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诗到元和体变新

作者:康怀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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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居易《长恨歌》卒章显“恨”,令后世研究者探求不已,由此而引起的“主题争议”也见仁见智。笔者认为,“在白居易的《长恨歌》中,既有男女风情的寄托,也有感伤世事的同情,是寄托和同情所编织起来的对悲剧人物的讽怨。”
  其实,白居易写于元和十年的《与元九书》正可当作解开“此恨绵绵无绝期”之“恨”的钥匙。《与元九书》是白居易人生哲学和诗学理论的完整表达,他站在“志在兼济,行在独善”的立场,从肯定儒家“美刺”批评标准出发,强调《诗经》六义对“讽谕诗”创作的指导作用,明确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原则,与《新乐府序》所主张的“为君、为臣、为民、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相呼应,不啻吹响了“诗到元和体变新”的强劲号角。但是,白居易在表达他的诗学理论的时候,明显地陷入了对自己作品评骘与实际社会效果相矛盾的二难选择中:
  他写道:“日者,又闻亲友间说,礼、吏部选人,多以仆私试赋判传为准的。其余诗句,亦往往在人口中。仆恧然自愧,不之信也。及再来长安,又闻有军使高霞寓者,欲聘倡妓,妓大夸曰:‘我诵得白学士《长恨歌》,岂同他妓哉?’由是增价。又足下书云,到通州日,见江馆柱间有题仆诗者,复何人哉?又昨过汉南日,适遇主人集众乐,娱他宾。诸妓见仆来,指而相顾曰:‘此是《秦中吟》《长恨歌》主耳。’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每有咏仆诗者。此诚雕虫小技,不足为多,然今时俗所重正在此尔。”在这里,主观评判与作品反响发生严重分离。白居易详实地列举了《长恨歌》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果,说明“今时俗所重”在此,他自己却觉得那只是“雕虫小技”,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
  他又写道,“故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故览仆诗,知仆之道焉。其余杂律诗,或诱于一时一物,发于一笑一吟,率然成章,非平生所尚者,但以亲朋合散之际,取其释恨佐欢。今铨次之间,未能删去,他时有为我编集斯文者,略之可也。”在这里,白居易坦言自己追求的“志在兼济,行在独善”的诗学之道,宣布“平生所尚者”就是“讽谕诗”和“闲适诗”,郑重表示:如果将来有人替我编辑诗文,就把那些“诱于一时一物,发于一笑一吟,率然成章,非平生所尚者,但以亲朋合散之际,取其释恨佐欢”的作品略去算了。褒贬态度,泾渭分明。
  他还写道,“夫贵耳贱目,荣古陋今,人之大情也。仆不能远征古旧,如近岁韦苏州歌行,才丽之外,颇近兴讽。其五言诗又高雅闲淡,自成一家之体。今之秉笔者谁能及之?然当苏州在时,人亦未甚爱重,必待身后,然后人贵之。今仆之诗,人所爱者,悉不过杂律与《长恨歌》以下耳。时之所重,仆之所轻,至于讽谕者,意激而言质,闲适者,思淡而词迂,以质合迂,宜人之不爱也。”在这里,白居易承认“时之所重,仆之所轻”的主观评判和作品反响的矛盾是现实存在的,再次说明“人所爱者,悉不过杂律与《长恨歌》以下”。并对“宜人之不爱”的“讽谕诗”和“闲适诗”作了解释:前者意思激切,言语质直,后者意思简淡,文辞迂缓;质直而且迂缓,人们不喜爱也是应该的了。但是,他又以韦苏州为例,似乎把人们对“讽谕诗”和“闲适诗”“未甚爱重”的改变,寄希望于“必待身后,然后人贵之”。
