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8期


无知的黑暗与刺目的启蒙之光

作者:何希凡 余荣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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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从文始终以“乡下人”自居,其对湘西故土的关切和热爱之情,不仅充盈于他用文学精心建构的“湘西世界”,而且在为自己作品所写的序言、题记中,沈从文也毫不隐藏这种至真至切的乡土情谊。他以温情的笔触饶有兴味地讲述着故乡的山水虫鱼、人事风情,强烈的浪漫气息和留恋心态使“湘西世界”总体上流露出浓浓的牧歌情调,因此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乡土小说的乡土批判主潮中,沈从文显得卓尔不群。如果仅就文本呈现的乡村生活图景来看,沈从文与左翼作家可以说大异其趣。沈从文没有用阶级视点来描述贫富不均的乡土社会,虽然他也常常写到事实上存在的贫富悬殊,但是,生活在“湘西世界”里的人们相互之间多了一份体谅和同情,纵使有时代风云的投影,也波澜不惊。然而,正是这些最易于为读者感知的风貌遮蔽了沈从文作品深层的乡土忧思,导致了那些急于发现意义的读者甚至学者长时间的“误读”和“误评”。
  初作于一九二九年,改写于一九三六年的短篇名作《萧萧》,就是湘西系列小说中在“牧歌情调”外衣下贯穿了沈从文独特的乡土思考的一个典型文本。在中国社会全面、深入地转入现代性追求的历史进程中,在以城市为代表的现代文明和以乡村为标志的传统文化的交锋与碰撞中,现代观念作为一种先进的、强势的思想文化资源内在地置换了现代作家原有的价值体系。现代乡土小说的作家们普遍的启蒙立场就是基于这种现代观念的。沈从文对乡土中国的思考也无疑是建立在现代观念的基础之上的。当一九二二年沈从文在新文化运动强有力的“蛊惑”下,怀着“为自己一点点理想受苦”的决心,离开湘西,离开他原本可能做一个安稳的地方小绅士的人生道路,而来到北京求学、写作之时,现代的价值取向已成为沈从文这个乡下人永远随身携带的“尺子”和“秤”了。他用这样的“尺子”和“秤”度量现代化进程中乡土社会的得失,虽然在为数不少的都市题材小说中,沈从文激烈地抨击现代社会的道德沦丧,然而,当他深情地回眸故土并冷静地审视湘西山民的生存状态时,其诗意的呈现也因现代性视角的介入而显示出批判的锋芒。
  短篇小说《萧萧》虽然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女人从十二到二十八岁平淡而坎坷的人生历程,但实际上,却围绕着主人公萧萧讲述了乡土社会的基本单位——一个家族的生活故事以及全部生活事件之所以发生的道德基础。沈从文在人们习以为常的故事和命运中,深刻地洞悉了乡土社会习焉不察的道德和习俗的荒谬性和悲剧性,以及这种荒谬的、悲剧性的道德和习俗是如何顽固地支配着人的思想和命运,是如何剥夺人的主体性并阻碍人对自由、幸福的追求,最令人痛心的不是这种道德和习俗本身,而是其强大的惯性、排他性及其同化力量,身处其中的人们从未怀疑过它的合理性,面对一种完全异质的、更为合理的道德和生活,他们反而觉得不可思议,这才是保守的乡土社会的悖谬和悲哀所在。柏拉图在《理想图》第七卷里借苏格拉底之口讲述了一个洞穴人的寓言:一群人从小就住在洞穴式的阴暗的地下室里,头颈和腿脚都绑着,不能动弹,只能看着面前洞穴后壁上物像的影子,因为从来就没有机会看到真实的事物,他们以为自己看到的影子就是真实。而当其中一个人被解除禁锢、环视四周的时候,终于看到了身后的火光和事物,习惯于阴暗的他觉得火光非常刺目,并深信阴影比实物更真实。苏格拉底预言,如果把这个人强行拉出地下室,让他认识世界的真相,然后,再让他重新回来解放那些被禁锢的人,结果是他将被自以为是的众人杀死。柏拉图将洞穴人的生活称为“无知的黑暗”,象征着启蒙的火光对被启蒙者而言是刺目的,不真实的,也是难以适应的。
