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国人之吃
作者:孙绍振
更多经典:点此访问——应天故事汇
上天言好事,
下界保平安。
我想既然嘴巴被灶糖粘住了,坏话讲不成了,好话,不是也不能讲了吗?后来,又想可能是到讲好话的时候,就把糖吐出来,或者赶紧把它啖了。好话就滔滔不绝地讲个没有完了。但是,吃人家的东西嘴软,形同受贿,岂非有负于玉皇大帝的信任?
我怀疑,这和西方基督徒有点异趣,基督教每周的“主日”(即周日)有这样的聚会,叫“擘饼聚会”,意思是纪念基督的死与复活。基督徒吃的面团,象征神的身体,饮的酒代表神的血液:《圣经》上是这样说的: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
如果在教堂的神坛上,将中国祭祖宗的猪头供上,不知基督是否宽恕亚当后代的罪行。
这个问题,我不敢问。因为父亲早就警告过,小孩子,过年时期,胡言乱语,是要破坏神佛的情绪,影响一年的运气的。父亲对我的嘴巴,不大信任,写了一御防性的条幅贴在墙上:童言无忌。但是,到了年三十,我还被强制性用上厕所用的草纸,擦了一下嘴巴。也就是请神佛把我的嘴巴当作肛门,我讲的话,当作肛门里放出来的臭气。但我并不服气。我所讲的话无不出自我的童心,不论按李贽还是卢骚,都是最纯洁的。而灶王爷,却是吃了人家的东西,就报喜不报忧。品德上多多少少有些污点的吧。发自纯洁的童心的话语,如巴金所追求的讲真话,反而是放屁,而贪吃的下放神仙,却享有神圣的尊荣。这世道真是有点让我满腹狐疑。
3.中国人对于吃的豪情和对于女色的警惕成正比。
《三国》《水浒》《西游》中的英雄对女性不是没有兴趣,就是有些仇恨的。不管什么盖世英豪,什么错误都可以犯,但是但凡犯了一个色字,就一世英名丧尽。故关公、武松、孙悟空乃至诸葛亮、吴用对异性一概没有什么感觉,不管是什么档次的英雄,一旦沾上了女色,就显得十分可笑可卑。猪八戒一见女性就流口水,吴承恩,利用一切机会,让他出洋相,这还不算,还给了他一副猪脸,让他应了一句俗语,叫做丑人多作怪。但是,中国古典传奇中的英雄主义在色方面受到压抑,往往就向吃喝方面发泄。武松景阳冈打虎,英名盖世。为了表现他超人的神勇,先让他一口气喝了十八碗酒,外加几斤牛肉。武松醉打蒋门神,不吃不喝不见英雄本色,吃喝而不醉,更不能现出武艺高强。关公斩华雄,如果没有那杯砍了人头还没有凉的酒,肯定是大煞风景。
有多大的食量和酒量,就有多大的英雄气概。二者的正比关系,是经文学经典一再不嫌重复地加以证明的。
这在西方人看来,还真有点隔膜。他们中世纪的英雄,主要是骑士,其英雄气概和把生命献给美女的自觉程度成正比的。在他们看来,如果一味吃,而忽略了美女,是野蛮的。他们不会像中国人那样把那么多的时间花在做饭上。正是因为这样,快餐、汉堡包,马马虎虎、大大咧咧地吃,才充分表现他们的民族性。而在中国人,尤其是圣人之徒看来,这么简单草率,简直是荒唐。孔夫子云:“肉不正,不食。”所以中国的厨师,讲究“刀工”,显示其富有圣教的文化底蕴。
把吃看得很庄严,这是中国文化的光辉传统。
