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张扬人格与尊严使她神驰千古
作者:蔺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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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汉乐府《陌上桑》,如沐绿色旷野的淳风,清翠爽肌,怡人情志。释书案上,犹觉眼前流光溢彩,云霞满纸。掩卷静思,渐感一个光辉峻洁的倩影浮现于脑际,且愈来愈清晰明朗。
《陌上桑》作为千古传诵的诗篇,历来备受关注。各种古代诗词选本、理论著述林林总总,虽然全诗只有265个字,故事简单,语言浅近,但对这首诗的主旨理解却见仁见智。仅20世纪以来,大陆学者的代表性观点就有:1.反抗强暴说。游国恩先生的《中国文学史》、朱东润先生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刘大杰先生的《中国文学发展史》、余冠英先生的《汉魏六朝诗选》等均持此说,今人程千帆先生《古诗今选》中的说法大可概括这一观点:“这篇诗通过罗敷这一美丽的形象,歌颂了人民不怕强梁,蔑视权贵,忠于爱情等崇高品质。”2.理想愿望说。这是80年代以后出现的一种观点。认为作品描写罗敷的美,歌颂其优良品质,但这种众美皆备,没有一点缺憾的女子在生活中是不存在的,所以作品塑造的人物只是一种理想化的产物,反映了古代劳动人民美好的愿望。①但这种说法多在罗敷的身份与“夸夫”等问题上陷入了一种自我矛盾难以自圆其说的尴尬境地。
伴随着文学批评的多元化,有人将《陌上桑》归入“艳歌”之属。认为罗敷打扮得漂漂亮亮到城南陌上去采桑,难免要招致下至黎庶、上到使君等人的艳羡和觊觎,他们对罗敷美貌的由衷倾慕是无可责怪的。该诗并非爱情的赞歌,也非表现反封建的主题,不过是一首应兴娱乐的艳歌。“艳歌说”究其本根,实在不是现代人的发明。早在南朝时期的梁代,《陌上桑》第一次被沈约收入史书《宋书•乐志》时,题目就是《艳歌罗敷行》。稍后又一次被陈代徐陵辑入专写闺情题材的诗集《玉台新咏》,这些实际上已开了《陌上桑》为“艳歌”之属的先河。古代和现代的“艳歌说”究竟有多大区别还有待研究,但至少在“语关闺闼,事涉男女”方面应该是相通的。此外,还有人从古代民俗和文化角度分析,说桑林地处野外,活动自由,又容易隐蔽,实是男女谈情说爱、幽会欢合的场所,此风古已有之。因此使君在此间的言行,就很难说是品性不端所致。这些见解在客观上或多或少地给本来健康、洁净的诗歌和人物形象蒙上了一层暧昧的影子。显然,这又与作者在诗中对罗敷所表达的(如“照我秦氏楼”中的“我”,“秦氏有好女”的“好女”等字眼)无比喜爱欣赏之情相左。
造成以上旨评与文本不和谐的原因主要是对《陌上桑》的主题思想理解偏颇所致,主题思想的偏颇在于对诗人所倾力打造的人物形象缺乏足够的关注和分析。我们知道,罗敷是呈现在作品中的一个活泼泼的充满生命活力的美好形象,是中国文学史上一个前所未有的“这一个”。我们不能忽视“人”的存在,不能忽视人性的存在,要善于从“人”的身上寻绎蕴含在诗中的情感和真意,妙悟诗家的心声和魂灵。我们认为,在罗敷身上,体现了诗人对人格的极力张扬和尊严的高度礼赞,体现了作家对人性中普遍存在的渴望人格与尊严心态的观照和思考,这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当具有特殊的意义。
“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日出东南”正是映衬着主人公光明皎洁的人格。阳光明媚,物我合一,显示出居住在秦氏楼中的主人健康、自然、乐观向上、生机勃勃的精神风貌。诗人以主人所居楼宇的高大壮美,来彰显主人人格的崇高、尊贵。因此,清人李因笃《汉诗音注》早已指出:“住得高绝,罗敷之不可犯,更不必言。” 正是以屋宇的高大庄严象征罗敷人格的凛然不可冒犯。
“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好女”一般注释为“美女”,但观照全篇,应不单指外形之美,还应包含着内在品质和个性之美。罗敷不仅青春靓丽,而且处事谨严,人格健全,懂得自尊自爱,是个让父母放心、受别人尊重的人格高尚的女孩。“罗敷”则是古代美女的通名,“自名为罗敷”体现了罗敷对自己从外到内的一种自信。自信是自尊的基础,高贵的灵魂无疑是自信的。
