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解构主义与建构主义的异质同一性
作者:陈 葆
一、不同概念和意义
解构主义这个字眼是从“结构主义”(Construction)中演化出来的。它的另一个命名是“后结构主义”。解构主义的创始人,法国著名哲学家雅克·德里达认为,“自柏拉图以来的‘形而上学’形成了一个潜在的定势:万物背后都有一个根本原则,一个支配性的力,这种终极的、真理的、第一性的东西构成了一系列的逻各斯,且逻各斯永恒不变,近似于‘神的法律’,背离逻各斯就意味着走向谬误。”(郗卫东)德里达认为:“任何结构化、制度化的东西,都会形成教条化、中心化、僵硬化、框架化,使事物停滞、思想僵化,‘中心化’的结果,使得凡是不符合共同化、框架化的结构都会遭到否定或被视为次等的结构。”(徐崇温)换言之,解构主义理论传递着这么一个信息,即万物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一成不变的,万物没有定势。人们的思维也不应有定势,不应教条化,僵化。如果人们的思维变得教条化、中心化、僵硬化、框架化,世界的发展就会停滞。因此,解构主义就是要打破这种束缚人们的思想、人类文化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定势。解构主义者的努力目标就是要“从结构主义者的结构中,去消解、唤醒或活化那些僵化的、教条的、粗暴支配的优越结构;它要把任何企图把现实归结为一种同质的、总体性的、只能采用某一个单一的、统一原则来表现的企图,都予以抵制。”(徐崇温)在传统的哲学二元对立中,只有森严的等级高低,绝无两个对立项的和平共处,即一个单项在价值、逻辑等方面统治着另一个单项,高跨在发号施令的地位。解构理论从根本上说,就是对于这些意义等级提出质疑与批判,意图将这种等级关系颠倒过来,打破这种系统,消除二元对立的关系。这实际上就是对形而上学的解构。
建构主义也译作结构主义,是认知心理学派中的一个分支。也是上世纪在欧美影响比较大的教育哲学流派之一。它由诸多观点相近的理论构成,是由众多心理学家构建、丰富和发展起来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皮亚杰(J.Piaget)、科恩伯格(O.Kernberg)、斯滕伯格(R.J.sternberg)、卡茨(D.Katz)、维果斯基(Vogotsgy)。由于每一位代表人物的着眼点有所不同,因而每一种理论都各有其侧重点。它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丰富和完善了建构主义。使之成为上世纪,特别是五十年代中期以来的西方心理学、教育学领域影响很大的流派。
尽管建构主义学说有很多派别,但有一个共同的基本思想:认为人对事物的认识不是大脑对事物直接的、简单的反映,而是以原有知识为基础,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建构而成的。这种认识依赖于主体原有的知识和经验。因此,不同的人常常会对同一事物建构出不同的意义和认识。建构主义理论认为知识建构过程是一个意义建构的过程,是学习者通过信息的输入,在大脑中将新旧经验进行重组、改造,相互作用来形成、丰富和调整自己的经验结构的过程。当今的建构主义者主张,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对于世界的理解和赋予意义却是由每个人自己决定的,是以自己的经验为基础来建构现实,或者至少说是在解释现实。我们个人的世界是用我们自己的头脑创建的,由于我们的经验以及对经验的信念不同,我们对外部世界的理解也就有差异。所以建构主义者更关注如何以原有的经验、心理结构和信念为基础来建构知识。
从概念上看,解构主义理论强调在固有思维模式基础上的“破坏”和“粉碎”;建构主义理论强调在原有认知基础上的“重新建构”。从形式上看,一个是将“已形成的思维整体”分解成“碎片”,再进行创新性的“整和”。一个是将吸收的新信息与头脑中现存的经验“同化、顺应和平衡”形成“新的认知”。鉴别了两个不同的概念,解构主义和建构主义实际上并未构成一对矛盾体,它们是侧重不同角度的两种思维方式,它们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
二、各自的不同特点
既然解构主义和建构主义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它们必然体现各自的特点。
解构主义是对“结构主义”或传统哲学的反叛。“它有两个核心论点,一为社会现象的意义可作无限的解读与延伸,二为本质上解构主义者热衷于挑战与反抗权威”(Ellis,1989)。在现实社会中,解构主义理论的实践处处可见。艺术家们在进行艺术创作时,大胆地突破固有的行业思维模式进行创新。如传统的建筑物体现了特定区域的风格和文化:哥特式教堂建筑物、中国客家围屋、伊斯兰圆顶建筑物等已形成了固定的建筑风格模式。恪守这些风格的建筑模式,就难以创造出具有新特色的建筑物。从思想上解构固有的建筑模式,我们就有了悉尼歌剧院的帆型建筑物,美国“世贸”光塔双子楼和中国的“鸟巢”奥林匹克运动场;勇于挑战固有,解构传统,在生物技术上就有了转基因产品、克隆技术;对艺术作品的解构,产生了“一个馒头引起的血案”类的有争议的网络小说。
对文本的解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切入解读一个内容,或将一个话题内容分解为若干个扩展的、有关联的话题。如解读一个文本可以进行无尽的“拆解”:解读文本的作者,解读文本中的人物,解读文本的故事情节,解读文本的题材;作者可再解读为作者的生平和历史背景;人物可再解读为性格、形象和关系;故事情节可再解读为时间、地点和事件;题材可再解读为风格、类型;作者的生平和历史背景、人物的性格、形象和关系,故事情节中的时间、地点和事件以及题材中的风格和类型也可以继续分解下去:与作者时代有关的人、事;不同故事人物的性格对比;故事各事件之间的联系等……解构不是仅对文本进行无穷无尽的拆解,玩一种纸面上的“无底的游戏”,在对文本的分解中,读者获取了大量的信息对文本内容及相关知识有了详尽的了解。更关键的是,通过解读文本,打破了读者对物质社会和人类精神社会固有的概念,使他们对这一切的认识有了更新的诠释。
解构也不是拆毁或破坏。解构主义的特点或许就是“没有特点”,因为它要让一切破碎,而它本身也处于破碎的过程中,此种“解构”没有最后的尽头,也没有最后的凝聚点。其特点就是具有冒险精神的“挑战”和“反抗”。
建构主义理论强调建构知识的主动性、社会性和情境性,并以此为基础,对学习和教学提出了许多见解。当今的建构主义者对于学习的建构过程作出了更深入的解释。他们认为“建构包含两方面的含义:(1)对新信息的理解是通过运用已有的经验,超越所提供的新信息而建构成的。(2)从记忆系统中所提取的信息本身,也要按具体情况进行建构,而不单是提取”(张建伟、陈琦)。即建构一方面是对新信息的意义的建构,同时又包含对原有经验的改造和重组。建构主义者用这种建构理论来解释学习,说明建构在知识技能的获得和运用中的作用。而且,他们对于后一种建构给予了更高的重视,他们强调,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形成的对概念的理解是丰富的、有着经验背景的,而这一切能够使他们在面临新的情境时,灵活地在大脑里建构起用于指导活动的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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