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渡在抚水下游距李家渡约六十余华里处。本团至梁家渡三十九军报到后,即奉陈安宝军长命令,连夜西渡抚水,并掩护该军安全渡河。全团渡河毕,向西南布阵警戒。三十九军已渡河部队向北警戒。翌日上午八时,奉三十九军陈军长命令,要旨下着该团即刻出发,歼灭剑霞墟之敌,确保军之左侧背安全。
剑霞墟在我现在位置之南约十八华里处。当即撤收警戒,集结队伍,向剑霞墟推进。前行七华里处地形改变。前面直达剑霞墟,皆是开阔水稻田地,秧长尺许水深数寸,仅只一条乡村道通往剑霞墟,路之两侧村庄星布。当即令部队停止前进。为慎重计,派出数组搜兵,搜兵群各派兵一班跟进掩护之以搜索各村庄。最近者亦在七百公尺以外,并告知搜兵:“所到之处,如无敌则继续前进搜索其他村落,有敌时迅即撤回,不必攻击。”
搜兵分头出发。我手中望远镜,始终未离开眼睛,向各方注视。搜兵尚未接近村庄,村内之敌枪声大作,向搜兵射击。我掩护班立即还击,掩护搜兵撤回。如今敌情已明朗:去剑霞墟道上之两侧村庄中,皆有敌潜伏。如我用逐村攻击战。水稻田成了敌人天然屏障,部队不但不易接近村庄,就是展开都不能施。若勉强施行,则必伤亡重大。如由毫无遮蔽路上直奔剑霞墟,全团恐有遭受覆没之危。
经再三考虑,此种只挨打而不能打人之仗不可打。决计停止前进,俟电话线架通后,报告陈军长,如何决定。半小时后电话通了,我即将本团现在位置、地形、敌情,以及进攻剑霞墟敌人之种种困难,详细报告。
军长在电话中说,不惜任何牺牲,非要歼灭剑霞墟之敌不可。
“我二十八团就是牺牲殆尽,还是达不成任务,达不到目的呀!岂不是白白断送一团人吗?”
“不问这些,命令不能违抗。否则,你须负全责。”
“军长的决定,非要我攻不可?”
“是。”
“请军长派员来察勘后,再做决定可以吗?”
“不必。”
我听到这种蛮横不讲理,不接受下级意见,以上压下之口吻,火冒三丈,虽没有怒发冲冠,全身汗毛却都竖起来了。
一横心道:“既然军长如此坚决肯定,我也将我的决定报告军长!‘不攻’,要我的人头给你。在这种情况之下,要我二十八团攻剑霞墟,恕我抗令不攻,宁可牺牲我自己。要为国家保存这点力量,军长看着办吧!”将电话挂断。
马副团长道:“团长!派一连人去敷衍一下好吗?”
“不可以。若是有牺牲代价。我不惜全团牺牲。如无代价,我二十八团官兵,一根汗毛也不牺牲,宁可牺牲我一个,身为军人,在战斗间切不可自欺欺人。”
三十分钟后,陈军长电话:“葛团长!兵团司令官命令,要你排除万难攻剑霞墟。”
“谁的命令概不接受,我不是怕牺牲,亦从不做无代价之牺牲。一些发号施令者,不知地利,不知敌,不知己,不了解用兵之真谛,在地图上红蓝铅笔乱画,命令乱下,不知冤枉断送了多少部队。要我的命可以,要我二十八团做无意义牺牲,办不到。二十八团是保国卫民的力量,委员长蒋交给我运用管理,不可轻易做无代价之牺牲。军长认为,剑霞墟之敌非扫荡不可,这一点我虽有同感,但本团无能做不到,军长可在贵军中派一个团来接替本团任务,不是解决问题了吗?至于我抗令不攻,另案议处。不过我要提醒军长,贵军之团能够办得到的,我自信也能办得到,我认为自己办不到的,贵军任何一团谅必也办不到,徒劳无功,枉自牺牲。另一办法:配属我四门山炮,我包打剑霞墟,请军长斟酌决定。”
下午一时许,军部参谋长蔡雨时少将来到团部,我将当面敌情地形、不能进攻之理由详为解说。
蔡参谋长观察很久言道:“实地看来,确属不能进攻。若要强攻,牺牲必大,而且还不一定能奏效。我回去报告军长,看他做何决定。”侧身拍我的肩道:“老弟!有见解,有魄力,有决心。竟敢抗令,好个牺牲小我的无畏精神,无怪乎西凉山之役一战成功。佩服。”
“参谋长过奖了,请到团部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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