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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廷桢智审毒杀案

时间:12-25来源:作者:点击数:
  清朝时,邓廷桢在西安做知府。有一天,他接到了一桩上报案件:一个叫郑魁的士兵,因和另一士兵不和,用砒霜将其毒死了。看罢卷宗,邓廷桢觉得起码有两处疑点:一是既然这两人平时不和,死者怎么轻易食用郑魁给的馒头呢?二是卖馒头和卖砒霜的又怎么能记住了郑魁?此案有假,若不重审,定会草菅人命。
  
  邓廷桢决定先从证人口中,打开此案的缺口。于是,将卷宗上的证人都叫到了大堂。邓廷桢问卖馒头的:“你一天接待多少人?”
  
  卖馒头的是位老者,他答道:“至少得有100多人买馒头。”
  
  “这些人都是些什么样子,你记得住吗?”
  
  “不记得。”
  
  “那么,你又是怎么记住了郑魁呢?”
  
  卖馒头的人一时答不出,邓廷桢厉声喝道:“作伪证,同样也是犯法,你掂量一下吧!”
  
  “邓大人!”老者害怕了,急忙辩道:“那个捕役对我说,有个犯人已经招供了,就缺一个卖馒头的证人,叫我作证。当时我也没多想,就作证了,其实我也不认识郑魁。”
  
  邓廷桢又问那作证的大嫂,她言称也是被捕役拉来当证人的。接着,邓廷桢又找来那个被告郑魁。本以为死到临头的郑魁,见邓大人又复审此案,扑通跪倒在地,诉说了经过——那个士兵中毒死后,郑魁因与那士兵平日不和而被抓了起来。在当地知县的大堂上,知县问他买砒霜没有,他说买了,是用来药老鼠的。又问他买馒头没有,他说那天买馒头是为了掺砒霜药老鼠的。知县不信,对他动用大刑,他受不了皮肉之苦,屈打成招,说自己买了馒头,将砒霜加在里面,拿给那士兵吃了。而知县又进一步逼问他,在哪里买的砒霜和馒头,死者吃时谁看见了。郑魁叙述到这里,哭道:“我怕知县又打我,只好说在仁和药店买的砒霜,在十字街口买的馒头,给死者吃时,兵营隔壁的大嫂曾看见。望大老爷替小的做主啊!”
  
  听罢郑魁复述,邓廷桢召来知县及捕役。他把复审经过说了一遍后,教训那知县:“不能只凭简单的推理判案,更不能用板子定案,回去重审,速将结果报来!”
  
  知县一脸难堪,埋怨捕役:“你怎么给我弄来的全是假的证人啊?”
  
  捕役无奈地说:“老爷已定案,我不这样做,岂不摔饭碗啊?”
  
  案情结果是:那士兵是被疯狗咬伤后,患狂犬病而死的,这种病也呈中毒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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