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女性惨烈的告白

作者:张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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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男性作家来说,写打老婆式家庭暴力就多少有点不搭调,而且小说中还包含着另一个主题——“杀夫”,那更是对男作家一个不小的挑战。因为超性别写作常常是吃力不讨好的。除此之外,我们知道“弑父”是许多小说的母题,尤其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众小说都拥挤在以“弑父”来颠覆父子秩序,颠覆权力秩序的大主题下。但以“杀夫”为题的小说寥落晨星,比较有名的有台湾李昂的《杀夫》。因为“弑父”虽然试图颠覆现存权力秩序,但代之而起的是另一男权秩序。而“杀夫”则颠覆的是整个男权社会秩序,是乾坤逆转。鲜有男性作家敢挑战这类题材。
  所以,这篇小说是在讲一个“杀夫”的故事,但没有任何女权色彩。米香是个未被启蒙的蒙昧者,她没有一丁点觉醒的女性意识,采取“杀夫”这极端的解决措施,是面对生存困境的一种本能自卫。如果没有东窗事发,如果她能再结婚,如果她的男人仍然偏好打老婆,只要不像培绍这么残忍,按照她的心理发展脉络,她还是能接受的。正因为作者的着眼点不是“杀夫”,文本中却又暗含了这样一个子题,才使文本的叙述话语充满了吊诡。
  米香对付培绍的办法就是忍、逃或自杀,除了被动的承受,她不知道出路在哪里?毒打之下她甚至产生了幻觉,文中她两次问妈妈和大弟弟:她家是不是真欠了培绍十万元钱。因为培绍变本加厉地施暴,使她对培绍是否是“人”产生了质疑。也许……,也许,他们家真欠了培绍钱,这样培绍的穷凶极恶才符合叙事逻辑。其实,米香是在为培绍的兽行寻找合法性,她内心里是不愿放弃培绍的。
  米香每日为培绍提供各类需要和服务,包括培绍酒后长达三小时的性蹂躏。她得到的回报就是培绍不定时恩赐给她的暴打。当米香的弟弟出资想雇人把他杀了时,她恐惧了,犹豫了,舍不得了。“她不想让培绍死,不想让他死,虽然他是那样恶,对自己像魔鬼……”,“好像她已经把培绍打她的事都给彻底忘掉了,把培绍剪她手指的事也忘掉了”。在经历了那么多的屈辱和苦难之后,米香仍然不想让他死,虽然他不死就是她死。培绍是个十足的恶棍,一无所长,是这个欲望横流的年代里典型的欲望符号。可悲的是,米香是心甘情愿地作为男人欲望投射的客体,自觉地被他者化。我们可以从道德范畴上把米香定义为:善良;也可从进化论的观点上指出米香的愚昧。尽管文本一再给我们这样的暗示:米香是愚昧的,善良的。但我们仍觉得这样分析米香形象太过粗陋,太过简单。
  小说中一再强调当米香有了杀夫之心时,她又非常的舍不得。她开始想起培绍的好:第一次想起“第一天晚上的情形,想培绍的缠绵和培绍的猛力”;第二次想起培绍的手巧(日后正是这双手对她进行着非人的折磨),想起看完戏吃完猪脸回家的路上,培绍把她按在路边树下的野合。
  我们知道回忆是有选择性的,米香回忆的片断都是曾让她刻骨铭心的。那米香的幸福时刻是什么呢?就是培绍对她一次次掠夺式的占有和强暴。这让人不能不怀疑米香对菲勒斯有着病态的依恋和崇拜。那“渴望强暴”的意象虽然只是惊鸿一瞥,但米香性心理中的受虐倾向还是引起了我们的警觉。其实,施虐和受虐在文本中是并行运作,互相回应的。受虐者的心理机制在文本中是这样表现的:
  米香一次次被暴打时,她不敢喊、不敢哭,因为培绍会更加凶残。甚至在培绍的威逼下,乖乖地伸出小手指让他剪。
  培绍由于没有精子或数量奇少,一直处在被“阉割”的焦虑中,所以他要加倍地施暴。一个性别的“阉割”焦虑要由另一个性别来承受,来负荷。这本身就是一种最无耻的伤害,但米香就甘愿承受养不出孩子的罪责。
  米香“杀夫”的念头是在弟弟的启发说服下形成的。她在把钱给了可以雇人杀头的疤头后,仍有几番犹豫,她甚至乞求疤头“打他个能吃能拉不能动,哪怕我养他一辈子”。似乎受虐已经演绎成米香的天性,成为一种享受了。米香在“杀夫”的念头上几番动摇,最终下决心,不是因为她的弟弟和疤头提醒她曾受到的精神和肉体的创伤,而是提到了培绍会危及她侄子的安全。虽然“杀夫”的缘起是培绍对她的毒打,但米香显然对性奴役的游戏规则是屈服、默许和认可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米香的受虐倾向是促使家庭暴力恶性发展的最后一根稻草。
  从米香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恶”也有各种外衣。我们控诉邪恶的嚣张,同时也应注意清理日常生活中的“平庸的恶”,而且还要时时警惕被虐者自身的奴性。这几方面的工作同样任重而道远呀。
  
  (责任编辑:吕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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