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薄命女儿青春祭
作者:白灵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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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是《红楼梦》贾府里地位不突出个性突出的丫环。在贾府一流大丫环里,论地位重要,当数平儿、鸳鸯。她俩一个是管家婆王熙凤的一把“总钥匙”,一个是贾母的全权总代理。在怡红院,晴雯虽然位列一等,却始终“灭不过”袭人的“次序”。小说里有关晴雯的重头戏,如娇嗔得意地撕扇,抱病挣命地补裘,衔冤悲愤的诀别等,都是在袭人请假缺席或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上演的。以出场次数和所占篇幅的多寡而论,晴雯也是远远落后于袭人和平儿。不仅如此,这个现实地位并不突出的丫环,还是一个“招人怨”的角色。她的大多数出场,离不开和丫鬟们的吵架拌嘴:骂小红、骂坠儿、骂芳官,挖苦袭人、调侃麝月、嘲笑秋纹,更遑论宝玉。《红楼梦》第六十三回袭人曾对宝玉说:“你一天不挨他两句硬话村你,你再过不去。”①这句话翻过来说就是,晴雯几乎每天都拿硬话“村一村”宝玉。以至于抄检大观园之前,王夫人对晴雯的唯一印象就是她正在骂小丫头时的“狂样子”。虽然小说并未刻意描绘晴雯对婆子们的斥责,然而在第七十七回,一群婆子闻知晴雯将被赶出大观园时的“趁愿之语”,透露了平日深受其苦的信息:“阿弥陀佛!今日天睁了眼,把这一个祸害妖精退送了,大家清净些。”可知在她们眼里心里,晴雯简直算得上一个“招人恨”的丫环。
然而,偏偏是这样一个丫环,最得作者钟爱:在贾府内外的所有红楼人物里,只有晴雯得到小说的一号人物贾宝玉的专文祭悼。那篇充满赞美之词、痛惜之意、激愤之情的《芙蓉女儿诔》,无论有多少象征义引申义,其意义都是由晴雯的抱屈夭折引发的。更令人瞩目的是,在第五回的“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里,晴雯以丫环中第一人的身份名列首位。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最先读到的便关于她的性格和命运的判词。
那么,为什么是晴雯,而不是别人成为红楼第一丫环,位列“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进而成为太虚幻境判词中最先出场的人物呢?检点学界对晴雯的批评阐释,鲜有论者论及或者系统地回答过这个问题。②故笔者不揣烦碎,综论如下。
一、典型的薄命女儿
众所周知,贾宝玉梦中所阅题名为“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的册子,出自太虚幻境孽海情天薄命司的大厨之中。名列其上的女性自然都是属于薄命司中的薄命人。从这个意义上讲,“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无异于薄命女儿的正榜、副榜、又副榜。那么,晴雯之位居又副榜之首,首先就应从“薄命”的角度寻找原因。
考察文本可知,红颜薄命堪称晴雯的宿命。其薄命至少在两个方面极为突出:
第一,身世可怜。晴雯是红楼丫环里最美丽灵巧的一个,也是身世最可怜的一个。她像秦可卿一样身世不明,却没有秦可卿被人收养又变身贾府少奶奶的幸运。小说第七十七回交代,晴雯原是贾府“奴才的奴才”,是贾府的仆人赖大家买来的丫头。那时晴雯只有十来岁,已不知道自己的家乡父母。“因常跟赖嬷嬷进来,贾母见他生得伶俐标致,十分喜爱。故此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使唤。”后来贾母又让她和袭人一起侍候宝玉。在进入赖大家以前,她究竟有怎样的遭遇?是像香菱那样自小就被人贩子偷来转卖?还是像袭人那样因贫穷被父母拿来换了几两银子,却在后来的辗转流落中与家人失去了联系?还是像湘云一样“襁褓之中父母违”,长大后像巧姐那样被“狠舅奸兄”式的亲戚抛弃?我们均不得而知。我们知道的是,在经历了许多苦难以后,晴雯既没有成为看人脸色逆来顺受的可怜虫,也没有沾染一丝的世故,而依然拥有少女的纯洁、率真乃至高傲。
