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忆念与忘却

作者:颜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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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时代都会有诗人留下历史的回声,这些声音参差不齐地敲打着人们的耳膜,考验着历史长河中的生命个体。重读叶延滨的成名作《干妈》,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捕捉并倾听这种历史的回声,审视曾经凝结的回忆与情感。挨近新时期尘埃落定的诗坛,细细忆念诗人脉脉流动的情愫,仍能使我们警醒、奋起乃至于重获充沛情感的薪火。
  
   一
  
  有必要简单回顾一下《干妈》问世以来各种肯定的声音。下面几种评价是较有代表性的:《干妈》组诗发表后,迅即得到读者反映的应是《诗刊》过了二期后在“诗苑漫步”栏里登出的简评:“它以严谨的环环相扣的艺术构思,以简洁的富有时代特色的艺术描绘,为我们的诗歌画廊增添了一个‘革命的穷娘’——干妈的生动形象。”①“谈到叶延滨,自然不能不提到他的《干妈》在新时期诗歌中那引起人们瞩目的艺术效应。这首诗成为叶延滨建立自身的艺术构筑的一块基石,以致人们在谈及他的诗歌创作发展的轨迹时,无论如何不能忽视其存在。”②的确,全诗从整体上看,诗风纯朴明快、诗绪基调炽热流畅,诗作以干妈的名义,逼迫你用整个生命去忆念、承受,尤其是当你试图把人物的命运与整个古老的农耕民族及更古老的土地血肉相连时。
  组诗的版本问题和当时诗人生存背景也尚需补充绍介:作为一组内容相互倚仗的叙事诗,《干妈》除去行节排列的差异之外,一个很大的区别是既有由九首诗组成的,也有由六首诗组成的,前者可见《叶延滨诗选》(明天出版社,1990年版),后者如1980年10期《诗刊》上发表的同名组诗。考虑作品的完整性,本文以前者为文本依据。其次,诗中所复现的思想内涵与诗人一段特殊生活经历相吻合。此组诗写于1980年8月,当时叶延滨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学生正在北京读书,此时干妈已撒手西去。诗人所时时忆念而难以忘却的“我”与干妈之间的日常故事,却是十年前的事情。据诗人自述及相关传记所载,1969年初,叶延滨在陕西延安县李渠公社曹坪大队插队落户,住在贫农栗树昌家。“栗树昌家里很穷,女儿出嫁了,只剩下老两口。没有儿子,缺少劳动力,栗树昌老两口就把叶延滨当干儿子对待。老太太把叶延滨的照片嵌在自家相框里,家里来了人,老太太就把来人拉到相框跟前,给人讲:这是我干儿。平时,老太太和人拉话,也常干儿长,干儿短的。”③可见当时诗人与干妈家相依为命地生活着,两者对比着读,感触就更具体而深刻。
  基于上述,我们再来看《干妈》这组叙事诗,便容易把握其中的思想内涵与情感质地了。《干妈》作为叙事诗,对叙事成分的倚重与兼及抒情,应是题中之义。《干妈》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能取得广为传诵的轰动效应,就离不开叙事与抒情的相得益彰,正是两者层层生发、互通有无,整组诗才显得所叙之事如在目前,寓事之情不滞不粘,读来淋漓尽致,有一种酣畅无比之感。叙事与抒情的艺术手段是作为《干妈》组诗的两翼而存在的。
  全诗开头与结尾部分均推出一帧拼凑而来的人物素描图:枯草般的苍苍白发,老态龙钟般佝偻着的背,干瘪而豁了牙的嘴……可见多年之后在诗人脑海里生根、念念不忘的原来是一个极其普通、平凡的农村老妇。干妈一开始定格在诗稿上,既是作为对遗照的诗意描绘,又是传神、简洁的粗线条勾勒,诗意的回眸中涌动的是湿润的心事。换言之,干妈也还是一个母性化的符号,与大堰河一样没有自己的名字。——相对于今天花样繁多的“干爹”、“干妈”,诗人的干妈显然有着特殊的历史烙印和亲情蕴涵度。