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明妙的情思 幽隽的文体
作者:王艳云 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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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野菜》是周作人的名作之一,创作于一九二四年二月,发表于同年四月五日的《晨报副镌》。这篇散文仅一千余字,记述了故乡的三种野菜,言简意深,意味深厚,典型体现了周作人美文的特点,也成为散文大师最初的“言志”经典之作。细究起来,《故乡的野菜》有三点值得我们注意:一为高妙的散文艺术;二为浓郁的地方风味;三为平民化的写作立场。
一
周作人闲适类的散文以冲淡平和为主要面目,《故乡的野菜》同样如此。整篇文字就像一位长者在静静讲述,淡泊安详,但平淡的背后却有着用心的经营。如作者开篇说道,“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故乡对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朝夕会面,遂成相识,正如乡村里的邻舍一样,虽然不是亲属,别后有时也要想念到他……”要写故乡,却先说对故乡没有什么情分,笔调一下子荡了开去。你若以为作者真的是处处故乡可就错了,这不过是知堂老人给我们开的小玩笑罢了,为不使文脉过于呆滞,正话反说,倒着说,对着说,都是周作人散文经常采用的策略。比如他写《北京的茶食》,得出结论“我在北京彷徨了十年,终未曾吃到好点心”;写《北平的春天》,却告诉我们“北平几乎没有春天”,“我倒还是爱北平的冬天”等等,都属于从反面着笔。《故乡的野菜》也是如此,全篇读完,“便会发现在作者对野菜的谈论中,无一处不掩藏着他眷恋故乡之深情”①。
对“故乡”进行了一番辨析之后,作者听妻子“说起有荠菜在那里卖着,我便想起浙东的事来”,因为“荠菜是浙东人春天常吃的野菜”。很自然地就把话头又拉回了正题,丝毫无牵强之感。接下来由春天常吃荠菜想到另一种常吃的黄花麦果,再由它扫墓时作贡品想到另一种扫墓时常吃的野菜紫云英,表面信口而谈,内里却是一条线。但作者又不露痕迹,由看到卖荠菜,随之想起故乡,这种情思看似有意,又似无意;回想故乡,却只谈野菜,看似有意思,又似无意思,冲淡的意境跃然纸上。郁达夫在谈到周作人的美文小品时曾说,“觉得他的漫谈,句句含有分量,一篇之中,少一句就不对,一句之中,易一字也不可”②。千字小文之内,起承转合,写得活而不僵,独具匠心的结构艺术可见一斑。
散文,尤其是这种絮语式的散文,首推一个“真”字。散文可以说是最为见情见性的文体,来不得半点的虚假和造作。作家往往用散文来抒发自己的内心情感,以及在生活中体验到的哲理和感悟。读者从行文中,也能看出这个作家真实的内心生活,复杂的情感世界,渊博的知识修养。《故乡的野菜》就是一篇见情见性的真文。对于童年时候所食的野菜,作者大方自然地展示着他的热爱,没有丝毫的遮掩和伪装。比如于黄花麦果,“在北京也有,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对童年时光的留恋,佳物不可再得的怅惘情绪,和盘托出,这就是周作人的真。面对读者,不故弄玄虚,不伪作高深,一腔真情慢慢流出,才使我们读起来觉得近,觉得亲。
在真之外,这篇散文又极美。它有着极美的意境,“妇女小儿各拿一把剪刀一只‘苗篮’,蹲在地上搜寻,是一种有趣味的游戏的工作,那时小孩们唱道:‘荠莱马兰头,姊姊嫁在后门头。’”这是动态的劳作;“花紫红色,数十亩接连不断,一片锦绣,如铺着华美的地毯,非常好看”。这是静态的生机。挖菜的村姑,歌唱的小儿,绿色的荠菜,紫红的花朵,分明一幅洗去铅华的江南春光图。
这美还体现在语言。说到散文的语言美,有人以为就是指语言华贵,富丽雍容,以一种文人化的口吻来叙述,这其实是对散文语言的一种误解。事实上,雅致的语言还只是较低层次的美,所谓绚烂之至乃是平淡,朴拙的生活化的文字才是散文语言的最上乘,而周作人堪称是这方面的大师。当然,不加雕饰,也同样是真的表现之一。通篇文字,很难找到文绉绉的、艰涩难懂的语言和句子,纯属平常的白话口语,如叙家常,浑不似在作文,越到晚年越是如此,就使周作人的美文显得平淡如水。但哪里是真平淡,不过是“绚烂之至”罢了。
