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新课改背景下学校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其调整

作者:韩延伦 葛明荣




  随着我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全面推进,人们的视角更多地集中于校本课程开发、校本研究、校长的课程领导以及教师行动研究等方面的研究和探索上,而对于学校内部组织结构如何调整以应对新课改所带来的诸如学校课程的混合问题,合理开发、配置和利用学校教育资源等问题,缺乏必要的理性认识和分析。本文拟从现实的视角,首先分析新课改背景下学校内部管理所面临的新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学校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问题。
  
  一、新课改背景下学校内部管理面临的新问题
  
  1.课程混合问题的产生
  此次新课改增强了高中课程的选择性和多样性,较大幅度地推进了高中课程多样化的进程,但同时,多质性和多类型“并存”的课程混合现象也随之产生。也就是说,新课改虽打破了普通高中学校原有的单一学科知识性课程体系和结构,使高中课程呈现出多样化的形态并具有了可选择性的空间,但也同时使不同性质和类型的课程以“混合”的形态“并存”于学校整体课程体系中。这种课程混合现象主要体现为三方面。(1)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这三级课程以“混合”的形态同时“并存”;(2)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综合活动课程、探究性课程。社会实践课程等不同性质和类型的课程也以“混合”的形态同时“并存”;(3)选修课又分为指定选修、限定选修和自由选修,使同类课程以不同的形态存在,又增加了学校课程“并存”的混合性。而如何驾驭这样一个庞大的课程混合体系,并实现其功能效益的最大化,就成为高中学校必须面对和合理解决的一个现实的管理问题。
  另外,还有一个课程混合的适当性问题。无论是从哪种意义上讲,课程的“混合”,都不应带来学校整体课程体系和结构的混乱,这是课程“混合”必须遵从的一个基本原则,一旦课程的“混合”直接导致了学校整体课程体系和结构的混乱,不仅带来学校管理的负担,而且可能直接导致“课程改革”的负效应。然而,课程的“混合”,又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课程的“混乱”,也许只是程度上的不同,如此,就更需要学校在管理上付出更多更大的努力。因此说,如何应对课程“混合”可能出现的课程混乱,同样成为学校管理组织机构必须面对而且还必须合理解决的现实问题。
  
