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遗忘了的意识

作者:吴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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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格是个善于讲故事的作家,他的故事甚至没有时间和地点,对于一个习惯于阅读现实主义作品的人来说,读辛格的小说是有一定难度的,甚至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这决不是什么偶然,1922年,在陀思妥耶夫斯死后三年才出生的俄国作家萨米尔钦在《新俄罗斯散文》中写道:“艺术必须是自律性的,而真正的文学只能由狂人、隐遁者、异端者、幻视者、怀疑家、反抗者产生出来。”①1985年理查德·伯金(现执教于美国德雷克塞尔大学英文系,又在文学杂志《林荫路》任编辑)出版了他与辛格的对话录,对话中辛格明确表明了自己是一个遁世者。他说:“我内心有两种声音,一种声音让我逃到某个地方去——到一座岛上——躲避世上所有的憎恨和残暴。‘不接触任何人,关起门来,像厌世者一样生活。’而另一个声音则告诉我去理解人,和人们谈话交流。我一直很矛盾。”辛格同时坦言恋爱和做爱最能触及人性,因为在恋爱和做爱中,一个人的性格最易表现出来。②辛格的小说捕捉的正是人在习惯中转瞬即逝的意识与闪念,这与他的小说观是一致的,他认为小说家只应叙述现象和真理。
  
  破解理性主义的神话
  
  18世纪启蒙运动之后,人们相信真理可以通过理性和科学来获得,相信掌握了真理,就可以理性地重建社会,启蒙运动者曾满怀信心地批判非理性、形而上学和宗教思想。人类的困难被认为与愚昧和偏见有关,理性和世俗教育被认为可以使人类获得解放。对理性的崇尚特别是工具理性的崇尚则成为生产的辅助手段,理性还被认为是人区别动物的能力。理性是由人支配的能力,是使我们区别动物的工具。理性成为我们揭示世界的一种重要的手段,“以往的小说家试着从生活陌生、混乱的材料中抽出一根清晰、理性的线来;从他们的视野来看,理性上可以把握的动机产生行动,这一行动又引出另一行动。所谓经历就是一系列行动因果关系明晰的链接。”③按米兰·昆德拉的理解,这样的小说算不上是好小说,在他看来小说的精神与极权世界是格格不入的,这也就成了他高度肯定托尔斯泰的理由:“陀思妥耶夫斯基抓住了理性的疯狂,这一理性顽固地要按自己的逻辑走到底。托尔斯泰探究的领域正好相反:他揭示非逻辑、非理性的介入。”④显然辛格是完全认同后者的,在与伯金的访谈录中辛格再次列举了《安娜·卡列尼娜》的例子:“书中的人物是活着的。如果作家设法将生命注入人物之中,那么他们,连同作者本人,永远活着。”
  辛格有着鲜明的反理性倾向,在《市场街的斯宾诺莎》中辛格塑造了一个叫内厄姆·菲谢尔森的老人,他是个不折不扣信奉斯宾诺莎哲学的博士,他的每一个行动都遵守着斯宾诺莎的哲学逻辑,甚至他的潜意识中都蕴涵着哲学思考。但生活给他处处为难,一度生活失去保障,这是一个巨大的讥讽又似是一个黑色幽默。内厄姆·菲谢尔森老人反对一切感性的东西,对鲜活的生命乃至灵动的世界失去了反应,包括他对自己身体的放弃,成为最大的感性事件而他自己居然熟视无睹。他将斯宾诺莎的《伦理学》奉为神明,结果忽略了生活中所有的细节,彻头彻尾成了一个被遗忘的人,在形容枯槁而又自杀不得,身心备受煎熬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位叫“黑多比”的老姑娘,这个老姑娘给了内厄姆·菲谢尔森老人足够的性爱,并与他结婚,一个形将消亡的生命起死回生了,简直就像个小伙子。然而,内厄姆·菲谢尔森博士还是意识到自己对斯宾诺莎的背叛,尽管他依然对斯宾诺莎忏悔自己的过错,甚至说自己成了一个傻瓜。这里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张力,一方面不能不对生命的改变而诧异,另一方面面对现实的存在不能不做理性的思索,荒谬的是这样的获得恰恰是借助了与“黑多比”的一次非理性的合作。前后形成无比微妙的关系,不能不让人感到非理性以及不可知的力量的存在及其给生命注入的活力,这才是辛格所要表述的核心,我们太相信理性了,因为理性能够使得我们的生活有计划性并富有节制,殊不知这才是扼杀生命的真正元凶,只是不易被人觉察而已。
  同样在《康尼岛的一天》中,辛格讲述了一个在美国的波兰难民因为不能获得美国当局的旅游护照延期不得不在较短的时间里作出某种唯一的选择的故事。整个故事充满了紧张和压抑,生计的挑战,乃至哲学的困惑,政治意识的纠缠,还有偷情的困扰,使得故事险相环生,辛格是个会讲故事的人,所以故事并不因为压抑就失去了它的幽默,比如“我”的三次意外获利(报馆答应稿费、吃饭免单、电话机吐钱),使得故事的紧张感得到一定程度的舒缓。本该读者把心放下了,也忘记了“我”的焦虑,突然间与“我”相好的伊瑟的出现,使“我”的选择出现了两难境地,“我”必须作出选择,“我”最终服从了理性,“我不愿为一张护照而结婚”,这样就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悖论,其实艰守的最后,会使“我”背离理性法则,理性是可笑的。“我”理性的结果是“我”得到了一个非理性的结果,也就是“在我和高高在上的神明所作的一场赌博中,看来我赢了一块零几分钱,却输去了我在美国的庇护所和一个同我真心相爱的女子”。因为,伊瑟给了我暗示“干吗不听呢?”而我为了表现自己的真诚与对婚姻的严肃,不料走进自己设置的圈套。我们不能不惊讶辛格编故事的高超,他不留痕迹地点中了人类精神困境的穴位——理性并不是解决人类所有问题的良药。我们必须得跳出这样的框框,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突破思维与存在的界限,超越纯粹理念与物自体的范畴”。这是小说中的问题,同样是我们所要寻求解决的问题。
   在辛格的小说中似乎也没有给我们一个非常明确的答案,特别是对工具理性的救赎以及正如韦伯所看到的用审美现代性代替价值理性这样的问题。这样的问题统统给了阅读作品的人,在这点上辛格更像个小说家,因为他不断表明自己“对世事一无所知”。这才是艺术家的品质。
  