“罗敷善蚕桑,采桑城南隅。”我国是个传统的农耕社会,采桑种田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在古人的观念中,“耕读传家”是一种理想的生活范式。古代“士农工商”四民中,农耕之人紧排在士人之后,应该说和我们现今某些人的观念是大异其趣的。罗敷勤于劳作,善于蚕桑,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装扮美好生活,自食其力,美而不恃,使人们感受到罗敷的生命分量和存在的深度,感受到罗敷劳动而贵的价值意义。罗敷是什么身份并不重要,因为尊严并不等于身份,尊严也不等于财富,尊严是人格与品格的统一,是生命与灵魂的结晶。劳动者是美丽的,劳动者是尊贵的,这其中寓含着处在农耕社会的我国古代人民对生活的态度和生命意义的认识,诗中的“善”字即鲜明地体现了诗人对罗敷劳动能力、品行的褒誉。
接下来我们看到,“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钩。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湘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罗敷采桑器具的精美,服饰装扮的时尚与华美,可能是农人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实现的。但在诗人看来,劳动者是尊贵的,劳动创造了美,劳动者自然也有爱美和追求美的理想和权利,或许生活中的缺乏只能在艺术中得到虚幻的满足。但诗人描写这些物用的意图,并不全在表现罗敷的外在美,要在藉物用的华美刻画人物人格的高贵。这一写法在后来《陌上桑》的姊妹篇《羽林郎》中也曾出现:“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长裾连理带,广袖合欢襦。头上蓝田玉,耳后大秦珠。”这已形成了民歌常用的表现手法。
“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这段文字用侧笔渲染罗敷的容颜气质之美,已成学界共识,此不赘述。但诗人用意非仅止于此,而与前面描写器物之美与装束之美相一致并有了进一步发展,诗人用“他人之眼”烘托罗敷惊人的美貌,展现着生命的活力,闪耀着人性的光辉,突出了罗敷超凡脱俗的高雅气质和神韵,这种美是端庄而不是轻浮,只可敬仰而不可轻慢,更使其人格达到了“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审美境界。
“使君从南来,五马立踯躅。”一位太守路过陌上,看到正在采桑劳作的罗敷,他也被罗敷的美艳所深深吸引。连忙派手下人前去打探,探听美女出自哪家,姓氏为谁,青春几何,听完汇报后感觉甚是满意,便想载美而归,于是便发生了本诗的高潮情节——罗敷“夸夫”妙拒太守。太守与行者、少年、耕者和锄者对罗敷态度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太守不仅“心向往之”,而且要身体力行,将罗敷据为己有。他凭恃的是什么?自然是他的权势与社会地位,这是诗中其他人物不具备的。在太守看来,以他的身份和地位可以征服一切,更何况一个身居下位没见过世面的弱小女子。然而,事情的结果却完全出乎太守意料。罗敷为什么拒绝,为什么敢于拒绝?这只能从人的内在品质中寻找答案。当代一位哲人曾说:在日常生活中,当一个人在某方面——譬如权力、财产等处于弱势状态时,常常也会产生自卑心理。但是,只要你拥有做人的基本尊严,你就比较容易克服这类局部的自卑,依然坦荡地站立在世界上。马尔库塞则说:“爱是一种高级的价值标准,性欲因爱而获得了尊严。”②罗敷面对一个素昧平生之人——尽管他是太守,他们没有两情相知,仅有一面之缘,太守贸然提出一个关乎罗敷人生命运的重大问题,这不是对罗敷的小视吗?更何况唐突之间提出“共载”问题,这对重情——毋宁说重人格尊严的罗敷来讲,太守的欲与罗敷的“情”就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欲重而无“情”的言行难道不构成对女性的侮辱吗?南宋诗人刘克庄对此早有评说:“‘共载’之问,何使君之佻易也,岂亦寓言如金吾子之类耶!”认为太守之问过于轻薄放荡,并认为和辛延年《羽林郎》中霍家的奴才冯子都一样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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