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在一个民族误读的背后

作者:陈建新

更多经典:点此访问——应天故事汇





   一
  
  一提到《狂人日记》,现代中国人莫不立即想到“封建礼教吃人”。自这篇小说发表以来,各种教科书和研究文章,包括影响巨大的钱理群主编的《现代文学三十年》、夏志清的《中国现代小说史》都持这种观点。作为第一篇现代白话小说,其反封建礼教的主题,似乎早已“盖棺定论”了。
  但传统的阐释,近十年来却受到了挑战。不少学者指出,我们长期以来对《狂人日记》存在着严重的误读。《狂人日记》原初的核心动机是表现“人吃人”,是揭露存在于中国的食人蛮性,反省每个个体和全民族的罪恶,而不是单纯批判封建礼教“吃人”。如陈思和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名篇十五讲》①,闵抗生《在小说创作中研究国民性之始》②等,具有较大影响。陈思和等人的分析,建立在文本细读基础之上,非常符合作品的实际。
  不可否认,出于“既是呐喊,便当然当听将令”③的前提,《狂人日记》中确实有批判封建礼教弊害的描写,例如狂人“踹了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批判易牙蒸子献君、孝子割股侍亲被美化为义烈行为等,但揭示中国食人民族本性,表现罪感意识的动机也非常明显。《狂人日记》中表现的“罪感意识”,从本质上说,是作为曾经的吃人者自我忏悔的意识。“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鲁迅先后两次对《狂人日记》有过明确解释:一次是发表后不久的1918年,鲁迅在致许寿裳的信中曾解释说:“《狂人日记》,实为拙作。前曾言中国根柢全在道教,此说近颇广行。以此读史,有多种问题可迎刃而解。后又偶读《通鉴》,乃悟中国人尚是食人民族,因此成篇。”④第二次是十几年后在《中国文学大系•小说二导言》中说:“《狂人日记》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⑤这两次解释,各有侧重,并不矛盾,照理说,都应该受到重视。然而,《狂人日记》发表几十年来,人们对这些俯拾皆是的吃人景象描写毫不在意,而是孜孜以求地追寻着吃人背后的象征意义,乐此不疲地将其解释为封建礼教、统治阶级吃人寓言,对非常明显的罪感意识也视而不见,并且干脆将“自罪”以“他罪”替换,狂人被读成了无辜的受害者,所有罪行归之于封建礼教和统治阶级。
  其实,用不着有多高深的文学修养,翻开《狂人日记》就不难发现,满篇都是对吃人的历史与现实的实写以及对自我和民族罪恶的忏悔。但是,无论是正统的教材、还是老师的课堂上,都是说《狂人日记》中所谓吃人,并不是真的吃人,而是“封建礼教吃人”,是控诉统治阶级罪恶,是“讽刺”,是“象征”。因此,人们阅读时,就只对“踹了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字缝中读出吃人”、“救救孩子”之类的感兴趣,看到炒心肝、吃人肉之类的字眼,就不再当真,甚至视而不见了。这就造成了阅读中的一种 “有选择的疏忽”的现象。
  因此,笔者试图对近一个世纪来对《狂人日记》的全民误读现象进行剖析,探索这场误读背后的一些真相。
  