  习惯是我们自己的敌人?
  
  “习惯”染指人的行动,是行动的监督者同时束缚行动。动机产生行动,习惯阻挠动机。所以习惯成为意识的对立,甚至意识让位给习惯,行动受到了延缓,于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习惯力量的强大,甚至超过了行动的力量。习惯通常是惰性的,甚至反抗着认知,装着一副无所不能的样子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辛格的故事就是从这条不经意间的裂缝处进入到人们的意识深处去发现那些司空见惯背后的矛盾。
  《掘墓人》以“我”的姑母延特尔的话“人是样样事情都会习惯的”作为故事的开头。整个故事借延特尔姑母之口叙述了一个叫门德尔的掘墓人习惯于干好事而完全忘掉自己的经历。门德尔具有超人的非凡之处,他所有的时间都在为那些死去的人掘一个坟,他的行动使得人们百思不得其解,人们没有办法解释他的行为,只能说他习惯了,他是习惯了,他还在自己的女人的墓旁给自己掘了一个坟。“一个人的生命全都花在停尸间连圣人都做不到”,门德尔的行为被人们解释为“疯狂”。这是一个平静的“疯狂”,习惯性的“疯狂”。辛格的绝妙在于故事的结尾让“我”从故事中跳出来,姑妈让我去学习《迷途指津》,其实这个故事本身就是绝好的“迷途指津”。可是我们习惯了学习《迷途指津》这类东西,使我们丧失了对习惯的追问,我们成了习惯的囚徒,真正陷入了迷途。
  如果说《掘墓人》中暗含着对习惯的认同对理性的嘲弄,《弄妖术的人》就有了反理性带来的荒诞, 斯蒂芬·莱兹辛斯基要造一个具有一切优点的女人!后来一个吉普赛女人谋杀的罪名莫名其妙地与斯蒂芬·莱兹辛斯基荒诞的想法发生了联系,斯蒂芬·莱兹辛斯基因此被判入狱。一个人在荒诞中生活得那么逍遥自在,这又不能不引起我们对自己所作出的判断怀着疑问,可是没有人听斯蒂芬·莱兹辛斯的陈述,更没有人相信世界上真的有女妖精,圣书上说人看清妖魔鬼怪在身旁飞舞会惊恐而死。难道圣书错了?斯蒂芬·莱兹辛斯在狱中没有一丝反抗,更没有逃走。“也许他已经住习惯了,就像鸟儿住惯了鸟笼一样。”这样的判断与斯蒂芬·莱兹辛斯的行动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一个得了狂想症的人怎么这么安定,这就构成了一个巨大的疑问。也许这正是故事的魅力,好故事并不一定要有一个完美的结尾,我们拼命追寻一个完善的结果,这正中了作者的计策,我们把故事当真了,也许这又是我们自己习惯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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