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9期
“土生”子与土生“子”
作者:张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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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弗洛伊德主义者认为,对于恐惧,主体的本能是克服恐惧,克服的手段是有选择性的,关于这一点,理查德·赖特也十分赞同:“伴随最初恐惧的原因是缺乏一个更好的名声,一种对狂喜、屈从和信任的发射冲动。宗教的源泉在这里,反抗的源泉也在这里。” ⑧原始的恐惧冲动以及因社会环境导致的恐惧都使比格憎恨自己、憎恨自己的种族、憎恨白人主流社会,如他认为白人“是一座白色仇恨的高山”。在比格的世界里没有爱,只有恐惧、憎恨和耻辱。疏远了一切的比格认识到,要想克服自己的恐惧意识,必须要拥有一种与众不同的东西,是一种只能属于他自己、别人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都无法夺走的东西。鉴于此,比格接受并内化了所谓“坏黑鬼”的神话。这种神话来自白人主流社会,它认为黑人在本性上是野蛮和有罪的,白人主流社会的潜意识不但受此神话的影响,而且还尝试把它作为黑人叛逆的原型,从而达到进一步加强对黑人剥削的目的。这种做法的另一方面实际也揭示了白人主流社会对黑人的恐惧,担心黑人迟早要来反抗或者推翻他们。而一些激进的黑人也的确蔑视白人的统治,把造反和反抗作为肯定自我的行为,比格就是其中之一。赖特正是通过比格复活了这种描述黑人性格的白人神话,他在《比格是怎样产生的》一文中写道:“他是我熟悉的唯一的黑人,他不断地违反南方中盛行的歧视黑人的法规,事后一走了之,这样,他至少可以得到一瞬间的甜蜜。” ⑨也正如马克斯在法庭上为比格所辩护的:“比格的谋杀是由于芝加哥白人种族主义的猖獗造成的……比格和其他所有的美国青年一样,追求人格独立、经济独立、个人幸福这一梦想。如果是种族主义阻止了他实现这一梦想的愿望,那么,他的恼怒的结果就是冒着生命危险去杀害他的敌人来拯救自己。”所以说,在此背景下,为了克服恐惧,为了自由和人格的独立,比格唯一能采取的方法和手段就是暴力和凶杀。
小说中作者总共描写了三处表现比格暴力凶残的场景。
第一处是他痛打伙伴格斯。比格与几个朋友密谋去抢劫白人商店,但对白人的恐惧使他后来不敢采取实际的行动。当比格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格斯时,格斯当众揭露了他软弱的真面目,这令比格无地自容,为了转移自己的恐惧,他殴打了格斯。对于自己的行为比格抱有一种痛苦的自豪感:痛苦是因为比格为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而憎恨和恐惧自己,因为伤害别人而有内疚感,这说明他的人性正逐步复苏;自豪是因为伙伴们也因此而憎恨和恐惧自己,这既标志他的精神获得了初步的解放,也表明他已初步尝到了暴力的甜头。在这里,比格依靠自己的暴力行动获得了一种存在上的认可,揭示他初步认可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只不过此时的森林已变成了钢筋混凝土组成的城市。
第二处场景是他杀害了其白人雇主道尔顿的女儿玛丽。当比格把喝醉酒的玛丽扶进房间时,因恐惧被道尔顿夫人发现受到绞刑的处罚,失手用枕头闷死了玛丽。杀害玛丽后,人性的本能使他的恐惧达到无与伦比的程度,简直可以说是无所适从。后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他残忍地肢解了玛丽的尸体,并将它们放进了锅炉,企图毁尸灭迹。这次谋杀行为令比格暂时结束了自己的恐惧感,此时他在精神方面已变得相当独立,逐渐拥有了完整的人格,正如比格自己所想的那样,“他杀过人,为自己创造过一种新的生活。那完全是他自己的,这是在他生活中第一次有了别人不能从他那儿拿走的一点点东西。”所以说,杀害玛丽尽管给别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但对比格而言,却是有着非凡意义的行为,从这个角度讲,他的这次谋杀行为也意味着一种创造。
