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9期


 “土生”子与土生“子”

作者:张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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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黑人作家理查德·赖特素有“美国黑人文学之父”之称,其名著《土生子》被称为美国文学史上划时代的里程碑,它塑造了一个与以往文学创作根本不同的新黑人形象。小说主人公比格一改传统黑人文学中以汤姆叔叔为代表的屈服、顺从的人物形象,而以暴力和凶杀为反抗种族压迫的手段,一步步寻回了自身独立的人格。而且他也给了白人主流社会一记重锤,使他们充分认识到黑人内心深处的反抗与颠覆精神。正如欧文·豪所说:“《土生子》是对白人的迎头一击,它迫使每位白人认识到自己就是压迫者。它也是对黑人的迎头一击,它使每位黑人认识到顺从的代价。”
  小说共由三部分构成:《恐惧》《逃跑》和《命运》。在第一部分,作者象征性地描绘了主人公黑人青年托马斯·比格生活的悲惨环境及由此形成的暴戾性格,并叙述他如何残杀了自己白人雇主的女儿玛丽;第二部分则描述了比格在逃亡过程中的所见所闻以及如何担心女友——黑人姑娘蓓西出卖自己而用砖头将其活活打死;第三部分向读者展示了比格被逮捕之后的种种复杂心理活动及与他有关的诸多人的种种行为。
  为了如小说标题《土生子》所示,深刻表现出主人公纯粹是美国实际生活环境的产物,赖特在塑造比格这个人物形象时采用了与众不同的手法。
  作者首先割断了比格与美国黑人传统文化和价值观的联系,这与诸多注重传承黑人文化传统的黑人作家不同。伯纳德·W·贝尔曾这样说道:“尽管赖特早期作品中的黑人人物具有战斗性,但在把对白人怀有仇恨的比格·托马斯列为民族主义者时,赖特理智地使他放弃了黑人意识的概念和非洲裔美国黑人文化价值观。” 比格对本民族文化的抛弃主要表现在对母亲用唱圣歌和布鲁斯来安慰自己这一做法的鄙视上。圣歌和布鲁斯是美国黑人在经过“中间通道”到达美洲后发展起来的、饱含非洲传统文化的产物。拉尔夫·艾利森在论证黑人民间遗产的文学价值时这样写道:“从整体上看,美国黑人民间传统的圣歌连同布鲁斯、爵士乐和民间故事能告诉我们许许多多的东西:信仰、幽默和生活在一个世界上必备的对现实的适应性。布鲁斯是生活的苦难和可能用坚忍不拔的精神征服它的一种抒情表达形式。” 比格对此的鄙视意味着他对传统文化和价值观的遗弃,他抛弃了美国黑人独有的因双重意识而形成的双重文化身份,有意识地抛弃了黑人世界。虽然赖特如此塑造比格在后来饱受攻击,如曾经视他为“精神父亲”的詹姆斯·鲍德温曾说道:“这种抗议小说的失败在于它们摒弃生活,摒弃人类,否认人类的美、畏惧和力量。” 但就主题而言,作者之所以这样做,是要突出强调比格性格、价值观等的形成只同美国社会环境有关。
  其次,深受自然主义影响的赖特又割断了遗传对比格的影响。文学上的自然主义因在很大程度上起源于英国博物学家达尔文和他的进化理论(它主要强调一种生物模式),故自然主义作家在塑造人物时一直强调遗传和环境的作用。但在《土生子》中,赖特在剥离了比格文化背景的同时又剥离了遗传对比格的影响。在小说中,作者没有对比格的家族史有任何的描写,他的家庭仅仅起到一种环境的作用。同时,读者对比格家庭成员的了解基本上是通过他本人的观察和思想活动得到的,这样作者就把比格性情的形成完全置于某种社会环境中,根本不受任何遗传因素的影响。
