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从一个“吃”字看到民族无意识中的核心价值

作者:孙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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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理由】
  孙绍振不满足于把幽默固定在日常生活中,他的追求是把幽默和民族文化深层心理的探索结合起来。他的幽默以歪理歪推见长,但是信手拈来的文献却是经典的。除了中国的历史宝库,还有民俗和普通词汇。这使得他的行文左右逢源,触类旁通,涉笔成趣。他最为在意的往往并不是现象本身,而是其背后深藏着的荒谬和可笑;恰恰是在这些荒谬可笑中,他揭示出汉民族的核心文化价值,并对之加以温和的调侃。
  
  孙先生是学者,他的散文远离抒情,似乎不以审美为务。智趣的追求成为风格的一大标志。对于走马灯似的前卫文论,他常有保留,引起他青睐的只是话语学说和文化批评。孙绍振之所以成为孙绍振,就在于他对西方文论并不五体投地地崇拜,他一再提醒自己:站直罗,别趴下,以创作实践与西方文论平等对话。他相信,任何西方文论如果不与汉语实际相结合,只能像无根的圣诞树。对那些把话语学说当作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的人士,他评价不高。他觉得,如果话语学说和文化批评包含着真知灼见,最重要的不是无条件地加以信奉,对于中国当代散文来说,应该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进行分析和验证,哪怕是手工业式的分析,也应该在所不辞。
  他没有像流行的当代文化散文那样沉醉于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他不屑于从宏大的历史画廊汲取资源,他善于通过最平常最简单的现象,甚至是一个说法,一个字,进行思想的、文化的、艺术的探索。他曾经写过一篇《说不尽的狗》,通篇就讲一个“狗”字在中国人,在德国人、美国人心目中文化价值的巨大差异。由于幽默中蕴含深邃的文化价值,这篇文章被选入高中语文课本。他还写过《谈恋爱的“谈”》,《搞恋爱的“搞”》,《论“阿拉”》,都是把思绪聚焦在一个单位的词语上的。《国人之吃》也是一样,就是以一个“吃”字,来探索汉民族的核心的潜在观念。
  题目越小,施展的空间就越有限,这等于给自己一个难度,令人想起闻一多先生的著名命题“戴着镣铐跳舞”。舞要跳得好,跳得美,就需要对语言的潜在微妙有高度敏感。本文最初在报纸上发表时,题目是《论中国人的吃饭》,高度语言洁癖使他不能忍受其中些微的生硬,后来成倍地扩大了篇幅,拿到《山花》上去刊载,改成了《国人之吃》,敏感的读者不难从“国人”和“之”中感到原题所没有的典雅和古老的意味。
  一个“吃”字,做成近九千字的文章,得力于对词语深层那精妙的多元、深层的探索。
  首先,他对之进行文化价值的还原,把习以为常的词语悬搁起来,暂时排开、去除一切凝固的表层语义,让它回到原生状态,矛盾和怪异就显示出来了。
  他从“吃”联系到“口”,从词源上追寻其文化心理的原生状态,在“人口”“户口”这种天经地义的说法中,他发现了只有汉语才有的特征:“口”的饮食功能被淡化,人数和家庭的计量单位被强化。经过还原,其中的不合理、不合逻辑,就给文章带来了一种趣味,当然不是抒情的情趣,而是心智得以启迪的智趣。作为理论家的概括力,在这里起了很大作用。没有广度极大的概括力,不可能从普通人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和神仙“不食人间烟火”,红军歌曲“要吃辣子不怕辣,要当红军不怕杀”,义和团诗歌“吃面不搁酱,炮打交民巷”这些毫无联系的话语之间,发现以吃为纲一脉相承的联系。他曾经提出散文当以非抒情为上,学者散文贵在审智,审智的才能之一,就是在人们看不出联系的地方找到雄辩的联系,在人们发不出疑问的地方提出深邃的问题,在人们感觉麻木的地方发现民族文化心理的奥秘。他的智慧聚焦在从熟悉的词语中,发掘出陌生的新意,从而率领着读者从熟知的事物和观念中发现陌生的内涵。他的智慧的感染力的奥秘就在这里。
  他的这种追求,和俄国形式主义者提出的“陌生化”有很大的不同。俄国形式主义者认为,日常的感觉,常用的语词,读者自动化地认知了,感觉钝化了,习以为常了,就没有生动感了。作家的任务,就是把语词加以陌生化,引起读者感觉的惊异和注意的持久。这当然是有道理的,西方文学语言中常用的比喻、暗喻,拟人、借代等修辞手段都是以超出常规的用法来创造陌生化的感知。在中国古典文学中,这样的现象比比皆是:“霜叶红于二月花”“红杏枝头春意闹”“草色遥看远却无”,等等,都可以算作是陌生化。但是,作为理论家的孙绍振意识到这个道理并不完全。在他看来还存在另外一种陌生化:他看到,“吃”不仅仅是生命的维系,而且是全部人生价值的表现,“在艰难的条件下工作,叫做叫吃苦;空想改变现状,不切实际,叫做癞虾蟆想吃天鹅肉”。吃,还和一切成败得失联系在一起,“外部形势严峻,或者手头的钞票不够用,叫做吃紧。吃一堑,长一智,用吃来形容倒霉与智慧之间的正比关系。对于外来的横逆,威武不屈,叫做不吃这一套。吃香,吃得开,说的是广泛受到欢迎和尊重,通吃,则已经超越了赌场上的含义,成为全盘胜利的概括,而吃亏和吃瘪,不但是遭遇挫折,而且是丢脸了。”所有这些由吃构成的词语和成语,是人人熟悉的,但,他发掘出来的陌生化的语义,却并不是作者运用修辞手段创造的,而是词语本身的潜在的内涵。这种内涵并不仅仅是一种艺术表现,而且是民族集体无意识的积淀。这好像是他特别喜欢使用的一种方法,在《说不尽的狗》中,他这样写:
  
