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2期


诗人.诗.人和意.象.意象

作者:魏家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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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诗是生活的升华,诗人借助于现实生活展示在自己面前的那些足以触动自己情感的客观事件、景物、形象、画面,从中敏锐地捕捉到让自己感动的事物的外部特征,从而触发起了爱或恨、喜或悲、快乐或痛苦、激荡或低回、甘甜或苦涩……等等情感,他们就把自己在现实世界里的这些长短不等、深浅不一、浓淡有异的感情,向我们描绘着、倾诉着、咏叹着,让我们与诗人一起或爱或恨、或喜或悲、或快乐或痛苦。中国古代的诗歌理论就已经认识到,诗人是在对客观世界的感受中,激发起自己的情感的:“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梁]钟嵘:《诗品·序》)钟嵘在这里所说的“气之动物,物之感人”,就其本义来说,“气”和“物”应该指的是自然环境、自然风光,气候使景物发生变化,景物的变化又引起人的情感的变化,而诗人就把自己被激荡起来的感情,借助于诗歌表达出来。但是,广义的自然,应该说就是我们所置身其中的客观世界,感受世界和激荡情感,即应视为客观与主观的结合,这是诗歌产生的原因,也是诗人进入诗歌创作状态的前提。
  然而,任何诗人在面对自然环境、自然景象、自然风光的时候,他总不会是对着那些无言无语、周而复始的自然环境说话,诗人不是白痴,写诗也不是自言自语,诗人的写作,归根到底是为了人,而且只是为了人,是要对别人——抒情对象或读者——说话。即使诗人处于内心独白的状态,他也还是期待着有人能够读到他的诗,或者说,他需要在写作的时候,在自己的心里装着一个虚拟的接受者,期待着这个虚拟的读者能够与他交流,理解他此时此刻的情感。
  在普通高中语文课本第三册中,有一篇课文《外国诗四首》,遴选了十九世纪欧美的几个不同国家、不同诗人的一组诗歌作品,共包括四首诗:[俄]普希金的《致大海》、[英]华兹华斯的《孤独的收割人》、[美]狄金森的《篱笆那边》和[匈]裴多菲的《我愿意是急流》。这四首诗歌,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以诗人自己——“我”——作为抒情主体,而且应该说,除了《篱笆那边》抒写的是诗人自己在一瞬间萌生的天真无邪的情感以外,其他三首诗,都有比较明确的抒情对象:大海、收割人、爱人。但无论是对别人、对自然界的某一事物还是对自己,这几首诗都体现出了抒情诗写作的一个重要特点,那就是诗人之所以会写作诗歌,都是为了人——要么是生活中某一个具体的人,要么就是为自己——而写作的。诗人总是在面对客观世界的时候,希图借助于某种事物的具体形象,向别人(哪怕是自己的内心独白,只要发表出来,也还是想让别人与自己一道分享某种情绪)倾吐出萌动、积聚、蕴藏在自己心里的情感,也就是说,诗人的写作动机必定是因人而起,也应当是为人而写。
  从抒情的方法或手段来说,在这几首诗里,诗人的抒情都没有借助于对某个事件的发展过程的完整叙述来实现,也不是借助于对某个事件所蕴涵的道理,做抽象的逻辑推论,把自己对生活的思考,直接用抽象的理性化的语言表述出来,让读者仅仅获得与诗人在理性上的共同认知,而是诉诸感情的抒发,企求读者与诗人在情感上产生共鸣。因此,这几首诗,都可以说是纯粹的抒情诗。诗人由客观的事物、景色、形象触发起了自己的某种情绪,而在那一刻,诗人又都能够在他所面对的具体事物、景色、形象等等具象的画面中,发现事物的某种独具特色之处;他所抒发的感情,也是诗人在此时此刻所独具的,因此,无论从客观事物还是主观世界来看,都是别具一格,无可替代的。诗人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他所发现和钟情的这一客观事物或景物之中,这样就能做到:景因情现,情因景生,借景抒情,情景交融。这是诗歌写作的基本规律,也是诗歌创作的最高境界。因此也可以说,诗歌的奥秘并不在于对客观事物机械的描摹或如实的叙述,诗人由客观的人、事、景、物而产生的感情,归根到底,还需要由此及彼的想象与联想,使感情进一步丰富与升华,上升为一种为人类所共有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高尚情感,这样才能让读者在与诗人产生共鸣的同时,净化自己的情感,开阔自己的胸怀,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
  