二
周作人的散文,尤其是一些描写故乡风物的言志小品,里面总有很多童谣和民谚,使他的散文在冲淡平和的文风之外,充盈着一种“俗趣”,氤氲着浓浓的地方风味,这是《故乡的野菜》的另一特点。
民间歌谣,是周作人一贯关注的对象。早在一九一二年周作人归国初期,他已开始了民歌、儿歌的搜集。一九一四年一月,周作人在他主持的《绍兴县教育会月刊》四号上发表了“启事”,征求绍兴儿歌童话,其文曰——
作人今欲采集儿歌童话,录为一编。以存越国土风之特色,为民俗研究、儿童教育之资材。即大人读之,如闻天籁,起怀旧之思。儿时钓游故地,风雨异时,朋侪之嬉戏,母姊之话言,犹景象宛在,颜色可亲,亦一乐也。
“如闻天籁,起怀旧之思”,“景象宛在,颜色可亲”,是周作人对儿歌童谣的美学认识。去了北京大学以后,从一九一八年二月成立的北京大学歌谣征集处,到一九二零年冬天成立的北大歌谣研究会,再到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歌谣》周刊创刊,周作人每次活动都积极参加,并在这时把目光放到了全国的民间歌谣上。
可以说,民谣是周作人一生的最爱之一。约一千字的《故乡的野菜》中,引用歌谣就有四五处之多。“荠菜马兰头,姊姊嫁在后门头”,“三春戴荠花,桃李羞繁华”,“三月三,蚂蚁上灶山”等,短短一两句,语言通俗可爱,含义浅近直白,使文章生动不少。
民谣,产生于劳动人民的生活之中,没有经过刻意的文饰和加工,有一种天然的野趣,周作人称之为“民族的文学”。尤其是童谣,是用儿童视角和语言来表达的,又添了一种稚趣在里面,就是周作人所谓的“天籁”了。如这一首:
黄花麦果韧结结,/关得大门自要吃:/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
是小孩子赞美黄花麦果糕的。“韧结结”,用小孩子特有的叠语来表述麦果糕的瓷实和耐嚼;吃的时候要“关得大门”,小儿作风让人忍俊不禁;“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更是鲜明表现了儿童那种可爱的吝啬,浑然天成的淘气。冲淡的行文中间,穿插这样一些散发童稚气息的民谣,委实是别有情趣的。
古人论文,最为推重的即为“情趣”二字。有情趣,不呆板,不但是作者鲜活内心的体现,也是对作者的知识构成和写作水准的一个检验。《故乡的野菜》散发着浓浓的风俗趣味,这种趣味,除了上述的民谣所带来的“俗趣”,还体现在作者的渊博学识所带来的“雅趣”。
周作人读书极多,每写到一个风物,他都能东征西引,左右逢源,各种趣语稗谈信手拈来。比如本文写到故乡的荠菜,便引明代文学家田汝成著的《西湖游览志》和清代文学家顾禄的《清嘉录》中的记载,这两本都是关于吴中民间世俗的书。这些引用增加了文章的厚重,文章也有了一种古色古香的味道。除却古典,还有外国。写紫云英,引用日本的《俳句大辞典》,“此草与蒲公英同是习见的东西,从幼年时代便已熟识。在女人里边,不曾采过紫云英的人,恐未必有吧”。仿佛不经意,但作者的学识已经跃然纸上了,就使周作人的小品文与那些只具平淡的文章有了天壤之别。
而且,我们可以发现,对每一种野菜的性状,以及野菜的食法,周作人都仿佛博物学家一样,能细细道来。如“黄花麦果通称鼠曲草,系菊科植物,叶小微圆互生,表面有白毛,花黄色,簇生梢头。春天采嫩叶,捣烂去汁,和粉作糕,称黄花麦果糕”。再如,“做成小颗如指顶大,或细条如小指,以五六个作一攒,名曰茧果”等等。此类文字,在知堂少年时代的日记中就多有出现,是他一贯的风格,能让读者对绍兴地方的植物和生活习俗都有明白的认识,风俗宛然如在目前。“这些都是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特别留心于野卉杂花,亲切爱抚的记其性状,文情闲静,文笔润泽。”③这就是周作人散文中的雅趣,决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就可以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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