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马原的“错误”
作者:魏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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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篇小说到底要表达什么样的意图呢?其实,小说的标题已告诉了我们:好人难寻。在小说中,祖母和一位杂货铺老板萨米有这样一段对话体现了作者写这篇小说的意图:
“好人难找啊,”红脸萨米说。“一切都变得糟透了。我记得那个时候,你可以离开家,连纱门也不必闩上,现在这种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了。”
他跟祖母谈论着过去的好时光。老太太说,她认为情况糟到现在这种地步全要怪欧洲。她说,欧洲的所作所为会使人以为我们是用钱堆成的。
这段话已经使小说的主题明朗化了,作者写的是今昔对比,过去民风淳朴,现在人心不古——所以才“好人难寻”嘛。而且作者还暗示现在世风败坏的原因是“一切向钱看”,由于物欲的泛滥,拜金主义猖獗才导致“好人难寻”的局面。
在我看来,这篇小说与海明威的《杀人者》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杀人者》那篇小说里,那个被杀手追杀的人为何在听到消息后无动于衷呢?因为他知道,在一个暴力事件不断的社会里,你既然无法逃到民风淳朴的昔日,那你只好静等命运的安排了。他的无动于衷流露出他对世风败坏的当时美国社会的一种哀莫大于心死的绝望。奥康纳的《好人难寻》则告诉我们,既然身处一个“好人难寻”的动乱时代中,全家被杀的惨剧迟早会发生。至于谁、在什么时候、被哪个凶手所残害,那就只好听凭老天的安排了。所以,老太太一家遇害,完全是动乱的社会里必然的惨剧,而不是像马原说的那样——是老太太的唠叨惹的祸。
由于对奥康纳的误解,认定奥康纳因为讨厌老太太的唠叨,才在小说中借越狱逃犯之手对其予以严惩——将其残忍地枪杀。马原因此得出更为离谱的结论:
但是把这篇小说读完后,我仍然有一种很直接的疑问。因为我不能够理解,一个人因为饶舌,因为讨人嫌,就该被杀掉。我一直是有一些比较固执的念头,就是我在讲课时提到过,人杀人是特别严重的问题。没有什么比人杀人更严重的,因为他和他一样,上帝分别给他们各自一条命。他,凶手,取掉了他的命,这点是我觉得严重的。可能是因为这个,我(我知道很多国家不赞成死刑)也不赞成死刑。我也知道有一些罪恶是不能饶恕、不能宽恕的。但是,我仍然是一个反对人杀人的人。所以她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觉到这个女人内心,就是先天藏着一份邪恶。
我认为马原的“疑问”“不能够理解”完全是庸人自扰、杞人忧天,因为在奥康纳这篇小说中,老太太被杀决非因为饶舌,所以马原建立在误读基础上的“疑问”“不能够理解”听起来很可笑。另外,如果马原这种说法成立:一个故事有杀人事件,讲这个故事的人的内心,“就是先天藏着一份邪恶”,那么,生活中的你、我、他都是如此,也就是说大家心里都“先天藏着一分邪恶”。既然人人都有,还有必要在书中唠叨吗?马原不是很讨厌唠叨吗?
《善良的乡下人》的故事情节很简单,小说里有一个名叫欢姐的三十来岁的老姑娘,幼年时在一次狩猎事故中,她的一条腿被炸断,只好装了一条假肢。欢姐有哲学博士学位,自以为看破红尘,没想到一个推销《圣经》的年轻人——“善良的乡下人”几句甜言蜜语就俘虏了她,成功地将其戏弄一番。欢姐的妈妈——霍普韦太太对此毫不知情,当她看到那个年轻人离开时,竟对年轻人做出这样的评价:“他肯定是去向后边那些黑人卖《圣经》了。他头脑真简单,如果我们都这么样,世界就太平多了。”
马原在分析这篇小说时竟得出这样的结论:
你们看,读这个小说吧,你就觉得这个作家真是邪恶到极点了。她甚至不肯原谅一个有残疾的,差不多还是女孩子的女人。她没有过爱,没有过性,没有过孩子。她只有一个博士学位,只有满脑袋糨糊。奥康纳甚至连她都不放过。她让一个可以和她本人的邪恶相提并论的卖《圣经》的小伙子去惩罚一个聪明、自负,又有残疾的女孩,让他把奥康纳的蔑视、残忍重重地送给欢姐,送给这个年轻的女哲学家。
细读小说,我们发现,作者奥康纳在这篇小说中讽刺了两类人,一类是欢姐和她的母亲。欢姐读了很多书,有博士学位,但她并没有真正掌握这些知识,比如她曾对她母亲说:“女人,你可曾内省?你可曾内省以发现自己之不足?天啊!马勒布朗士说得对:我们没有自知之明,我们没有自知之明!”你看,她说起来头头是道,但生活中的她恰恰没有“内省以发现自己之不足”,也“没有自知之明”。所以,“善良的乡下人”几句甜言蜜语就让她昏头昏脑找不着北了。奥康纳讽刺的是“知识者”的傲慢;欢姐的母亲以为自己是城里人,瞧不起乡下人,结果被对方耍了还蒙在鼓里,通过这个形象,作者讽刺的是“城里人”的傲慢!另一类是卖《圣经》年轻人和欢姐家的佣人弗里门太太,他们来自乡下,外表貌似淳朴但内心十分龌龊,特别喜欢打探别人的隐私——对别人的伤口(无论是肉体上的还是心灵上的)都特别着迷。
比如,弗里门太太就对欢姐的假腿十分着迷,请看文中这段:
她(欢姐)身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把弗里门太太迷住了;一天她才明白过来,原来是她的假腿。弗里门太太对于不可告人的毒症、深藏不露的残疾、侮辱女孩的丑行,特别喜欢寻根问底。而疾病之中,她尤其欣赏百医罔效的不治之症。赫尔格听过霍普韦太太一五一十地叙述那次狩猎事故经过,说明一下子就把腿炸断了,欢姐始终没有丧失知觉。弗里门太太百听不厌,好像还是刚刚发生的事。
那个卖《圣经》的年轻人也是如此,他就是通过拆卸欢姐的假肢来戏耍欢姐的。
对这两类人的缺点,作者都予以讽刺和揭示,而没有厚此薄彼,更没有借某类人来惩罚另一类。欢姐和她母亲的傲慢、自以为是固然令人讨厌,但“善良的乡下人”的奸诈和邪恶则更令人不耻。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作家奥康纳是“蔑视”欢姐的,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奥康纳是借“善良的乡下人”之手来惩罚欢姐的。在我看来,奥康纳不过是揭露了一个真相而已——自以为是的“城里人”是傲慢的也是愚蠢的,貌似“头脑简单”的“乡下人”是奸诈的也是龌龊的。
小说中,邪恶的是这个卖《圣经》的年轻人,他利用欢姐的弱点玩弄了这个可怜的老姑娘的感情。但我们不能据此就认为作者是“通过他去惩罚一个聪明、自负,又有残疾女孩,让他把奥康纳的蔑视、残忍重重地送给欢姐,送给这个年轻的女哲学家”。马原凭什么说作者奥康纳对欢姐是残忍的、蔑视的,难道就因为她上了那个年轻人的当,被那个邪恶的年轻人所侮辱?如果一个作家在小说中写了一个歹徒强暴了一位弱智少女,那就表明这个作家是邪恶的,是通过这个歹徒来惩罚一个有残疾的女孩,让歹徒把作者的“蔑视、残忍重重地送给”那个被侮辱的女孩?这能说得过去吗?
余华的《活着》里,福贵只有一根独苗叫有庆,结果这孩子却被区长的车子撞死了,按马原的逻辑,余华可谓“真是邪恶到极点了”,他借区长的车子惩罚了福贵,通过区长的车子,把余华的蔑视、残忍重重地送给福贵,送给这个只有一根独苗的可怜的男人。
在奥康纳这篇小说中,欢姐确实是傲慢的、自以为是的、也是愚蠢的,但这并不等于说那个“善良的乡下人”就有资格玩弄她的感情,更不能说,作者是通过“善良的乡下人”玩弄欢姐这个情节表示作者对这个愚蠢女孩的蔑视和厌恶。
在我看来,这篇小说表现了作者奥康纳对人性的洞烛幽微,她熟谙欢姐傲慢背后的愚蠢,也洞察“善良的乡下人”心中的邪恶,于是在作品中将其揭示出来。作家在作品中揭示邪恶,并不等于他或她就是邪恶到极点的人,更不能像马原这样想当然地认为揭示邪恶的作家就一定站在邪恶者这一边。
“辛格的小说又处处都有经典”?
马原在本书中有一章是专门分析辛格小说《市场街的斯宾诺沙》。这章内容很多,但很多是题外话。涉及到辛格作品的只有这样一段话:“辛格是一个写故事的作家,从骨子里说,我最敬佩的作家就是写故事的作家,他始终都在讲故事。而且他特别讨厌在故事当中带有强烈的目的性,比如训诫等各式各样的意图。从这一点来说,我很欣赏。翻遍辛格的小说,几乎看不到哪些地方在谈哲理,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辛格的小说又处处都有经典。”
我们知道,辛格的小说确实了不起。先锋作家鲁羊曾这样谈辛格的小说:“辛格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他写得非常的从容、平淡,带着一种非常宽松的或者是柔和的气息,但他写的东西很感动我,我永世难忘的可能有他的两篇:《市场街的斯宾诺沙》和《傻瓜吉姆佩尔》,我曾经反复地朗诵给不同届的学生听,更让我感到幸福的是,我曾经教过的学生们反过来给我朗读它们,那个时候我特别喜悦特别高兴,因为这太好了,我给他们那么多人朗诵,他们给我一个人朗诵,这样的时候有幸福感,我觉得我终于说这个是好东西,然后他们试了试,用他们的味觉试出是好东西,然后他们又反过来把这个信息传给了我,这感觉特别好。”
著名作家苏童对辛格也是推崇备至,他说:“辛格的令人尊敬之处在于他的朴拙的小说观,他总是在‘人物’上不惜力气,固执己见地种植老式犹太人的人物丛林,刻画人物有一种累死拉倒的农夫思想,因此辛格的人物通常是饱满得能让你闻到他们的体臭。”
三人对辛格作品的赞叹各有侧重。一曰“始终都在讲故事”(马原),一曰“非常的从容、平淡,带着一种非常宽松的或者是柔和的气息”(鲁羊),一曰“人物通常是饱满得能让你闻到他们的体臭”。鲁羊的话来自一次访谈,苏童的话出自一篇散文,因篇幅关系,两人对此话题未作进一步阐述。马原这一章是专门分析辛格及其《市场街的斯宾诺沙》,理应分析得细致一些,然而马原这一章,前半部分讲了很多题外话,后半部分则是讲述了《市场街的斯宾诺沙》的故事梗概,所以,尽管他滔滔不绝,而作为读者的我们却是一头雾水。因为,他只有“大胆的假设”——“辛格的小说又处处都有经典”而未作“小心的求证”。
在这本书中,粗率的概述多于细腻的品味,笼统的评价多于准确的把握,泛泛而谈多于精细剖析,倘若把书名《细读精典》改为《漫谈精典》,那就准确多了。
作者系安徽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吕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