  (二)
  
  我们先从这四首诗里最短的一首《篱笆那边》来看。这是美国诗人艾米莉·狄金森写作的一首短诗,只有短短的九行,却生动地描绘出了诗人在生活中的一瞬间所萌发的天真无邪、快乐活泼的隐秘心理或情绪冲动。这种心理或情绪,是由看到“篱笆那边”长着的一颗草莓引起的:“草莓真甜”——勾起了她想爬到篱笆那边去摘取的欲望。诗虽然只有短短的九行,写的又是一个孩子般的淘气的愿望,却并不显得贫乏、单调,而是几经曲折和变化:从看到草莓,萌发出了要爬过篱笆的愿望;到陡然间想到会“脏了围裙/上帝一定要骂我”,因此产生了心理上的矛盾,以致犹豫和迟疑;然而那颗草莓的诱惑力真是太大了,于是想到:如果上帝“也是个孩子”,如果他能够爬过去,他就也一定会爬过去摘取的,于是也就原谅了自己在那一瞬间淘气的冲动,从而完整地描
  绘出了一个孩子在一瞬间情绪变化的过程。
  我们甚至可以猜想到,篱笆那边长着的那颗草莓,很有可能不是她家的,是邻居家的,于是,想摘取草莓、想爬过篱笆的愿望,就更显出淘气的意思了。这里,我们还应该注意到,“脏了围裙”和“上帝一定要骂我”也并不是简单的因果关系,而是并列的关系:“脏了围裙”是怕妈妈骂,“上帝一定要骂我”是因为她想摘取的是别人家篱笆里面长着的草莓,那不是她家的东西。虽然面对草莓的诱惑,内心萌发起了淘一回气的强烈渴望,但毕竟不能去做损害他人的事。不过,仅仅有这样一个想法,也不是什么罪过,因为如果上帝“也是个孩子”,只要他能够爬过去,“他也定爬过去”。奇特的想象,让人们联想到西方的一句谚语:“年轻人犯错误,上帝也会原谅的。”
  人们把艾米莉·狄金森的诗歌创作赞誉为“灵魂风景的画像”,因为她在诗歌中努力挖掘人们内心深处的隐秘情绪,并且把内心中一些微妙细致的感受,外化为一种天真烂漫的行动,写出了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的真实心理,富有浓厚的生活情趣。读这样的短诗,可以使我们联想到印度的泰戈尔或中国的冰心,他们都是写作短诗的高手,与泰戈尔和冰心比较起来,艾米莉·狄金森的这首诗歌虽然缺少他们的那种情思的丰富和哲理的深度,却更见童心,也更多一些普通的现实生活的场景感,同样让我们感觉到隽永的生活情味。
  如果说艾米莉·狄金森的《篱笆那边》的构思来自一段生活小事,诗人从中感受到了生活的趣味,表达出了一个淘气孩子般的情绪冲动,那么,英国“湖畔派”代表诗人华兹华斯的《孤独的收割人》则与其有一定的相同之处。《孤独的收割人》的构思同样来自生活中的一段具体的感受。华兹华斯在一七八七年他十七岁的时候进入剑桥大学就读,一七九○年暑期,他在欧洲大地上,徒步游历了法国、瑞士、意大利等国;一七九一年大学毕业以后,又徒步漫游威尔士。他还曾多次到苏格兰各地游历,广泛接触大自然,了解各地的乡村生活状况和风土民情。据说,这首诗就是根据他在游历时的见闻写成的。也有人说,这是诗人在读了他的朋友哈金森的一则日记后写的。哈金森在一则日记中,记述了自己在苏格兰高地的一次旅行时,偶然看到一位农家女在麦田里一面劳作,一面唱歌,歌声悠扬哀婉,凄切动人,使他深受感动。哈金森写作的这一材料,经过华兹华斯的点化,便成了这首脍炙人口的诗作。对于这两种说法的孰是孰非,我们虽然不能妄加判断,但似乎也可以说,即使华兹华斯依据的是哈金森的日记,那也是因为这个素材的画面感、色彩感、静态感太强了。在秋收时节的高原上,一片金色的田野,在这个灿烂的背景上,一个年轻的姑娘在“一边收割,一边歌唱”,这是多么美丽的景象,使人想到法国画家米勒的著名美术作品《拾穗者》,那片金光耀眼的开阔的田野,引起人们的多少遐想!
