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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平常的自己和伦理的自由

作者:孙绍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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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作欣赏》二三年第四期姚敏勇先生的文章《荷塘——一代知识分子的“桃花源”》我以为是这几年研究《荷塘月色》的突破之作。姚先生提出了,朱自清所写的荷塘不是平常的荷塘,而是一个虚拟的、理想的荷塘。这在思想方法上已经摆脱了机械反映的俗套,在方法论上,也比较坚决地运用了辩证法,着眼于内在和外部的矛盾,而不是拘泥于作品和表现对象的一致。其条分缕析的细致足以代表这几年广大中学老师在整体素质上的提高。但遗憾的是,姚先生没有把他的辩证法贯彻到底,没有把矛盾分析深入到作者的主体精神世界去,因而只看到平常的荷塘和朱先生笔下的荷塘的矛盾,而忽略了朱先生“平常的自己”和“超出了平常的自己”的矛盾。
  
  语文教学改革正在如火如荼、有声有色地进行,基础教育语文标准的颁布,正式宣告了语文课程的性质为工具性和人文精神的统一。这可以说是从新中国建立以来语文教学历史经验的总结。把语文当做政治工具和当做思想的“物质外壳”的历史已经成为过去。长期以来的思想混乱在理论上已经澄清,但是,在实际上,要真正把人文精神贯彻到底,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曲折甚至反复在所难免。在课本编写、考试体制、课堂教学过程中,清除长期以来片面工具论的影响,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变相的、精致的工具论肯定不可能在短时期内绝迹。更为严峻的,并不是观念问题,而是水平问题。许多一心一意要把人文精神贯彻到底的老师,在知识水准上,跟不上。虽然他们已经弄通了尊重学生的主体性的原理,努力改变满堂灌的传统做法,把和学生对话作为教学的指导方针。但是,又产生了另一种倾向,就是满堂灌变成了满堂问。师生对话不层层深入而是在平面上滑行,教师提出的问题没有深度,学生的回答流于表面。过去强调老师的主导作用,现在不提了。面临这样从表面到表面的滑行,教师应该起什么作用呢?在理论上还没有真正的回答。但是,不管在理论上如何回答,老师的水平要高于学生是肯定的。问题是,目前在文本解读中,许多教师知识已经陈旧了,不能向学生提出更为深刻的、有启发性的问题,也不能将学生表面的思考引导到深层的、潜在的奥秘中去。所有这一切都在说明,新的形势向我们发出的挑战,不仅仅是观念方面的,而且是水准方面的。摆在教师面前的一个严峻的任务,就是重新学习,从根本上提高自己,让自己在和学生对话的过程中有更多的本钱。
  
  (一)伦理的“自由”还是政治的自由
  
  虽然人们都在人文精神的基本精神上有共同的语言,但是,对于什么是人文精神却一时难以取得统一的认识。这也并不奇怪,早在九十年代初,上海的学术界曾经发动过关于人文精神的讨论,为时数年,并未能达成共识,就连人文精神的定义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这就难怪在课本编写和教学方法上,产生不同的见解了。在一些学者看来,人文精神就是拓展青少年的个性、情感、想象、意志、独立批判的精神和面对消极现实的勇气,而另一些学者则可能以为青少年时期,过多地让他们面对消极的文本,有碍其身心的健康发展。在对具体经典文章的取舍上,发生争论,甚至很激烈的争执,是很难避免的。任何改革都不可能是戴着白手套的,改革者,都免不了要忍受痛苦。这种痛苦不仅仅限于观念的分歧,而且还包含着原有水平与改革的迅猛发展不能同步。最明显的是,《课程标准》规定了“多元对话”的原则,但是,一些课本的编写者和老师,甚至是权威的老师,拿手的还只是社会学的、反映论的解读方法。这样就很难保证多元对话不变成一元独白。比如,一讲到《荷塘月色》,就只有一种思路,那就是社会学的政治功利价值,该文写于一九二七年七月,正好是“四·一二”大屠杀之后,他的苦闷,肯定是反映了当时既不能投靠国民党,又不能奔向井冈山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彷徨。赖瑞云先生在他的专著《混沌阅读》中说,对《荷塘月色》,在九十年代以前,有六种解读,有四种说法都把朱自清在文章中表现出来的不宁静,直接和当时的政治现实联系起来:对当时白色恐怖的严酷现实不满,表现孤独的苦闷彷徨,寻求在一个清冷幽静的环境中解脱而又不能。