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一篇自我声讨的檄文

作者:颜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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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丽丝•莱辛的创作生涯可以分为两半:殖民作家和回归作家。她生于伊朗,长于南罗得西亚,在那里度过了从五岁到二十九岁这段金色年华,经历了上学、工作、结婚、生子、离婚、再结婚、再生子、再离婚;直至结束传统意义上的家庭生活,所以视非洲为故乡。 她的创作既始于非洲,又以写非洲开始,几乎不间断地持续了十年,后来又不断回访,从中吸取灵感,时有新作产生。所以,她是非常看重自己的非洲作品的。说起这类作品,人们会不约而同地提起《野草在歌唱》和《暴力的孩子》。其实,莱辛的非洲短篇小说更好,涉及的场景多,容纳的人种多,反映的问题多,简言之,更有非洲性。其中,最使人爱不释手的是《老头人穆什兰嘎》——最初用了一个更好的标题《这里曾经是老头人的国度》。
  殖民地问题的症结是土地权。对此,殖民统治者及其享有特权的移民历来讳莫如深,他们的作家和艺术家也缄口莫言。然而,1951年的某一天,在伦敦,大英帝国的这个忌讳却被他们中间的一个公然打破了。
  是谁打破了忌讳?
  是一个正在进入青春期的女孩——一个种植园主的女儿。她讲了发生在自家农场上的故事,暴露了土地的秘密。
  故事不长,但是也有个引子。像其他白人农场一样,她家的地大多空着,不多的耕地之间遍布树木和荆棘。然而,对小姑娘来说,这些大人们梦寐以求之地却是陌生的,因为与从英国寄来的书里写的实在太不同了,难免使人感到“太阳射来的是外国的阳光,风儿吹来的是异域的话儿”。在她家土地上聚集的人也不同,黑糊糊的一团,像树木和岩石一样使人觉得格格不入,像蝌蚪一样难分彼此,只有发钱的时候才能听到说一两声人话:“到了,老爷。”他们随季节来去无定,为了农场一天分发两次的苞谷糊糊和一月分发一次的几个先令,或者为了约翰内斯堡那些了不得的金矿的工钱。家里规定了,不准跟黑鬼说话;能够说话的人很少来,孩子以狗为伴,带着枪四处游逛,消磨时光。狗也寂寞,见到过路的黑人就追,直至对方爬到树上去躲避,或者为了博得主人一笑,或者仅仅为了消遣。遇到这种情形,高兴了女孩会大笑一阵,不高兴理都不理。至于那些被撵到树上的,只有脸皮特别厚的,才敢用遭人耻笑的鬼话哄它们。引子不仅展开了白人同黑人的关系,而且展开了两者同土地的关系:有没有土地造成了主仆之别。
  以第三人称叙述的背景到此结束,转入以“我”为中心的第一人称故事。
  有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带着狗和枪在道上走着,远远看到三个人迎面走来。“我”打口哨把狗叫拢来往前走,心想他们会恭恭敬敬站在一边让“我”过去。谁知道他们只顾往前赶,竟然厚着脸皮不让,这就使“我”不得不再看他们一眼。走在前头的人头发斑白,神情专注,肩上披着猩红的毯子,还挂着棍子,与那些外出找活干的土人不同。等到了跟前,他竟然向“我”问好。不知为什么,“我”居然回了话,还问:“你们到哪里去?”他答了话,有人替他翻译:“我们头人过河去看兄弟。”“头人!”怪不得跟别人不同。老头干脆停下来跟“我”说话,神情里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庄重。他提起“我”爸爸,还说为什么羊的事情到农场里来过,见过“我”。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年轻人说:“这是穆什兰嘎头人。”
  这次遭遇之后不久,“我”发现有本探矿的书里写着:“我们的目的地是河的北面穆什兰嘎头人的国度。上那里去是为了求他答应,让我们在他的领地里寻找黄金。”“求他答应”这种说法对我来说太新鲜了。至此,作家才露出底牌,亮了题。莱辛生性叛逆,十三岁借病辍学,十六岁出门打工,当时正在家里闲耍,这是故事的自传性背景,真实的一面。小说通过姑娘之口说话,以便借助“童言无忌”来揭露事实,是其艺术用心。因为觉得穆什兰嘎与众不同,使“我”注意到书里的说法,因为书里的说法,“我”又记住了前来农场歇脚的老探矿人说的“这里曾经是老头人的国度。从对面那些大山一直延伸到大河边上,算起来总有几百上千里地吧”。为了创造真情实景,莱辛写小说一般不直接点题,但是,在这个页面上,其倾向性喷涌而出,接连三次写下了“老头人的国度”。了解了父亲贷款低价买来的土地不过是政府从黑人那里强行征用的以后,“我”的行为不免有所收敛,开始跟黑人打招呼,连狗都跟着学了点礼貌。