第三处场景是他有计划地谋杀了黑人女友蓓茜,这是书中描写比格性格的高潮部分。当比格告诉蓓茜自己的所作所为,并让蓓茜帮忙设计陷害简并勒索道尔顿夫妇的阴谋时,蓓茜吓坏了,害怕被牵连其中而大喊大叫。出于保护自己的需求,比格有预谋的、有计划地用砖头将蓓茜活活打死,并冷静地处理好了蓓茜的尸体。这一事件与杀死玛丽相比是完全不同的。我们知道,比格是出于对白人的恐惧和害怕而失手杀死玛丽,而且在处理玛丽的尸体时也是迫于无奈而就地毁尸灭迹。况且在玛丽被杀之前,她曾经有意无意地、不断以自己白人的优越感去刺激比格那对一切都充满恐惧与憎恶的心,使比格在短短的时间内数次暴怒,所以说,玛丽的悲剧很大方面是由于外力原因,对她的谋杀尚不能完全表现出比格的独立性和创造行为。但在杀害蓓茜时,情况已完全不同。从作品中,我们很难看出比格对蓓茜存有爱情,对他而言,蓓茜似乎只是自己在有所需求时的伴侣而已。但当比格逃亡时,他第一个想到的能帮助自己实现邪恶计划的人就是蓓茜,尽管他知道她胆小如鼠。不难想象,在比格的潜意识中,蓓茜是他在飘摇的社会现实中唯一能够停泊的港湾,但就是这样一个在比格潜意识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姑娘,他竟然经过精心策划、有条不紊地完成了对她的谋杀。比如在行动前,比格非常冷静地计划着如何杀死蓓茜,如何处理她的尸体;在杀害蓓茜的过程中,比格还仔细体验了此过程中的种种细节,如当听到蓓茜在受到砖头的重击后发出的“沉闷的喘息和呻吟声”,他能感到砖头砸下去时就像砸在一堆棉花上。此处作者对比格在行凶过程中感觉和听觉的描写不仅展示了他的残忍,而且也表明了他行为上的自主,因为杀害蓓茜毕竟是比格一生中第一次有计划地完成一件事情,这充分说明他的精神已获得解放,人格已获得独立,尽管这个获得的过程是完全病态的。
但比格人格独立及精神解放的全面表现还是在被捕后所进行的观察和独立思考,即在第三部分《命运》中。在这一部分,比格一改以前对所有事情漠不关心的态度,以及原来想做但又不知道如何去做的局外人的身份,开始直面黑人和白人的世界,直面自己的内心世界,在独白和思索中以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中进行定位。虽然该部分主要是由比格间接的内心独白、他同马克斯的对话及马克斯冗长的法庭发言构成的,而且在表达内心独白时,比格一直用着与自己身份不相称的语言进行思考(这也是许多评论家认为该部分是多余的原因),但这些都不能掩盖比格思想中的闪光点,不能掩盖他的主体人格的复苏和精神意识的解放。在自我独白中,比格从自己经历的种种苦难中意识到杀人给别人带来的痛苦,意识到别人存在的价值,意识到自我与别人之间关系的存在。他第一次由于马克斯为自己辩护而感到震撼,第一次认识到应对家人负有的
责任,也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母亲、玛丽和蓓茜都是受害者。
最为重要的是,他不但认识到自己所接受和内化的“坏黑鬼”神话只是一个“发生在警报尖叫的巨大喧嚣中的、在白人面孔和阴冷柔和的苍穹的光环中的一个令人作呕的笑话”,而且希望对自己的未来重新进行设计、筹划。如在思考死亡时“他渴望两极之间再有一条轨道让他再活一次;渴望一种能使他妥善处理爱恨矛盾的新的生活模式……使他活得专心致志,奋发图强,作为黑人和受到不平等对待的惧怕全被忘光,即使死亡也不会当回事,那将是一场胜利。在他再次直视他们之前,这一切将会发生:一种新的自豪和一种新的人性势必在他身上降生,这种人性发源于一种带有他生活过的世界的某个部分的新认同,这种认同形成新的希望的基础,新的希望在他身上表现出的将是自豪和尊严”。虽然这种筹划对他本人来说无法得以实践,但从存在主义的角度来看,此时的比格已具有了完整的人格和独立的身份。
比格这个新黑人形象实际是二战后美国社会功能失败的一种象征:它不能为黑人提供必要的安全与自由,让他们追求自己的梦想,发挥他们的潜能,而是让他们整日生活在恐惧、耻辱、犹豫和徘徊中,并用一种“坏黑鬼”的神话仅仅从生理上来压抑他们的自我独立的人格。这一切的一切造就了比格一类的黑人,使他们只能在暴力和凶杀中获得独立的精神,这也是当代美国现实的真实写照。
(文中《土生子》译文皆引自施咸荣译本,译林出版社,1999年版。)
①转引自杨金才主撰:《新编美国文学史(第三卷)》,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541页。
②④刘捷等编译,伯纳德·W·贝尔著:《非洲裔美国黑人小说及其传统》,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91页。
③拉尔夫·艾利森:《影子与行动》,纽约:西格尼特,1987年版,第58-59页。
⑤亚伯拉罕·查普曼:《黑人的声音》,纽约:门特,1996年版,第542页。
⑥王恩铭:《20世纪美国妇女研究》,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97页。
⑦⑧⑨Richard Wright, How Bigger was Born, New York: Harper & Row,Pub.,1940,p.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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