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马原的“错误”
作者:魏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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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福楼拜这番话可看出,作家要遵循的原则与马原所说的恰恰相反——“要试图走进人物的内心,去做他肚里的蛔虫。”
另外,麦卡勒斯也没有像马原说的那样,恪守了这一原则,麦卡勒斯认为自己的著名作品《婚礼的成员》具备弗吉尼亚•伍尔芙的风格,这说明什么?说明她并非像马原说的那样“基本上她不走进她人物的内心”,而是恰恰相反。
马原所说的“原则”和余华所说的“内心之死”有点相似。余华在其发表于《读书》杂志上的文章《内心之死》中写道:
在这里,我想表达的是一个在我心中盘踞了十二年之久的认识,那就是心理描写的不可靠,尤其是当人物面临突如其来的幸福和意想不到的困境时,对人物的任何心理分析都会局限人物真实的内心,因为内心在丰富的时候是无法表达的。……
这似乎是叙述里最大的难题,我个人的写作曾经被它困扰了很久,是威廉•福克纳解放了我,当人物最需要内心表达的时候,我学会了如何让人物的心脏停止跳动,同时让他们的眼睛睁开,让他们的耳朵矗起,让他们的身体活跃起来,我知道了这时候人物的状态比什么都重要,因为只有它才真正具有了表达丰富内心的能力。
和马原相比,余华的表述要稳妥得多,余华认为心理描写不可靠是对一种特殊情况而言,也就是在“人物面临突如其来的幸福和意想不到的困境时”,余华说:“我知道了这时候人物的状态比什么都重要”,注意,是“这时候”而非任何时候。在某种特殊情况下,由于心理描写十分艰难,作家迫不得已,只得退而求次,通过刻画人物的状态来揭示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而非马原所说的在任何时候都应“绝对”恪守的所谓“原则”。
马原为什么要说这样武断的话?难道非得把话说得片面,才能抵达深刻?难道非得把话说得偏激,才能振聋发聩?然而,教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而非耸人听闻。
对于作品中的“小罗锅”李蒙表哥,马原的说法也不能令人信服。他的看法与麦卡勒斯的本意有很大的出入。
马原的话:“但事实上,我们从故事里知道,李蒙又是咖啡馆兴旺的最主要的原因,做生意是要有亲和力的,要有人缘的。艾米利是没有这人缘的,她可以生产东西,但是不可以销售什么东西,她不可以做市场的,能够做市场的是李蒙表哥。这个不奇怪,李蒙性格特别好,他跟顾客打成一片,特别有亲和力。”
我不知道马原凭什么说李蒙表哥具有亲和力?其实,麦卡勒斯在作品中根本没有这样说。作品里的李蒙表哥是个外表难看的畸形人:“那人是个驼子,顶多不过四英尺高,穿着一件只盖到膝头的破旧褴褛的外衣。他那双细细的罗圈腿似乎都难以支撑住他的大鸡胸和肩膀后面那只大驼峰。他脑袋也特别大,上面是一双深陷的蓝眼睛和一张薄薄的小嘴。他的脸既松软又显得很粗鲁。”
这样的人并不具备什么亲和力,但往往因为外表畸形显得可怜从而唤醒了人们内心的同情和怜悯。人们愿意亲近这样的不幸者,是出于内心的对不幸者的同情和怜悯,而并不是说这些不幸者本身具备什么亲和力。对此,麦卡勒斯在作品中有特别的说明:“有这么一种人,他们身上有一种品质,使他们有别于一般更加普通的人。这样的人具有一种原先只存在于幼儿身上的本能,这种本能使他们与外界可以建立更直接和重大的联系。小罗锅显然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麦卡勒斯特别说明这是一种“原先只存在于幼儿身上的本能”,也就是一种因弱小无助而唤起人们内心的同情、怜悯,乃至哀怜的“本能”,麦卡勒斯所说的“本能”与马原所说的“亲和力”绝非一回事。马原这样解释李蒙表哥,如果不是出于粗疏,那就是一种误读。
马原说,做生意要有亲和力,而李蒙具备亲和力,所以咖啡馆的生意就红火起来。我同意马原的这一看法:“李蒙又是咖啡馆兴旺的最主要的原因”,但李蒙并非靠他的亲和力而使生意好起来,他是靠他奇特的外表来吸引顾客的,麦卡勒斯在作品里已经交代了这一点:“那罗锅仍然是个稀罕之物,他在场使每一个人都觉得新鲜。”
在分析《伤心咖啡馆之歌》时,马原还谈到了福克纳的短篇《献给艾米利的玫瑰》,马原说:“比如福克纳的《献给艾米利的玫瑰》,一个关于女人的故事,里面的女主人公也叫艾米利,她是一个老贵族,公开把自己的情人毒死了,镇子上想跟她交涉,却又慑于她的权威。”在我看来,马原这句信口开河真的很要命,因为它一下就瓦解了福克纳这篇小说的魅力。我们知道,在《献给艾米利的玫瑰》里,艾米利绝不是“公开”杀了自己的情人,她的杀人行为可以说是神不知鬼不觉。为了使小说显得扑朔迷离,福克纳煞费苦心,动用了时序颠倒、象征暗示等手法,使得整篇小说犹如一座迷宫。作为读者,必须像训练有素的侦探,手持放大镜,不放过任何可疑的蛛丝马迹,才有可能揭穿谜底,识破真相——艾米利杀死了自己的情人,并和尸体同床共枕了半辈子!当读者为骇人的真相所震惊的同时,也陶醉于破案成功的喜悦中。
如果福克纳的笔下,艾米利是“公开”杀了自己的情人,那这篇小说特有的阴郁怪诞、扑朔迷离的魅力将荡然无存。
奥康纳:“先天藏着一份邪恶”?