  从以上所引不难看出,《长恨歌》问世以来产生的为“时俗所重”“人所爱者”的大众回应,白居易也许始料未及,而作品本身对创作理论的突破也是文学发展过程中常有的事情。白居易将新题乐府定名为新乐府,内容以写时事寄讽谕为主,形式以杂言歌行为主,力图达到“补察时政”的目的。他进而要求这类“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的作品要做到:“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喻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新乐府序》)富有理性的现实主义精神在白居易的新乐府诗中得到充分体现,对于反映民生疾苦、针砭时弊、揭露黑暗、警示朝政的确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题材和体制的单一,既阻碍着他诗歌天地的新开拓,也限制了他诗歌批评的新视野,“杂律与《长恨歌》以下”,因为“诱于一时一物,发于一笑一吟,率然成章,非平生所尚者,但以亲朋合散之际,取其释恨佐欢”,所以才为“时俗所重”“人所爱者”。这是创作实践对创作理论的重大突破,“诗到元和体变新”未尝就没有包含这样的重大突破。《长恨歌》无疑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诚如歌德所言,“优秀的作品无论你怎样探测它,都是探不到底的。”这也许正是《长恨歌》主题争议的“名篇效应”,然而倘若用夫子自道的《与元九书》这把钥匙来打开“长恨”之“恨”这把锁,我想这样的探测总不会劳而无功。那么,白居易说的“时俗所重”“人所爱者”究竟指的是什么?看他的叙述显然是“诱于一时一物,发于一笑一吟,率然成章,非平生所尚者,但以亲朋合散之际,取其释恨佐欢”的“杂律与《长恨歌》”了。原来,“时俗所重”“人所爱者”全在一个“恨”字。白居易“释恨”,“时俗”和士庶、僧徒、孀妇、处女、倡妓爱“恨”重“恨”,“恨”便带着广延的社会性被作者典型化为艺术品了。
  事实上,《长恨歌》的着眼点恰恰就在这个“恨”字上:“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唐宋诗醇》的作者评曰:“结处点清长恨,为一诗结穴,戛然而止,全势已足,更不必另作收束。”此“恨”谓何?瞿佑《归田诗话》似有所悟:“乐天《长恨歌》凡一百二十句,读者不厌其长;元微之《行宫诗》四句,读者不觉其短,文章之妙也。”元诗云:“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二十字中,内涵丰盈,以情致见长,特别是“闲坐说玄宗”一句,容纳了无尽的历史沧桑、时代变迁和人世感伤,其中多有贵妃入宫、安史之乱、马嵬兵变、玄宗幸蜀和孤处西宫等等不堪回首的悲戚往事。所以,着一“说”字,是不无忆旧、痛惜和伤感、缺憾之“恨”的。皇家宫廷尚且如此,民间的传闻和演绎可想而知。这是《长恨歌》得以广为流传而达到“时俗所重”“人之所爱”以至于“童子解吟长恨曲”的社会基础和心理机制。黑格尔说过,“每种艺术作品都属于它的时代和它的民族,各有特殊环境,依从于特殊的历史和其他的观念和目的。”(《美学·序言》)《长恨歌》正当作如是观。
  元、白生活的时代,世人的观念和文学的精神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醉态盛唐”不复再现,雄宏气象已成昔日,盛世豪情一去不返,诗歌中的浪漫激情、狂狷进取、尚侠任武被哀怨冷寂、空漠感伤、男女风情所代替,“诗到元和体变新”成为不可回转的趋势。元、白倡导的新乐府,固然标志着“体变新”形成,而“时俗所重”“人之所爱”的社会需求和社会认可则是促使“体变新”的根本推动力。罗根泽先生曾经深刻地指出:“文学的内在本质要变,但向哪里变,变成什么样子,都不决定于内在的文学本质,而决定于外在的社会需求。”“文学是社会的产物,社会的需要随时不同,文学的供给自然也随时变易。”中唐,文学的变易,以商业发展、都市繁荣和市民崛起为背景,在世俗化的道路上迈出了通俗尚实的大步子。其领军人物非元、白莫属。赵翼《瓯北诗话》卷四:“中唐诗以韩、孟、元、白为最。韩、孟尚奇警,务言人所不敢言;元、白尚坦易,务言人所共欲言。”韩、孟雄奇怪警,元、白通俗尚实,两大诗派,都旨在创新,完成了不同诗风的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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