  后来,巡访的片警透露了一个秘密:我们家的厨子是头人的儿子。这个随口透露的秘密负载的信息甚为丰富,需要一点解释。首先,它反映了始立于南非,后来推广到其他殖民地的剥夺土著土地、迫使黑人成为雇佣劳动者的一系列立法及其后果。剥夺土著土地符合宗主国和殖民地当局的利益:一是给其过剩,从而急需输出的人口提供土地;其次,为资本家提供工资奴隶。头人是传统非洲的政治领袖,其存在和残留是对新政权的威胁,所以其嗣子不得不隐姓埋名去出卖劳动力。最后,这个厨师懂英语,说明他上过教会学校,略微掌握现代知识,具备引导人民走出氏族社会的阴影、建立新的民族国家的潜能,具有颠覆性。了解了实情后,妈妈只说:“他最好不要在我面前摆头人儿子的谱。”暴露了种植园主们,实际暗指殖民当局的短见。杜撰厨子的巧妙之处还在于拉近了土地与人的关系。“这里曾经是老头人的国度”引出就在脚下的地理关系,但是时间距离仍然遥远,厨师的出现使土地的法定继承人与继承物合为一体,既反映了人离开土地不能生存的事实,又反映了殖民统治对宾主关系的颠倒。作为家里唯一的孩子,“我”——故事的讲述者——是种植园的继承人,自然处于与头人儿子对立的位置上,所以对他和他即将继承的产业特别感兴趣。于是,他请假回家,使“我”萌生了寻访头人部落的念头。
  往他们那个方向去,先得在杂草丛生的小路上走好一阵,然后进入一道溪流潺缓的峡谷。蓦地,眼前芳草鲜美,绿树婆娑,百鸟欢飞。据说这都是政府收来的、还没有卖出去被白人种过的地。突然,“我”被一阵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情绪所控制,虽然外面大汗淋漓,内心却感到寒冷彻骨。是发烧吗?不,不是发烧,是恐惧,是我读过,但是从来没有感受到的那种恐惧。接下去,姑娘就恐惧展开了一大段康拉德式的独白,揭示一个欧洲擅入者面对黑非洲的博大与静寂的感受。问题是,《黑暗的心脏》写于19世纪末,半个世纪过去了,白人仍然能够在这场势不均、力不敌的对抗中感觉到环境无言的抗议和威胁。唯一不同的是,小姑娘最终把自己的感受浓缩为“孤独”一词。
  就在几乎退缩的当口,“我”终于看到了村庄。那是建于林中空地上的一簇草房,四周围绕着整洁的粮食和菜地,牲畜家禽皆各得其所。待走到跟前,才发现房子的墙上均匀地涂了黄、红、赭色的图案,顶上的草都经过了编织,完全不像我们家又脏又乱、作为移民临时家园的院子。显然,这个写法借鉴了《乌托邦》。在莫尔的书里,异域乌托邦是文明的,而文明社会反倒是鄙屑和污秽的。殖民主义者不是口口声声说到非洲去驯化野蛮人吗?请看,他们的生活多么从容不迫,与世无争,多么富于诗情画意,而自己的生活多么杂乱无章,这难道不是文明的堕落吗?可见,在小姑娘眼里,他们自己才应该是驯化的对象。另外一个驯化失败的例证是,当姑娘向小孩和妇女们说话时,他们都没有反应,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作者花了三页写路上的所见、所闻、所想,但是,与头人相见一段却只写了一页,两个人的话不多,却很有戏剧性。首先,他见了“我”既不惊,也不喜,“连脸上的肌肉都没有抽搐一下”。尽管这样,“我”看得出来,他是不高兴的。为什么不高兴?只有靠自己去猜想了。“我”蓦然明白,在农场的路上碰到他们是一回事,到这里来却是另外一回事。简言之,“我”根本不该来。“我”来干什么?跟他们交流吗?还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规矩。更加糟糕的是,“我”,一个白人姑娘像男人一样到处乱逛,居然撞到这种只有政府官员才有权力到的地方来。所谓政府权力,指的是黑人保护区。在南部非洲,种族主义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经历了法制外和法制内两个阶段。建立黑人保护区是法制化的一个重要,乃至决定性的步骤。目的是把适于耕种和有矿产资源的土地从土著居民手里夺过来,使之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范。为了保护白人的土地权,又建立了限制黑人和有色人种流动的通行证和详细的身份证明制度。作为对应措施,政府也虚伪地要求白人不要擅自进入其他人的社区。所以,姑娘的出现使人想到了擅入者,被当作是对当事人土地权的侵犯。而眼前的这群只剩下立锥之地的人,难免感到敌意和恐惧。读者不要忘了,主人的恐惧与客人在路上的恐惧可以两相对照,凸现出当地社会对抗的张力。等村子里的人全部围拢来,“我”才注意到都是老人、妇女、儿童——年轻的都到白人的农场和矿上干活去了。伺候老头人的两个显然是请假回来的。这就把剥夺土地的真实目的和效果揭露了出来,给厨子回家的原因做了交待。头人跟“我”的谈话是冷淡而克制的,好歹不失礼貌,对“我”说了欢迎一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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