  2.合理开发、配置和利用学校教育资源的问题
  高中新课改的推进,也现实地对学校教育资源的合理开发、配置和利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校本课程开发问题,并不是简单地组织几个教师编写出几本所谓“校本化”的教材或规定增加几节选修课或综合活动课,就能够解决的事情,而是直接牵涉到如下几方面:(1)校本课程开发的决策问题,或者说谁制定校本课程开发计划和方案;(2)学校自身的特点、物质条件、可资利用的课程资源状况;(3)学校自身所具有的课程开发能力以及不同类型课程间的组织协调能力;(4)参与校本课程开发的人员组成;(5)组织和协调校本课程开发的相关事宜,等等。其实上述几个方面,实际上就直接牵涉到学校管理层面上的两大问题:一是学校如何更合理和有效地开发、配置和利用学校教育资源的组织和管理;二是学校管理组织结构如何调整才能使组织结构的功能发挥最大化。
  而从我国普通高中学校的现实状况来看,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物质设施、经济实力、师资队伍、教育经验、管理经验、课程开发能力、组织机构设置等教育资源,有着客观的限定性,所以,如何在教育资源有限或短缺的现实情况下,合理开发、配置和利用教育资源,满足新课改对教育资源的新要求,就成为学校必须面对和合理解决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在教育资源有限或短缺的情况下,通过学校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是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法和途径。但如果继续沿用直线——职能式组织结构这一传统的管理模式来应对和解决新课改所提出的诸多新要求,肯定会出现管理组织的结构性“不适”问题。因为,直线——职能式组织结构这一传统的管理模式是在强调统一性的条件下形成的,是以理性主义为基础,以科层体制为模本的,虽然能够使学校领导者集中权力,也能够使不同职能部门发挥其组织机构的专门化功能,但其缺陷也还是较为明显的:(1)过分强调自上而下的权力等级和层次而造成组织结构运行僵化并缺乏变通性;(2)管理组织机构间虽有分工但又存在着界限的模糊性,极易造成配合协调上的困难;(3)偏重行政权力而缺乏对民主化要求的必要尊重,容易造成组织结构与教师群体间的权利失衡,等等,这些方面的缺陷,不仅导致学校组织结构的封闭性和惰性,而且总是以统一性和稳定性为借口抵制变革,特别是抵制学校管理模式的改变。也可以说,这一组织结构的管理模式,是以维护组织机构的行政权力为圭臬。所以,在新课改背景下,如何调整学校内部组织结构,转换或重组组织结构的功能,就成为每一学校不能回避而且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3.课程领导和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开发问题
  过去,所谓学校的课程领导,也主要是体现在忠实地执行国家统一课程计划这一管理层面上,但当前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学校所承担的课程领导,不仅体现在如何实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管理层面上,还要求学校必须承担起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校本化改造以及组织展开校本课程开发这两大任务上。因此,学校所承担的课程领导的职责和任务,就不是简单地忠实执行,还要承担起“决策、组织和引领”的职责,即学校必须制定课程决策、组织校本课程开发以及国家和地方课程的校本化改造,引领课程改革的方向并提供必需的相关制度性支持和保障。所以,如何调整学校原有组织结构的课程管理模式,承担起新课改背景下的课程领导职责,也是每一所学校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学校这一组织的层面上讲,课程领导,并不仅仅属于学校管理组织机构的专利或特权,教师也承担着而且也应该承担着学校的课程领导职责和任务。但在过去课程管理体制下,教师所承担的课程领导这一角色被弱化甚至被遮蔽,造成教师成为忠实于课程计划的直接执行者,但却又被置于课程领导之外。新课改重新确认了教师之于学校课程的领导职责,而且校本课程开发,事实上教师承担着主要的任务,也可以说,是直接关系着校本课程开发的质量和成败的关键性因素,因此,学校管理组织如何协调和处理与教师所具有的课程领导权力之间的关系,如何尊重并保障教师所具有的课程领导权力以及如何组织教师团体并激励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开发等,也是当前每一所学校已经面对而且必须处理好的现实问题。
  
  二、学校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应关注的问题
  
  由上述简要分析可以看出,新课改背景下学校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既是必要的和必需的,而且也是学校发展的内在逻辑。笔者认为,学校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其目的应是为了充分利用学校所拥有的自主调控权力以及现有的教育资源,适当改变学校内部组织的权力结构、层次结构、类型结构,以及学校教育资源供给或配置的方式。因此,学校内部组织结构如何调整,其关键是权力的分配、教育资源的开发、配置和利用状况等是否有利于新课改。因此,学校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应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明确新课改背景下学校内部组织结构权力特征的变化
  明确清晰新课改背景下学校内部组织结构权力特征的变化,是进行组织结构调整的前提。在国家统一课程的管理体制下,学校内部组织结构的权力特征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1)学校内部组织结构的权力集中体现在忠实执行国家课程计划的“落实”上;(2)学校内部组织结构的权力中心集中于学校领导层面;(3)以行政权力保证学校内部组织结构的整体运作,并以科层组织的方式分配权力等,而在新课改的背景下,学校已被赋予自主支配和开发一部分课程的决策权力,并倡导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校本化实施,因此,学校内部组织结构的权力已不是单纯地集中体现在忠实执行国家课程计划的“落实”上,还要承担起如下几方面的职责:(1)如何合理协调和处理学校课程的混合问题;(2)如何组织开展校本化研究,特别是对教师的校本化培训以及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开发;(3)学校自身拥有哪些教育资源,如何更合理和高效益地开发、配置和利用;(4)如何指导学生选课,以及决定开设哪些课程等等。所以,如果说过去学校内部组织结构的权力主要体现在以行政手段“忠实执行”国家课程计划的“落实”上,那么,在新课改背景下,学校内部组织结构的权力则主要体现在“决策、组织、引领”学校课程改革以及校本化的课程研究上,因此,调整学校内部组织结构,必须在认识上清晰学校内部组织结构权利特征的上述变化。如此,才能够改变学校原有组织的权力结构、层次结构和类型结构,高效而合理地开发、配置和利用学校教育资源,促进高中学校课程改革的深化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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