  狗可能在汉语的原初意味中就包括着卑贱的意思。用不着什么形容,只要说“你这条狗”,就是很带侮辱性的。至于说“狗东西”、“狗家伙”、“狗儿子”,那就更狠毒了。若是说“狗x的”,那就可能引起武装斗争了。在汉人潜意识中,不管什么东西,只要跟狗一发生联系就坏了,至少贬值了。比如说你的脸长得慈眉善眼的,头部像神佛一样,可是一旦和狗有一点点相似,就叫做“神头狗面”,那就很叫人自卑的了,比獐头鼠目还低一等。汉人不知为什么那么恨狗,有时恨得专横,只要是不赞成的事加上个“狗”字就能把香的变臭:“狗主意”、“狗德性”。有时则恨到狗的每一个部分,从头到脚:狗头军师,狗腿子;从眼到嘴:狗眼看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从脑到肺:狗头狗脑、狼心狗肺。中国古代解剖学并不发达,但在诅咒狗方面却是大放异彩。庖丁解牛,世称绝技,而以狗骂人,没有一个不是天才,把狗的每一个零件都拿来损人,连狗尾也逃不过:“狗尾续貂”。最不堪的是,小时候曾见狗在街头巷角交尾,竟有人用竹竿把它们从中间抬起来,像听摇滚乐一样听其惨叫。
  同为家畜,牛的名誉就好得多了,“牛脾气”说的是耿直,“狗脾气”说是的蠢劣。狗咬人,当然是该谴责的,却被叫做“狗咬吕洞宾”。为什么老天注定狗咬的一定是吕洞宾呢?明明有许多警犬咬的不都是贩毒分子、车匪路霸吗?就算你一个个都是翩翩风度的吕洞宾吧,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东西,他的拿手好戏就是性骚扰:有《三戏白牡丹》为证。退一万步说,这不算性骚扰,白牡丹是和他自由而公开地恋爱吧,对狗的态度也不公平。马咬吕洞宾、蛇咬吕洞宾、狼咬吕洞宾,不也是妨碍自由恋爱,难道就应该给以诺贝尔奖金吗?
  
  孙绍振事实上,是把现代词语当作历史文化价值的化石,进行某种文化考古,难得的是,写得如此的酣畅淋漓,滔滔不绝,谐趣横生。他的散文语言,凡比较生动的,常常有发人猛省,引人莞尔,让人重新感觉词语的功能。但,并不像俄国形式主义者所说的那样,是借修辞创造,而是凭深邃的语义洞察,不拘一格触类旁通的过程中,孙绍振常常用一种似是而非的推理,就是在这种推理中,他获得了最大自由,有时,甚至甘冒出轨的风险。如,他这样说到1978年,真理标准大辩论前夕的逸事:
  “当时吉林省委宣传部长宋振庭对于缺乏思想解放勇气,前怕狼,后怕虎的战友,十分藐视,他追问说:‘你怕什么?怕他咬了你的鸡巴!’话说得虽然粗了一点,但是,却符合汉语的集体无意识中把人的精神状态与食物联系在一起的规律。当然,‘咬’还不等于吃,但是,肯定是吃的一种前奏,而且在用力的程度上,也就是在情感的强度上要比吃动作性更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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