九十年代以后,看法没有多大改变,只是论述的时候,引用了朱自清当时的《那里去》和《一封信》,还有朱自清夫人的回忆。旨在说明朱先生当时也知道“只有参加革命或者反革命,才能解决自己的惶惶然”,但是他“只是在行为上主张一种日常生活的中和主义”,“妻子儿女一大家,都指着我生活”,“还是别提超然为好”。可又不安心于超然,证据就是《一封信》中经常被人引用的这句话:“最终的选择还是‘暂时逃避’。”当然这种逃避是不轻松的:“这几天似乎有些异样,像一叶扁舟在无边的大海上,像一个猎人在无尽的森林里……是一团乱麻。也可以说是一团火。似乎挣扎着,要明白些什么,但似乎什么也没有明白。”钱理群先生在一九九三年第十一期的《语文学习》作了更为细致的阐释:朱自清被南方“四·一二”大屠杀弄得目瞪口呆,深感性格与时代的矛盾,既反感于国民党,又对共产党心存疑惧,产生了不知“哪里去”的“惶惶然”,“认为一切政治暴力都是毁掉了我们最好的东西——文化”。作为五四启蒙知识分子,有一种负罪感。钱认为《荷塘月色》的宁静的境界恰是作者的“精神的避难所”。
  但是,上述种种说法,说来说去,从价值观念来说,仍然是一元的,局限于社会功利的价值范畴,在这种价值观念以外,是不是就没有其他价值可言了呢?似乎还没有人去认真思考过。从理论上说,至少有两点可以值得深究。第一,光用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普遍性的苦闷作为大前提,并不能揭示出朱自清的个性来。因为普遍性的内涵小于特殊性,正如水果的内涵小于苹果一样。反过来说,特殊性的内涵大于普遍性,正等于吃了苹果就知道水果是怎么一回事,而光知道普遍性(水果)的定义,却不知道苹果的味道。第二,就是知道了朱自清的一般的个性,也不足以彻底分析《荷塘月色》的特点。因为,个性和瞬息万变的心情并不是一回事。个性是多方面的,有其矛盾的各个侧面;个性又是立体的,有其深层次和浅层次。一时的心情充其量只是个性的一个侧面,矛盾的一个方面,心理的某一个层次。《荷塘月色》写的是,他离开家、妻子、孩子之后一个暂短的时间之后的心情。人的心情是不断变化的,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是变化万千的。而文章的要害,是这个时间段的心情,在特定空间的特殊表现,而不是他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条件下都比较稳定的个性。在《荷塘月色》中,作者明明说了:有两个自我,一个是平常的自己,一个是超出了平常的自己。而文章写的恰恰是超出了平常的自己。不管是八十年代的教参,还是钱理群先生的分析,都局限于平常的自己,而文章的生命恰恰在于“超出了平常的自己”。
  文章一开头就说“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如果是指“四·一二”大屠杀以后的政治苦闷,则从四月到写作时间,应该有三个月,应该说“这几个月心里颇不宁静”。政治形势,对于所有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是同样的,朱自清的特点在哪里呢?还有,人的心灵是很丰富的,政治苦闷只是其一个方面,如果断定在所有的文章中,都要作同样的表述,那又如何解释根本不涉及政治情怀的《背影》呢?一些和政治没有直接关系的个人的、家庭的矛盾,就不能在文章中有所表现吗?如果表达得好,有深度,就没有任何审美价值吗?
  从思想方法上来说,什么叫做分析?分析就是把本来似乎是统一的东西的内在矛盾揭示出来,满足于把政治社会的形势和作者的心灵之间的统一作为最终目标,这就并没有涉及矛盾,而是停留在表现对象和文学作品的统一性上,只能在表面现象上滑行。分析本来就要把被表面统一的现象掩盖的深层的内在的矛盾揭示出来。分析的对象就是矛盾。说了一大车子话,连矛盾的皮都没有沾边,谈何分析呢?从操作方法上说,不应该只是追求作品与现实的一致,而是相反,从作品与现实的矛盾、不统一的方面入手。这本来是辩证法的题中之义,但是,要将之落实到具体文本上来,却不是很轻易的,没有一定的智慧,是不行的。恩格斯说过,就是在一个事例上,作历史唯物主义的阐释也是很艰难的。
  《荷塘月色》一开头就说,夜深了,人静了,想起日日经过的荷塘,“总该有另外一副样子吧”。许多同仁把这句忽略过去。觉得这句很平淡,没有什么可讲的。但是,这句挺重要。因为这里就有矛盾可分析。平时的荷塘,是一个样子,是并不值得写的,而今天的“另外一副样子”,才值得写。抓住这一句,不仅仅有利于分析文章,而且便于从中分析出为文之道。要写一处风景,一般的情况,是不值得写的;只有与平常不同的样子才值得写。平时的荷塘,是一条小煤屑路,路边的树也不知名。“白天里很少人走,夜晚有点怕人”,一点诗意也没有。值得写一写的,是“今天倒好”,一个人来到这里,好像来到“另外一个世界”,作者也“好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许多同行,读到这里,又滑过去了。但是,这里的矛盾更为明显了,是双重的。从客观世界来说,本来,清华园,就是一个世界,哪来“另外一个世界”?这个矛盾(两个世界)不要放过。另外一个矛盾更不能放过去。那就是“平常的自己”和“超出平常的自己”。“平常的自己”是什么样子呢?文章中说了,“既爱群居,也爱独处,既爱热闹,也爱冷静”。而现在却是只爱“独处的妙处”。