  二
  
  人类吃人的历史源远流长。原始时代,自不必说,进入文明时代之后,食人蛮风犹存。东方民族如此,西方民族也是如此。17世纪的蒙田和18世纪的伏尔泰都研究过西方吃人的历史,并指出所谓开化的民族其实在很长的时间历程中,都是野蛮的,甚至在《圣经》中就有关于吃人的记载。中国吃人的历史延续可能更久一些,食用胎盘,更是至今风行。几千年吃下来,没有人站出来揭示中国人的吃人蛮性,并表示忏悔,直到鲁迅的《狂人日记》发表,才唤醒了中国人的罪感意识。是社会还不够文明?答案是否定的。中国从周代就开始制礼作乐,后来又有儒释道,看起来够文明了。笔者认为,正是因为社会达到了相当的文明程度,才会出现对吃人视而不见的现象。
  仔细研究传统的仁义道德逻辑,不难发现,它并不主张不许吃人,相反倡导合理合法地吃人。某种状态下的吃人是被允许的,甚至描绘成一种高级的文明。人类的相食,大抵出于如下两种情形:一为被迫吃人,一为蓄意吃人。天灾人祸,常见的是“易子而食”。在中国封建道德中,子是私产,“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儿子吃了,父亲还在,可以再生;倘若父亲饿死,幼儿也不能自保,香火从此灭绝,就是最大的不孝了。可见“易子而食”既合情理,也合礼教,还很文明。被迫吃人还有一种情形,就是出于仇恨。阶级仇,民族恨,国难当头,恶人当道,都可作为吃人的理由。胜利了,摧城拔寨,吃敌人:“壮志饥飨胡虏肉,笑谈阔饮匈奴血”;打败了,孤城困守,就吃自己的老婆孩子:“诸公为国家戮力守城,一心无二。巡不能自割肌肤以啖将士,岂可惜此妇人?”⑥“为国吃人”,简直是文明的象征,忠义的典范。
  蓄意的吃人,多是为了滋补身体。吃人有利健康。生病的爷娘吃了儿子身上的肉,就会康复;狼子村的农民煎炒了恶人的心肝,“可以壮壮胆子”。中国民间的常谈,吃什么补什么,吃人自然可以补人。这就是鲁迅所说的“道教根柢”,中国历史与现实中最为常见的景象,鲁迅最为深恶痛绝者。《狂人日记》中说,这种吃人的特点就是“鬼鬼祟祟,想法子掩饰”。 首先是一帮人蓄意而为,结成团伙,又瞒着团伙外的人;其次是想方设法掩饰。吃人的事,可以做,不可说,“你说便是你的错!”自己想吃人,又怕被人吃,“于是就用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这就是食人民族文化心理的深刻写照。结成一伙,合谋吃人,又互相打量,互相防范,人人自危。先是为了吃人,后来运用成了生活的普遍法则。
  中国封建社会一方面将被迫的吃人道德化,另一方面将蓄意的吃人隐蔽化、合理化。这样,吃人是野蛮和罪恶的意识,成了整个民族的禁忌,承认吃人是种罪恶,反而成为了一种反社会的不道德的行为,就如同鲁迅小说中的狂人。这个结论很有意思:社会所禁忌的不是吃人,而是对吃人的意识。于是口中吃着肉,嘴上说没有,吃人的经验终于活生生地从每个人的记忆中抹去,成为整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从此,仁义道德把守着吃人的集体无意识通向现实的大门,维护着我们这个民族五千年灿烂文明的形象。
  《狂人日记》要揭示中国传统文化的虚伪和国民性的残忍,要指出中国尚是食人民族的真相,要唤醒整个民族对吃人的意识,要表现“难以见真的人”的深深的罪感,其本质上是试图将无意识领域中的经验引入到意识领域中来,让人看到“不想看到的事实”,这触及到了中国文化的最深的禁忌。因此,社会将会调集力量千方百计地影响人对真相的认识,维护正统的文化秩序,保持对它的成员的压抑。
  
  三
  
  弗洛姆指出:“每一个社会,通过自己的生活实践和联系的方式,通过感情和知觉的方式,发展了一个决定认识形式的体系或者范畴。确切地说,这种体系的作用就像一个受社会限制的过滤器:除非经验能进入这个过滤器,否则经验就不能成为意识。”⑦这样的社会过滤器有三个:语言、逻辑和社会禁忌。也就是说,当我们试图将经验从无意识领域中召唤到意识领域中时,会受到来自语言、逻辑和社会禁忌三种社会力量的“过滤”。经过过滤,人们看到了那些想看到的东西,而对那些不想看到的、可能有害于社会统治秩序的部分则会被隐蔽、被歪曲。
  《狂人日记》将无意识领域中的经验引入意识领域时,正是由于受到这些社会力量的过滤,才产生了全民性的“有选择的疏忽”,或者叫做“有选择的误读”现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