  萧萧就生活在这样无知的黑暗中。从十二岁开始,萧萧先后经历了“出嫁”、等待“发卖”或“沉潭”、因生子而留在婆家几个关键性的人生大事,然而在每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事件中,萧萧都被一种强大的习俗力量所摆布,而没有任何把握自己命运的主体性意识。十二岁的萧萧嫁给不到三岁、还未断奶的丈夫时,根据心理学通行的观点,这时萧萧还处于儿童阶段,或者充其量不过刚刚进入少年期,远未进入“做媳妇”的生理和心理体验。事实上,萧萧也确实如此,“做媳妇”既不按规矩哭 ,也不害羞,对坐花轿出嫁这一仪式的意义也浑然不知。萧萧是不幸的,父母双亡,从小寄养在伯父家,在未谙世事之时,就糊里糊涂地成了别人的媳妇。这时的她,当然不可能有什么主体性的选择。在乡土社会,萧萧这样的身世早早出嫁是自然而然、“合情合理”的,即使那些父母健在,但家境不佳的同龄女子,落到相同命运的人也不少。这种婚姻主要考虑的是现实物质利益:娘家可以减少一个人的口粮,婆家可以增加半个劳动力,当然,前提是婆家的家境较好,有能力提供这份口粮。物质利益“挤压”了情感需要,“物”在生活中成了第一位的、决定性的因素,马克思所说的“异化”——人反过来被自己创造出来的物所奴役——不仅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存在,在封建时代也依然存在。这种女大男幼的婚姻在小说文本中成了“地方规矩”,人们已经司空见惯了,谁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合理,事实上,在当时的现实生活中,不仅在湘西,在全国各地都不少见。生活在如此境遇中的萧萧,要反抗这样的命运安排当然是不可能的,习俗像一只无形的手把萧萧牵向了凶吉莫测的人生之路。
  萧萧“婚后”的生活是照料不到三岁的丈夫,打猪草,洗衣服,做杂务,成了一个不拿工资、不要报酬的全职保姆。从萧萧进门开始,这场婚姻的预期物质利益就在慢慢兑现。可是,人除了创造物质价值之外,还具有人的生命本能和情感诉求。跨入少女阶段的萧萧,生理、心理的本能冲动在长工花狗的一步步诱导下终于冲破了最后的防线,十五岁的萧萧就这样怀孕了。花狗逃了,没逃掉的是萧萧。花狗自有他不得不逃的原因,后来,沈从文在继续描写湘西乡土故事的中篇小说《冬生和巧秀》中写到类似的故事,被逮住的男子两只脚被当众捶断。按规矩,女的同样是“沉潭”或“发卖”。而在这篇小说中,这一处罚办法是爷爷“想”出来的,但也是照“习惯”做出的,“好像也极其自然”。“习惯”又一次要决定萧萧的命运,受习惯驱使的不仅有萧萧,而且还有祖父以及以祖父为代表的乡土道德和乡土舆论:“大家全莫名其妙,只是照规矩像逼到要这样做,不得不做。”“规矩”成了萧萧命运冷酷无情的仲裁者和执行者。
  伯父以一个淳朴乡土生命本性的善为萧萧选择了一条活路:发卖。生活在这个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强大无比、威力无穷的乡土道德和乡村习俗的磁场里,不管伯父怎么善良,他没有、也不可能为这个年仅十五岁的无知少女设想出更人道更宽宥的解决办法,因为宽厚善良的伯父同样是被牢牢吸附在习俗这个磁场上的一颗小小的螺丝钉。
  萧萧的命运逆转完全是偶然的,因为在等待合适买家的延宕中,萧萧生下了孩子,而且生的是儿子,“生下的既是儿子,萧萧不嫁别处了”。换言之,如果生下的是女儿,萧萧还是要嫁出去的,不过“买家”的条件会更差,因为萧萧是作为弥补婆家经济损失的商品出售的,没有正常男婚女嫁的选择余地,正常的家庭当然也不会买这样名声不好的女人。留下萧萧,实际上是留下萧萧生下的儿子。这也反映了乡土中国家庭观、婚姻观的实质:种族的延续是最终、也是最重要的目的,婚姻是为了生育,生育是为了继承香火,在子继父业的传统习俗中,男性成员的出生就成了家庭和婚姻最高的追求了。这一习俗慢慢变成了人们深信不疑的信仰,女人在家庭的地位主要就取决于是否生下了男孩。上至宫廷贵妇,下至平民百姓,生下儿子曾是多少女人终生的事业和追求。贾宝玉之所以受到包括贾母在内合宅上下的高度重视,主要是因为他是荣国府第三代最有发展潜力的男性接班人,尽管贾母在性情上还是更喜欢持重乖巧的薛宝钗一类的人,在其嫡亲的孙女中也不乏可意之人,比如探春,但由于性别因素是第一位的、压倒一切的因素,贾宝玉才成为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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