法院的传票。  由于历史债务、历史官司的原因,企业回款随时都有被扣的危险。为了上千人的生计,为了稳定,我不得不告诉财务人员要学习“长征”精神,不要怕跑路,不要怕麻烦,要打“ 运动战”。我们开了几十个帐户,有的帐户开到离城偏远的镇上,甚至还成立了与企业无产权关系的公司,专门用于回款。尽管如此,但还是防不胜防。记得一次,一笔贰万多元的汇票由于财务人员不慎,在办理进帐手续时被扣走。为此,财务人员哭了,财务科长吃不好饭睡不好觉。我说,我要给回这笔款的销售人员下跪。  最大的债务压力是贷工行的款近伍仟万,年利息就要近陆佰万。这对于一个有着上千人要吃饭,1997年月产值已跌落到20多万元的企业来讲,无疑是致命债务。
  当时国家有鼓励国企被兼并的优惠政策,就是可免息可停息。找“婆家”享受兼并政策就成了当时企业、银行、政府解决企业债务的共识,似乎也成了当时企业的唯一出路。  我从1997年6月上任第二个月起,就开始跑山西榆次谈兼并,这一谈就是一年半,谈判涉及到银行、政府等十几个部门。安阳至山西榆次往返有1000多公里,我几乎一个月一趟,春夏秋冬,几经周折,终于在1998年12月谈判成功。大型国企——榆液集团帮助我们享受了国家“兼并”政策。  1998年12月18日举行了隆重的挂牌仪式,多家新闻媒体争先报道,山西省机械厅与河南省机械厅的领导以及安阳四大班子领导共同参加了挂牌剪彩。企业注册为榆液集团安阳机床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企业享受到了国家有关“兼并”政策,即免去以前所欠利息,并从兼并之日起停息两年,仅此就是贰仟多万。企业第三年开始分批偿还所欠本金。被“兼并”使企业赢得了两年的“喘息”时间。“存在就是真理”。1997年至今,“我”没有趴下、没有死,这就是最大的胜利。缓期“执行”,两年后怎么办?先不去想它,两年的时间足够了,我为此而激动。我要紧紧抓住这两年时间,一定要用它来证明些什么?我只觉得要证明的事情太多了,但究竟要证明些什么?我一时还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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