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2期


想象之舞

作者:白爱宏

更多经典:点此访问——应天故事汇





  而飞檐在地下——
  
  从此以后——过了好几世纪——但是
  感觉上却比那天还短——
  那天我才发现马匹的头朝往永恒——
  这首诗我们当然可以将其解读为诗人对生命、死亡和永恒的思考。从一出生起,人就乘上了死神驾驶的驶向永恒的马车,在历经天真活泼的童年、辛勤劳作而精力充沛富有收获的中年、经历日渐衰退今不如昔的老年、衣单苦寒霜凝路滑的死亡之后,灵魂超越肉体生理意义上的死亡而迈向永生。但另一方面,我们却也可以在严肃而富于诗意的思考下面,读到一些另外的意涵。首先,诗中的死神并不是面目狰狞、凶狠残暴的形象,而出人意料的是一位彬彬有礼极有修养的绅士,而且既成熟又不老迈。其中,他和诗中的女士经历了一场走向死亡继而走向永恒、极富诗意的浪漫之旅。虽然也经历了死亡,但也只是寒冷而已,没有恐惧,没有痛苦。这种宁静祥和且富诗意的死亡过程自然和清教文化对死亡的观点有关,但同时,也可清楚地感觉到诗中所洋溢的爱情气氛,尽管表达极为含蓄。死神似乎就是理想中的王子,马车似乎就是婚车或婚姻,天真嬉闹的儿童似乎是子女的变体,在经过金黄的“谷物”与“西下”太阳分别象征的中年和老年之后,两者携手经历死亡而至永恒,似乎透露出对爱情永恒的渴望。狄金森终身未婚,究竟是何原因,当然不得而知,但据学者们的研究,狄金森把婚姻看做是窒息自我的一种枷锁,而把独身看做是感情的自主和艺术的完整(《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英文版,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615页)。从这首诗里,似乎能感到诗人被自我压抑的本我在努力挣扎,要从诗作中满足其现实中难以满足的欲念。只不过,自我给本我穿上了能为超我所接纳的庄重严肃的华服——对死亡与永恒的思考而已。
  本文最后要讨论的一首诗是约写于一八六三年、编号为986号的《一个狭长的家伙偶尔》:
  
  一个狭长的家伙偶尔
  在草丛里骑行——
  你或许见过他——有没有?
  他的出现是突然的——
  
  草向两边劈开,如同梳子梳过——
  可以看到带斑点的茅柄——
  然后在你脚边合拢
  在向前开展
  
  他喜爱沼泽
  一块不适合玉米生长的湿冷地
  记得年少时,曾打着赤脚——
  我以为,在正午,不只一次
  路过一条鞭索
  伸展在阳光下
  当我弯腰捡取时,
  他一绉,然后不见了
  
  我认识不少的大自然的子民
  
  他们也认识我——
  我对他们有一种欣喜若狂的热忱——
  
  但是每当我遇见这个家伙
  不管是由人陪伴或独自一人
  没有不呼吸促紧
  骨头零点——
  这首诗首先会使读者感到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对诗人的影响。爱默生认为大自然的一切都是超灵的显现,都蕴含着美,关键是人要有赤子之心,有诗人的眼光来发现自然中的美。在其被认为是超验主义宣言书的《自然》中,他写道:
  
  眼睛是艺术家最美好之物,它通过其本身的结构与光的规律的互动,产生目光,目光将众多的物体——无论其是什么特性——融合为色彩协调而浓淡相宜的整体,由此使具体的平庸无趣之物构成完满而匀称的风景……没有什么东西强光不能使它美丽……即使死尸也有其自身的美。(《拉尔夫·沃尔夫·爱默生文选》,英文版,拉泽·吉夫主编,纽约: Viking Penguin lnc.出版,第42页)
  这就是为什么诗人对于诗中让她无论有无伙伴,每次见到都“呼吸促紧/骨头零点”的蛇仍然拥有“一种欣喜若狂的热忱”的原因,正如诗人在诗中所说,因为蛇是“大自然的子民”。
  蛇极易使读者产生的另外一个联想就是《圣经》中的撒旦,一个彻底的叛逆者。撒旦正是以蛇的形体诱惑夏娃和亚当吃了伊甸园中的智慧果,打乱了上帝的部署。而诗人本身虽然生活在阿穆赫斯特的一个宗教气氛浓厚的家庭里,却仍然终身未曾皈依宗教。诗人在少女时期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也自视为叛逆 (《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第610页)。在编号为1719号的诗中,诗人干脆将上帝描述成为一个心胸狭隘而暴虐的莽汉。而在这首诗中对蛇的赞美,也许与蛇和诗人的这种“志同道合”的叛逆精神不无关系。
  但这首诗同样亦可看做是诗人本我在伪装之后的宣泄。由蛇的撒旦形象读者可以很容易地联想到撒旦是性的意象,亚当夏娃正是在蛇形的撒旦的诱惑之下,明白了对人类来说极为重要的男女之事。这当然是从内容来说。从诗中的意象来说,蛇可以是男人性器的象征,从其隐含的涵义、其形状(茅柄)均可作如是观,而且诗中也是用男性代诃“他”来指称蛇。草则可视作是女性意象,而且诗中有女性常用物
  “梳子”意象。蛇在草中的“骑行”则带有明显的性交合的含义。而第三节中,“他喜爱沼泽/一块不适合玉米生长的湿冷地”则蕴含了超我——清教文化——对男女性爱之事的看法:不应该有所以不应该让其发生的行为。而同一节中的后半部分,则可能蕴含了诗人少不更事的少女时期的性幻想:对男女情爱之事知而不知、不知而知、似真似幻的一种心理经验。由是观之,“一种欣喜若狂的热忱”则自然与强烈的性快感相连。而最后一节,则反映了超我通过自我对诗人本我所进行的压制:超我内化而成的自我判定这种本我欲念是一种罪恶,因而谴责这种“不道德”的欲念,而表现出来的则是自我对这种“罪恶”的悚然惊觉与惶惧。
  
  ①② 为笔者自译。原文见Anthology of American Lit- erature Vol.Ⅱ.Realism tO the Present.Ed.George McMichael.Third edition.New York:Macmillan Pub- lishing Company,1985年版,第154页,第163页。另外狄金森的诗并无标题,本文中依习惯取其首行为题。
  ③④ 为董恒秀、赖杰威译。均见《艾米莉·狄金森诗选》,董恒秀、赖杰威译,台北:猫头鹰出版社,173-175页,201页。
  ⑤ 笔者自译。
  ⑥ 原文及译文均见《艾米莉·狄金森诗选》,董恒秀、赖杰威译。台北:猫头鹰出版社,2000年版, 264页,265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