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新课改背景下学校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其调整
作者:韩延伦 葛明荣
2.区分并合理处理组织结构的行政权力与校本研发活动的专业支配权力的关系
笔者所以强调区分并合理处理组织结构的行政权力与校本研发活动的专业支配权力之间的关系,是因为这一关系如何处理,不仅关系着学校课程领导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力分配,而且还直接关系着学校教育资源的合理开发、配置和利用。
虽然说,行政权力与校本研发活动的专业支配权力都属于学校内部组织所具有的权力,但两者之间,既存在着质的差异,又有着内在的联系。校本研发活动扎根于课程教学这一基层组织,它直接反映出以教师为主体所具有的学科专业领域的知识和专业研发能力的支配性作用。因此,校本研发活动要根据该学科专业领域教师队伍构成状况,比如,课程教学经验,教改经验、能力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等来确定,不应以行政权力的形式强行指令或以任务分派的方式强行实施。否则,就会出现教师消极应付或抵制的现象,既不利于校本研究活动的展开,也不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反而可能造成可资利用的教育资源的浪费。因此说,校本研发活动的专业支配权力,植根于学科专业领域教师队伍的专业知识和研发能力,与学校内部组织结构的行政权力有着质的区别。
笔者在此区分两种权力之间质的差异,并不是说不需要组织结构的行政权力,也不是说组织结构的行政权力之于校本研发的专业支配权力是无关紧要的,而是说,两者之间的权力内涵或功能指向是不同的,是不能够简单混淆的。从一般意义上讲,学校内部组织结构的行政权力是学校组织机构运行的整体性和一致性的基本保障,也可以说,学校毕竟是一个规范的组织,需要行政权力保证学校组织结构的整体效益和整体运作。而从课程改革所承担的课程领导这一角度上讲,校本研发活动,虽然专业支配权力属于学科专业领域教师队伍这一基层组织,但课程决策、教育资源的供给、校本研发活动的组织、引领和协调以及合理处理学校课程的混合等,都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管理组织。这不仅确保校本研发活动处于有序、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的状态,而且从组织协调的行政手段上保障教育资源的优先供给以及优化配置。
因此,学校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必须区分和处理好两种权力的关系,属于基层组织的权力,特别是专业支配权力,就应给与确认和保障,各施其职,共同处理新课改背景下学校内部管理所面临的新问题,促进校本研发的深入展开。
3.注重课程决策过程的民主参与性与保持行政权力的适度张力
在忠实执行国家课程的意义上,课程决策的权力主体主要归属于行政权力,而在新课改的背景下,课程决策的权力则属于承担课程领导的不同主体间的协商与合作。因为合理而高效地开发、配置和利用学校教育资源,校本课程开发的规划和方案制定,以及合理处理课程混合现象等,都需要学校内部不同组织机构和教师团体积极参与,这不仅是课程管理的“人本化”理念的弘扬,更是课程决策遵循民主性原则的表达。如此,才能够集思广益,听取有益的或反对的意见或建议,达到课程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特别是在学校教育资源有限或短缺的情况下,就更需要民主参与,共同协商。
但课程决策的民主参与,并不是简单地转换一下课程决策权力主体的归属,或弱化学校组织结构的行政权力。当课程决策,特别是在规划校本课程开发的方案以及在确定教育资源优先配置出现矛盾和冲突时,参与性决策就会转向行政权力的力量,最终确定可选择的课程开发方案,并制定出教育资源优先配置的方式,这是必需的,也是必要的。因为,从现实实践的层面上讲,全方位展开校本课程开发,确实存在着理想化的成分,而确定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然后逐步拓展,是合理开发、配置和利用教育资源的理智化策略和途径。从这一层面上讲,组织结构的调整必须保证课程决策的民主参与性,但又要保持行政权力的适当张力,使行政管理组织发挥协调、统筹、必要时的决断等权力的作用力。
总之,在新课改背景下,在学校教育资源有限或短缺的情况下,通过学校内部组织结构的不断调整,才能够有效地开发、配置和利用学校有限的教育资源,并合理处理由新课改所带来的诸如课程混合、课程领导以及教师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地位和角色等问题,实现新课改所追求的目标。
(责任编辑付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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