“我冲着这豁牙的嘴,/喊过:干妈……”想必那是一个岁月尘埃中不曾褪色的人伦故事:《她没有自己的名字》叙述“我”睹物思人的回忆,昭示知青生活的开始;《灯,一颗燃烧的心》叙述干妈风雪天为“我”买罩子灯以便于读书学习之事,暗中透露出“我”的好学上进与试图改变命运的生活抗争侧面;《铁丝上,搭着两条毛巾》以大叔挪用毛巾事件为契机,加入干妈的言行,叙写两者的生活习俗,以见证人心良知的生活细节来暗示知青改造的可能与途径;《饲养室里的马列主义》则通过农民与知青会议一幕,,反映用自己双手养活自己的生存哲学;《驮炭的毛驴走在山道上》捕捉到知青“我”劳作之余的放歌情景,展现旷达、散脱的知青生活风貌;《夜啊,静悄悄的夜》描述干妈灯下为“我”捉虱子的情景,抒发对干妈的母爱之情,暗示知青生活的困窘、潦倒;《我怎能吃下这碗饭》讲述干妈吃糠我吃饭的事件,以因果关系与善意的欺骗昭示母爱无私而伟岸的品质;《太阳与大地的儿子》定格以“我”接受劳动锻炼而在烈日下劳动、成熟的一幕,暗示了知青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下的生存画面;《我愧对她头上的白发》是最后一首,时空是回到十年以后的对“相”抒怀,照应第一首诗,以“我”因不知干妈去世而自责、悔恨,并引出了种子与土地的对话的命题。从以上简要叙说中,其中《饲养室里的马列主义》《驮炭的毛驴走在山道上》《太阳与大地的儿子》三首诗均无干妈的描述与抒情,其中可见,组诗出现了两个语境、两个人物抑或是两个特殊人群的生活、命运相互融合、错落而水乳交融般的情思空间。而对于“我”,或以“我”为代表的知青一代人的生活、命运,显而易见是不能被善意遗忘的。
  一段独特的人生经历,蚌病成珠般凝成十年后的情感之珠串。组诗都是围绕“我”与干妈之间琐碎的生活小故事而展开叙述框架的,从情节安排和处理来看,全诗是双线条的,一条以“我”与干妈之间的事为主线,另一条虚线是作为知青——“我”的独立人格、思想在延安这片土地上的自由伸展与壮大。情节是带有代表性和跳跃性的,诗意是杂糅在叙事中的,因此虚实相生的地方较多,明朗简约的笔墨,疏淡地铺展在富于人性美的情节、冲突上,看似平常,实则有人人心中所有但笔下所少见的审美情趣。此外,从叙述的角度看,诗中人物的对话或心里独白之类的语言方式,也是很鲜明的。它是塑造人物形象、袒露人物心灵、刻画人物性格的重要手段。几乎在每一首单独的诗里,都有较简洁的对话存在。如“‘疯婆子,风雪天跑三十里买盏灯,/有本事腿痛你别哼哼!’/‘悄些,别把人家娃吵醒,/年轻人爱光,怕黑洞洞的坟墓!’”(《灯,一颗燃烧的心》);“‘娃娃别嫌弃你大叔,/他这个一辈子粪土里滚的受苦人,/心,还净……’”(《铁丝上,搭着两条毛巾》),这些日常化的语言,很准确生动地穿插在诗行里,似乎有微言大义、促人深思的情感张力。而且,对话或独白一类语言的使用,也起到了推动情节发展与情感流转的作用。
  换个角度,就《干妈》组诗所歌咏、抒发的情感这一单方面来说,莫过于它以朴素无华的诗绪,谱写了一曲人性与爱的心灵之歌。从干妈以要个帮手的借口收留“我”到“三年前,她就死了”的长时段经历中,诗人仅抓住了几个以细节取胜的特写镜头,但干妈坦荡、无私的性格,圣洁、伟大的母爱勾勒得八面玲珑,直到全诗结尾,再引出种子与土地的哲理思索,显然是在主题升华中收束诗思。其次,从另一条情感链条来看,组诗不仅以其深广丰富的思想内涵定格了一段生活,而且还凝缩了一代知青对命运的吟哦、咏叹。因此我认为还须了解这种情感复合性的特质,正是这种情感经过复合,才使其变得像它的生命之根与情感之源是系在特殊年代的土壤上而难以抽剥出来一样显得更加微妙而耐人寻味。当我们把它放在知青文学这样一个特殊的大背景下去考察时,一代人的文学是依附在一代人的命运之上的宏观命题就水落石出了,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干妈》之所以能够成为轰动一时的名篇,能成为诗人十年之后对过往岁月的感情爆发口,还因为它承载着审美艺术价值的尽可能多地负荷着时代、历史、思想史的意义,其中包括当时千万以上知青的情感储藏;在干妈这个生活中确有其人确有其事的人物身上,寄予了诗人对于整个中国农民命运的深沉真切之情,也寄托了诗人“追求的企图实现的,是力图用自己的笔表现我们这一代人的史诗价值”的写作向度。总而言之,《干妈》独有的抒情方式是令人刮目相看的——叙事与抒情的结合,类似于并驾齐驱的两匹骏马,在叙述的过程中无处不贯穿着作者对母亲母爱的赤子深情,又在强烈的直抒胸臆中刻录着对农民生活、命运和知青生活、命运的双重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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