第二、抱屈而夭。当晴雯被命运之手推到怡红院之后,她一定以为自己苦尽甘来,未来的人生已清晰可见、伸手可及。侍候宝玉多情又这样懂得体贴女性的主子,可以偷懒,可以任性,甚至可以被照顾,这应该是一个丫环最好的归宿了。谁也不会料到,这个贾府里模样最标致心性最高傲的丫环,最后竟因为她的标致,以她最不能接受的罪名被活活冤死。抄检大观园之后,王夫人顺势整肃怡红院。“眉眼有点像林妹妹”的晴雯,成了王夫人眼中第一个“勾引”宝玉的“狐狸精”。可怜的晴雯,平日清白自爱,连侍候宝玉洗澡都不愿意,却被冠以这样的恶名,在众目睽睽之下,病得恹恹弱息之际,从炕上拉下来赶出了大观园。第七十七回,当心高气傲的晴雯爬在芦席土炕上和宝玉作最后的告别时,她心中交织着不明不白的冤屈,不平不服的愤怨,不甘不愿的追悔和无惧无愧的坦然。她挣扎着与宝玉换了贴身小袄,希望能穿着它躺在坟墓里,以抗议自己的被诬,并安慰自己没有“白担了虚名”。可这样一个愿望竟也不能如意。王夫人以“女儿痨死的,断不可留”为由,命即刻将其“送到外头焚化了”。
或以为晴雯纯洁的付出,赢得宝玉以倾情之作《芙蓉女儿诔》作祭品,其命运尚不算薄。的确,《芙蓉女儿诔》深有痛惜之情、愤激之意,然而,宝玉这篇诔文的创作,始以自求“别开生面,另立排场,风流别致,与世无涉,方不负我二人之为人”,终以和黛玉讲究“茜纱窗下”如何“新妙之极”,最后甚至为了不“弃此‘茜纱’新句”,倒“宁肯弃此一篇大文”,这样的过程,虽有“诔晴雯实为诔黛玉”的象征寄托,仍不能不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诔文原有的哀痛色彩。故脂砚斋曾批曰:“睹此句,便知诔文实不为晴雯而作也。”联系这篇诔文创作的前因后果,再看看那过于堆砌的华丽词藻,以及难以指实的痛斥谴责,《芙蓉女儿诔》在一定程度上更像是一个母亲面前的孝顺儿子背人处的一番自我发泄和排遣。事实上,这篇极尽夸张渲染的诔文刚刚念罢,宝玉的哀痛,就在和黛玉咬文嚼字的说笑里,随着诔文一起灰飞烟灭了。如果我们承认宝玉的身上有着作家少年时代的印记,那么,此时回想晴雯病中补裘的忘我,临别之际因体贴宝玉而以被蒙头的决绝,令人在深叹晴雯命薄的同时,不能不深叹作者自我剖析的犀利和用笔的狠辣。
二、宝玉心中“第一等的人”
“宝玉系诸艳之贯”③,“通部情案,皆必从石兄处挂号”④。故与宝玉关系的远近,在宝玉心中地位的高低,是影响诸钗判词排序的重要依据。又副册是丫环排行榜。在宝玉的四个大丫环里,袭人的现实地位第一。第五十二回晴雯要撵坠儿时,宋嬷嬷说:“等花姑娘回来知道了,再打发他。”第七十七回袭人也说晴雯“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因此,晴雯与宝玉关系的远近,只有在和袭人的比较中才能确认。
与袭人相比,晴雯与宝玉的感情是渐次密切的。在入住大观园之前,晴雯出场五次,却只有两次比较重要。第一次是第八回,她自述爬高上梯贴好了宝玉写的字,抱怨宝玉没写完她辛苦研的墨,抱怨李奶奶拿走了宝玉为她留的包子;第二次是第二十回,她在忙着回房拿银子赌钱的时候,挖苦麝月和宝玉“交杯盏还没吃,倒上头了”。这个时期的晴雯,像个口无遮拦、贪玩任性的孩子,在宝玉的几个大丫环中并不特别突出。而此时的袭人,已经与宝玉偷试了云雨情(第六回),成了宝玉的解语花(第十九回),甚至可以以离开相要挟,“娇嗔箴宝玉”(第二十一回)。到了入住大观园后的怡红院时代,一方面园中相对宽松自由的环境与晴雯的真率性情十分契合,另一方面袭人后来因王夫人看中了她而越发自重,将夜晚一应茶水起坐呼唤等事均委之晴雯,晴雯渐渐重要起来。在宝玉,从撕扇时的纵容,到补裘时的感动,以至殷勤地侍疾,对这个俏丽而率性的丫环,感觉日渐与众不同。在晴雯,她对宝玉隐秘而曲折的情愫,通过和周围人的一次次吵闹,和对宝玉的任性顶撞而逐渐清晰。寒冬侍夜、抱病补裘,是职责相关,也是爱的表现;嘲讽袭人、挖苦麝月,是性情所致,更是因痴心而起酸妒之意的任性外化。以至于第六十二回袭人以补裘之事打趣她时,她只有“佯憨”。不过,晴雯虽以做宝玉的小妾为自己的终身归宿,却不肯像袭人、麝月等人那样与宝玉“鬼鬼祟祟”。怀抱痴心傻意而又单纯乐观的她,丝毫没有料到会有后来的变故。正因如此,当晴雯含冤被逐,面对宝玉的深情探访和猝不及防的生死大限,才会有那一番勇敢的表白和惨痛的告别。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晴雯以自己的方式,实现了和宝玉的感情升华,在宝玉心中定格为永远的“牵念”。相反,与宝玉早有私情的袭人,最终与“公子无缘”而嫁给了蒋玉菡,成了别人的妻子,在以“诸艳之冠”贾宝玉为排序依据的册子里,就只能名列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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