  为什么一些语文老师,在课堂上,没有东西讲呢?因为没有抓住矛盾,无法往深刻的内涵突进,就只好从表面到表面,在字、词、句、段、篇上瞎折腾了。而抓住了矛盾,就可以分析到深层去了。他说,“一个人,背着手踱着”,“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便觉是个自由的人”。因为觉得“自由”,便感到一种“独处的妙处”,妙在何处呢?妙在“什么都可以不想,什么都可以想”。我以为这两句话,非常重要。为什么重要?因为,这是后面的矛盾的线索。平时并不怎么起眼的荷塘,此时此刻变得美好起来。所以,这一段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要真正在艺术上读懂经典文本并不是很轻易的。余光中先生在七十年代,在一篇批评朱自清的文章中,发过一点非常有意思的议论,说是朱自清很奇怪,晚上一个人出去居然不带太太。这就是没有读懂“自由”这两个字。人家要写的就是离开了太太和孩子的一种特殊的、自由的心情,这种心情和跟太太在一起是不一样的。正因为这是不一样,“独处的妙处”,才值得写一下。
  发现了矛盾的深层是“自由”,就有可能深入分析了,就不用在什么段落大意上纠缠不清了。
  由于摆脱了白天里的烦累,心情变得解放了,平淡的荷塘就显得有诗意了。
  以下两三段就用非常浓重的笔法来写荷塘之美。一连用了十几个比喻(余光中先生统计过一共是十四个比喻)。风是轻轻的,花香是微微的,云是薄薄的,雾是淡淡的,光是朦胧的,所有的意象不但在性质上是相当的,而且在程度上是相近的。尤其是形容花香的那一句:微风过处,像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还有形容月光的那句:光和影的旋律,像小提琴上奏出的名曲。关于这两个比喻为什么最好,由于钱钟书先生六十年代初期的《论通感》影响巨大,大家都以通感来阐释,这应该说是比较贴切的。但是,彻底的辩证法是无所畏惧的。事物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十四个比喻,不可能全是很精彩的,如把荷花说成是“像碧天里的星星”,“刚出浴的美人”,荷叶如“亭亭的舞女的裙”之类,孤立起来看,比较平庸。余光中先生在批评朱自清的文章中说:比喻都不高明,那么多明喻,不好。这是因为余光中先生从美国新批评出发,认定明喻不如暗喻。但是,他又认为,这十四个比喻中,最好的是形容月光从高处丛生的灌木中,落下参差斑驳的黑影,“峭愣愣的,如鬼一般”,但是,这是个明喻,这就有点自相矛盾了。其实,把比喻分别加以研究,是一种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并不十分完善,因为就文章而言,首先是整体的效果,一般不宜拆开来分析。局部是整体的一个有机部分,整体功能大于要素之和,这是系统论的起码规律。整体效果好了,就构成了一种互相渗透的和谐,没有什么地方的语言在程度上,或者在性质上,互相冲突,互相磗格,互相抵消的;也就是朱自清自己在文章中所说的“恰到好处”。哪怕局部比较差,由于互相支持,互相补充,互相渗透,总体上就比较完善了。这篇文章属于抒情散文,所动人者,情绪也,情绪、感觉和语言达到和谐统一,给人的印象就比较强烈。但是,在阐释这一段文章的时候,几乎没有一个老师涉及到这一番风景描写的风格问题。余光中先生认为,朱先生所用比喻都是“女性拟人格”,评价不高。殊不知,也有人认为所有这一切都是一种女性的暗喻,或者是“借喻”——“那些关涉女性的爱欲形象却可能是真正的本体”(高远东:《〈荷塘月色〉——一个精神分析的文本》,《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二年第一期)。这个问题是很值得思考的。但是,似乎并不到位,因为都离开了自由和独处的自我欣赏之妙。文章中外在的美好都是为了表现内在的、自由的、无声的、一个人静静的、不受干扰的、甚至孤独的情怀。从心理上来说,外部的寂静和内部的安宁达到了和谐,也就是“恰到好处”,而这就使散文构成了诗化的意境。这种诗化的宁静的境界,是自由的,因而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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