马原在书中还谈及美国天才短篇小说家奥康纳的两篇杰作《好人难寻》《善良的乡下人》。《好人难寻》说的是一家人去旅行,路上老太太想拐回老家的一处宅子看看,回途中车子翻了,人虽没受伤,却与一个越狱逃犯——自称“不合时宜”的人狭路相逢,结果一家均被杀害。
马原在讲述了小说的故事梗概后,得出如下结论:“我不知道你们在我讲这个故事之后作何感想。但是我读了之后,我的直感,我的第一直感,当我二十多年前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我的直感是这样的,我觉得,要让这个老太太闭上嘴,就像这个不合时宜的人在最后说的那样:她要是一辈子有个人没完没了地冲她开枪射击,她也许会是个好女人。”
在我看来,马原的这个“第一直感”完全不准确,因为他根据越狱逃犯的话来解剖作品,而无视作品的标题是——“好人难寻”。越狱逃犯认为老太太太啰嗦,才讲了这句恶毒的话,难道奥康纳是通过越狱逃犯的话来表示自己对这个老太太的厌恶?当然不可能。因为在作品中,老太太确实有点饶舌,却并不令人讨厌。出门旅行前,老太太还带上她喜爱的猫:“第二天早晨,祖母第一个进了汽车,准备好出发。她把那个看上去像个河马头的黑色大旅行包放在一个角落里,皮包下面,她藏了一只篮子,里面放着那只名叫皮蒂•辛的猫。她不想让猫单独留在家里,因为猫会非常想念她的,她还担心猫一个不巧会在煤气灶上擦擦身子,意外地窒息而死。”这样一个细心、有爱心的老太太,作者有什么理由厌恶她呢?在旅行途中,老太太不许两个孩子把盒子和餐巾纸扔到窗外,如果奥康纳讨厌这个老太太,她有必要写这个细节吗?老太太在途中还要儿子把车子开到老宅子去看看,因为她在那里度过了快乐的年轻时光。我们知道,一个怀旧的人往往是重感情、心肠软的。以上这些细节已足以说明,作者奥康纳不可能通过越狱逃犯的口来表达她对老太太的厌恶——没有证据表明奥康纳像逃犯那样对老太太心怀恶意。
越狱逃犯在杀死老太太后为何要说出那句恶毒的话呢?只有联系上下文才有可能弄懂作者的用意。
他(逃犯)的声音似乎要哑下去了,祖母的头脑清醒了一阵。她看到那个人的扭歪着的脸跟她的脸靠得很近,他像是要哭的样子。她低声说道,“奥,你也是我的孩子。你是我的孩子之一!”她伸出手来,摸摸他的肩头。逃犯往后一跳,像是被蛇咬了一口,然后对着她的胸连开三枪。
逃犯为何“像是被蛇咬了一口”?因为老太太慈祥的举止唤醒了他内心残存的一点点良知,他害怕老太太再说下去,自己意志或许会崩溃,泯灭殆尽的良知也许会复苏,所以慌忙连开三枪。接下来,出于恼羞成怒,他才说了那句恶毒的话“她要是一辈子有个人没完没了地冲她开枪射击,她也许会是个好女人”。说完这句话,同伙奉承他一句“真有趣!”没想到他却大光其火:“住嘴!生活中从没有真正的乐趣!”这句话说明,老太太慈祥的举止仁慈的话仍让他耿耿于怀,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伤天害理的,所以此刻既恼羞成怒也心乱如麻,也就不会认为自己那句刻毒的话多么有趣,同伙的恭维自然不会让他有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