虽然中国文化发源于北方黄河流域,但是,对于饮食的考究,南方人却是青出于蓝。广州人在爱情上,至少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特别表现出骑士精神,但是,全中国都知道,北京人什么都敢说,广州人什么都敢吃。这实在令北方人肃然起敬。可惜的是,吃到果子狸,吃出非典,弄得北京、上海、福州、杭州、南京,道路以目,公共汽车上人烟稀少,而广州大马路上依然是熙熙攘攘,一个个面不改色,心率正常;其慷慨的程度,不亚于水泊梁山上聚义厅去赴宴。比起广州人来,福州人,胆子小一点,但是,一生花在做吃上的时间,消耗掉的生命,可能是北方人的好几倍。福州人和广州人一样讲究美食,美在吃出花样来,以至于食本身倒无所谓,要义在超越口腹之欲,升华为一种美学。光是口腹之欲,就是好吃鬼、贪吃婆,超越了,就有一个挺文雅的说法,叫做美食家。福州人一讲起锅边糊,一讲起蛎(方音读de)饼,就流口水,这不是馋,而是对于乡土文化的热爱。乡土感情,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就是到了美国,在纽约定居了两三代,还是不改。在唐人街,早上可以用福州话买到蛎饼。虽然讲广州话在纽约比英语还难懂,但是广州人的自豪在旧金山,在餐馆里,用广州话可以买到蛇羹。当然东北人,一听到蛇,就想起那粘滑的皮,还有那毒牙,不免有点汗毛孔竖起来的感觉,不要说吃了。但是,他们那里的猪肉炖粉条,也是一绝。以赵本山为代表的东北老乡坚信,一吃了这玩意儿,就能成为活雷锋。这是有一首流行歌曲为证的。
这就是所谓乡土风味,一说到乡土,感情成分就浓烈了。有道是:月是故乡明,猪肉炖粉条是家乡的美。
虽然英国人发明了一个专门的词语叫做:nostalgia,翻译过来叫做怀乡病,但是,他们没有明确说,他怀念家乡的什么,可是我们中国人,就很坦诚,怀乡就怀念家乡风味的食物。当然,生活在天堂里的苏州人,正如孔夫子所说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再加上食品的名堂用吴侬软语那么一叫,正如霓裳羽衣曲一样令人飘飘欲仙。东北老乡的猪肉炖粉条就太土了。但是,苏州人也洋不到哪儿去,早在晋朝,阊门出了个张翰,在洛阳做官做得好好的,突然秋风起来了,想起了家乡的鲈鱼莼菜,口水就流了下来,连官也不要做了,回家吃鲈鱼莼菜羹去了。
中国人的乡土观念特别重,别以为这是一种纯粹的感情,这里边包含着口腹之欲。吃的最大特点是怀旧,鲁迅从东洋归来以后,又到北京,吃了多少山珍海味,居然,在《故乡》中坦然宣言他儿童时代吃的罗汉豆最好吃,郭沫若从日本岗山医学院毕业,来到上海,成了大诗人,居然最令他念念不忘的是四川凉薯。
可见所谓怀乡实际上是一种怀旧癖。
和口腹之欲相比,性欲的动作就有点粗鲁,谈不上多少怀旧的诗意,肢体语言则更简洁明快,但是性欲的特点不是怀旧,而是求新,没有见任何一个人的乡土观念是固定在一个女人身上的。就是我们的革命干部,也未能免俗,战争胜利了,乘着新婚姻法颁布,大都把往日的糟糠之妻离了,带着大城市的女学生荣归故里。这一点似乎不是中国民族特色而是人类的共同性。拜伦在欧洲旅游,每到一个地方,都会陷入一种如痴如醉的爱情,不断地更换新的恋爱对象,歌德到了八十岁还不断在恋爱方面求新。喜新厌旧成了中外男性的通病。如果要评比的话,克林顿会成为当之无愧的代表。这可能是因为,食物之美,可以历年不变,而异性之青春却与年龄的递增成反比,美色很难以永葆。
不过人性总是进化的,这几年,据中国大城市某些敏感的女性观察,又有了发展,她们的先生,已经摆脱了传统的喜新厌旧的恶习,以喜新不厌旧的姿态,在新与旧之间取得平衡。有诗为证:
外面红旗飘飘,
家中红旗不倒。
2004年7月18,8月6日修改
(选自《山花》, 2005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