  如此一来,正如小说题目所暗示的那样,比格是地地道道的美国社会的“土生”子,他的行为举止、性情习惯无不是由当时社会形成的,即由环境决定的。赖特在解释比格的性格起源时告诉我们:“产生比格的文明没有精神实质,没有创造能容纳和承认他的忠诚和信念的文化,这种文化使他很敏感,使他无依无靠,成为我们城市街道上游荡的一股自由力量,一股难以控制和无拘无束的冲击旋风。” 故事一开始就以戏剧性的插曲表现了比格所处的生存环境。他同母亲、弟弟、妹妹共四口人一起住在一间破旧肮脏的狭小厨房里,房间狭小到在母亲和妹妹换衣服时比格和弟弟不得不转过头去。代表经济因素的狭小空间使比格极度压抑,也使他的性格产生了巨大的扭曲和变异,这点在比格残忍地杀死老鼠时表现得一览无遗。“他把老鼠逼到墙角,先用铁锅打晕了它,然后用鞋敲碎了它的头。”与此同时,比格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怪叫”。此处老鼠的遭遇也暗示着日后处于逃亡过程中的比格的境况。走出家门,进入比格所在的城市——芝加哥,弥漫在整座城市里的种族歧视同样令他备受压抑。一战以后,美国南方的黑人开始大规模地向北方工业城市迁移,但“大迁移”并没有给黑人带来梦想中的“伽南”,而是更深的失望和痛苦。随着南方黑人大量涌入北方城市,种族歧视逐渐蔓延到了全国,只不过北方城市中的歧视“更隐蔽,更间接,更巧妙一些” 。种族主义者们人为地把黑人局限在一些固定的“保留地”上,不能越雷池半步,这就令白人居住区和黑人居住区中间出现了一条“看不见的线”。针对这种情况,比格抱怨道:“他们为什么使我们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一角呢?”“他们为什么不让我们驾驶飞机和轮船呢?”一个高空飞翔的空中作家促使比格想起了白人男孩的力量与自由,白人能得到可以满足自己在现代化的世界里自身物质需要的技能,而黑人却一无所有。正是这种美国城市种族主义和资本主义剥夺了比格应有的快乐和安全感,令他感到无比的恐惧。
  抛弃了黑人世界的比格同时又遭到了白人世界的排斥,他成了在两个世界之间晃来晃去的局外人,这也令他逐渐丧失了作为一个“人”而必须具备的独立人格。正如小说第一部分的标题“恐惧”所示,此时的比格无时无刻不被恐惧所包围。而自己独立人格的丧失,又进一步加深了他的恐惧。弗洛伊德认为,原型的创伤是对失去快乐和安全客体(如母亲子宫)的一种反映。由创伤产生的焦虑或恐惧称为现实的焦虑,这种焦虑的根源在于外部世界,其原型是创伤性产生的瞬间。这也许部分地解释了比格在这种社会现实中感到深深恐惧的原因。
  除了这种因社会环境而导致的恐惧之外,比格内心还存在一种原始的恐惧冲动。作者在这里采用了自然主义的原动力学说,即心理学意义上恐惧的力量。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除了上述的现实焦虑外,还有两种恐惧或焦虑:神经功能的恐惧和道德的恐惧。前者源于本能冲动,是一种不间断的惧怕,为一种不可控制的思维和行动冲动所控制的恐惧;对于后者,威胁的根源是超我中的良心使然,要靠个体同父母、家庭和社会的认同才能获得,是约束各种本能冲动的社会良知。在小说中比格的恐惧是疏远美国城市资本主义和种族主义的主观反映,与家庭、黑人社区及白人社会的脱离意味他的本能冲动不受任何控制,这表明他的恐惧属于神经功能的恐惧。赖特在论述比格是如何诞生时说道:“在我们全部生活的那个黑暗部分的某处,在某个人身上,似乎徘徊着一种无目的的、无时间性的和不受控制的原始恐惧和令人敬畏的部分,也许它与我们同时降生,这种恐惧和敬畏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一种与它的苦涩不成比例的压迫性影响。”
  当然,作者并不想让比格就此沉沦在恐惧当中无所事事,过着和传统黑人一样委屈和屈从的生活。身为民族艺术家和代言人的赖特一直在传递一种民族使命,来为黑人民族寻觅一种新的出路。他要传递的使命是:通过自然主义幻想的真实与技巧的力量来征服白人世界的情感。正是这种使命感,使赖特在完成比格是环境产物的描述后,又促使比格去克服恐惧,去反抗阻止自己个性发展、扭曲自身性格的社会制度,寻求人格的独立和精神的解放,而正是这种寻求使比格成为比所谓环境产物更重要的“人”,即土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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