  我们可以想象得出,华兹华斯在写作《孤独的收割人》的时候,在他的眼前展现出来的应该是一幅色彩鲜艳的秋天的田野。但是,勾起诗人想象的,又好像并不是占据了这幅色彩鲜明的图画中心的那位“孤独的收割人”,即那个“一边收割,一边歌唱”的年轻姑娘的视觉形象,因为在诗里,诗人并没有正面地直接地描绘那个姑娘美丽的形象或动人的神态,至少不是以浓墨重彩去加以渲染。对她的描写,只有寥寥的几句话:“她独自在那里又割又捆”,“我见她举着镰刀弯下腰去”,仅此而已。倒是对她的歌声,诗人做了反复的描绘,从歌声本身的“音调好不凄凉”,到“在深邃的峡谷久久回荡”;从诗人对这美妙歌声所激发起来的美丽的想象,到诗人想象她为什么这么忧伤;直到诗人已经远去,“登上了高高的山冈”,那歌声还“长久地留在我的心上”,所以,与其说是那个孤独地在田野上收割的姑娘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倒不如说只是她的歌声给了他激动。这也难怪,诗人并没有和收割的姑娘攀谈,甚至连直接的照面都没有,只是凭借自己在那一瞬间的直觉,是那宏阔美丽的风景映衬下姑娘的青春焕发,和她那凄凉、哀伤、忧郁的歌声,让诗人浮想联翩。
  因此,我们不能用诗歌中通常所见的叙述式的描绘,来理解这首诗的情感抒发的特点,而应该从诗人自身所怀有的悲天悯人的情绪去理解。我们甚至可以说,诗人在他所面对的这一景象、这一姑娘、这一歌声里,发现了自己对普通人——这一自然之子——连同他们的辛勤劳动所怀有的赞赏和同情,从而拨动了他心灵深处的一根琴弦,激发出了对生活在社会底层人们的怜悯之情,这就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了。华兹华斯把“感受性”看做是诗人写诗所需要的五种能力之一,他说:“这种能力愈敏锐,诗人的知觉范围就愈广阔,他也就愈被激励去观察对象,不是观察它们原来的样子,就是观察它们在他心中的反应。”(华兹华斯:《〈抒情歌谣集〉一八一五年版序言》,《西方文论选》下册,上海译文出版社一九七九年版,十九页)而在这首诗里,诗人正是强化了客观事物——秋收的田野景象、孤独地在收割的姑娘和她的忧伤而美妙的歌声——在他的心中所引起的反应。而这种对诗人主观情感的强化,与对大自然和人间的美的关注,正是浪漫主义诗歌的一种最突出的特征。
  在这首带有浓重的浪漫主义色彩的诗歌里,我们看到了诗人对民间生活、民间文化的关注,他力求把诗歌写得像大自然一样的平易、朴素、清新,以一种微带忧郁的情调,表达了以自然人为最高贵的人生理想,感情真实、自然,完全脱去了矫揉造作、居高临下、装腔作势的贵族情调。
  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我愿意是急流》,则是与上述两首诗的构思与写作都大不相同的一首诗。这是一首纯粹的爱情诗。二十多年前,我国当代文学领域有一部几乎可以说的家喻户晓的中篇小说《人到中年》,写的是一位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女医生陆文婷,她在一个上午连续做了三个手术以后,突发心肌梗塞,生命垂危。在她处于昏迷状态的时候,她的爱人傅家杰就坐在她的病床前,给她反复诵读着这首《我愿意是急流》,从死神的怀抱里把她的生命唤醒。由此看来,这首诗所表达的诚挚的爱情,也可谓人间的至爱真情了。
  《我愿意是急流》在构思与写作上的最大特点是,诗人以“爱”为中心,以直接抒情为主要表现手段。诗人不是像艾米莉·狄金森和华兹华斯那样,因为看到眼前的某一景物而激发出自己的诗情,把自己的感情寄托于其中,由此而引发出许多想象和联想,而且还可以说,他们的诗,主要是写给他们自己的,是借助于客观事物来抒发自己的襟怀,因而也可以说是自我抒情。而裴多菲的这首《我愿意是急流》就不同了,它有着明确的抒情对象——他所爱的人,他在直接面对着抒情对象,表达自己的爱情。裴多菲在他二十三岁(一八四六)那一年,爱上了一位名叫森德莱·尤丽亚的女性,并为她写了许多诗歌,在我国读者中广为流传的《自由与爱情》,也是送给她的:“自由与爱情/我都为之倾心。/为了爱情/我宁愿牺牲生命;/为了自由/我宁愿牺牲爱情。”不过,我国读者更熟悉这首诗的另外一种译本:“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那是左联时期著名的青年诗人殷夫以旧体诗的形式翻译的,在我国流传更加广泛,影响也更加深远。《自由与爱情》写于一八四七年元旦,此后,在当年的六月,他又写了这首《我愿意是急流》。而与《自由与爱情》相比较,这首《我愿意是急流》,从歌颂爱情的角度看,应该说抒情更加自如,情意也更加缠绵。也就在这一年,诗人裴多菲和森德莱·尤丽亚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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