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8期
超出平常的自己和伦理的自由
作者:孙绍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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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这种自由是什么性质呢?当然自由有属于政治范畴的,是相对于专制而言的。但是,自由并不是只有这样一种涵义,自由还有分属于哲学的、伦理的、实用的范畴的。哲学的自由是相对于必然而言的,从斯宾诺沙开始就有了自由是对于必然的认识的命题。朱自清在这里追求的并不是哲学上的自由,这一种内涵可以排除。实用的自由是相对于纪律而言,例如一个学生老是上课迟到,你可以批评他自由散漫,这个自由,与政治不搭界,和朱自清先生的心情也没有什么关系。伦理学上的自由是相对于责任而言。作为父亲、儿子、教师、丈夫的朱自清因为肩负着重重责任,“妻子儿女一大家,都指着我生活”,因而是不太自由的。把这几种自由的范畴拿来比较一下,哪一种更符合文章的实际呢?我倾向于:文章强调的是离开了妻子和孩子获得一种心灵的解脱。这一点下面还要仔细地分析。
(二)为什么对蝉声蛙声他充耳不闻却想到了“风流的季节”
政治与非政治,整体与局部的矛盾抓住了,就有可讲性,抓不住矛盾就没有可讲性,许多同行之所以在课堂上磨洋工,把一些不须要讲的东西拿来折磨学生,就是因为没话找话说。而在明明有话可说的地方,反而视而不见。这就是不会把潜在的矛盾抓住所造成的后果。比如,下面的文章中,有几句话,几乎被所有的老师和论文作者忽略了的话:“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这不是又有矛盾了吗?朱自清用最明确的语言告诉我们:原来清华园的一角,并不是如文章中所写那样宁静,那样幽僻,还有喧闹的一面。朱先生不过是选择了幽僻的一面,排斥了喧闹的一面。因为幽僻的一面和他的内心相通,因而他用相当华丽的语言,排比的句法,营造了一种宁静的诗意的境界。这种诗意来自一种“独处的妙处”,独处的好处是“便觉是个自由的人”。这种“自由”的性质是什么呢?余光中先生曾经为文批评朱自清夜出游,不带太太,看似笑话,但是,也有启发性。他离开了太太(和儿子)享受着宁静,连蝉声和蛙声都听不到,可是接下来,却引用了梁元帝的诗《采莲赋》,他内心想到了南朝宫廷男女嬉戏的场面上去了。还说“那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也是一个风流的季节。可惜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这不是太矛盾了吗?
不难看出,有两个清华园,一个是平常的,一个是当天的。他写的自己,也有两个,第一个是平常的,另一个是当天的,不是平常的那个自己,而是“超出了平常的自己”。这个自己和平常的自己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感到“是个自由的人”。自由在什么地方呢?就是“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那么,他想了些什么呢?这是很值得追究一下的。很可惜,许多同仁,满足于被动的阅读,忘记了化被动为主动,在追随中进行预期和回顾,这样矛盾就会从隐性变为显性。关键在于,对于自由这样一个概念,要有分析的能力。通常的分析都是分析一个具体的、感性的事例,这固然不容易,但是,难度不太大。可是分析一个抽象的概念难度就比较大了。但是,没有这样的能力,就很难愉快而胜任地做一个奋发有为的语文教师。分析完自由的概念,事情并没有结束,还要看文本:究竟哪一种自由的范畴更适合文本的实际。
从外部感觉来看,他连树上的蝉声和水里的蛙声都听不到,从内心深处却想着梁元帝《采莲赋》中男女调情的场面和《西洲曲》中民间少男少女恋爱欢会的场面。而且还要感叹“那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也是一个风流的季节”,“可惜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这就是他所说的“什么都可以想”的“自由”。
高远东的论文《〈荷塘月色〉——一个精神分析的文本》说,《荷塘月色》中有一种“心理骚动的性质”,或者如俞平伯所说的“没来由的盲动”,用朱自清自己的话来说,就是“随顺我生活里每段落的情意的猝发的要求,求每段落的满足”。如果我们拿《荷塘月色》和他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相对照,就不难看出朱先生内心的苦闷的性质了。在《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中,朱先生很诚实地写出他本想听一听歌妓的歌喉的,但囿于知识分子的矜持,拒绝了。可是内心又矛盾,失落。
我的学生邢娜妍查阅了朱自清的传记,更为雄辩地说明了《荷塘月色》所表现的苦闷并不是政治性的,而是伦理性的。
朱自清于一九二年北大毕业以后,到杭州一师教书,月薪七十元。虽然已经寄给家里一半,但还是不能满足父母的要求。妻子儿女生活在家中,受着折磨。从《背影》中可知,一九二年以后朱自清的家境,已经非常惨淡。因为贫穷,家庭失和,为了减少矛盾,节约开支,朱自清回到家乡任扬州八中的教务主任。由于庶母的挑拨,其父借着和校长的私交,朱自清的薪水,本人不得领取,被直接送到家里。迫于此,朱自清不得不接出妻儿,在杭州另组小家庭。一九二二年,朱自清带妻儿回扬州,打算与父母和解,结果不仅没有解决矛盾,反而加深了精神上的痛苦。作者给其好友俞平伯的信中就写道:“暑假在家中,和种种铁颜的事实接触之后,更觉颓废下去,于是便决定了我的刹那主义”(所谓刹那主义就是从生命每一刹那间中均获得意趣,使得每刹那均有价值)。后来,朱自清的父亲因为考虑到孙子的教育问题,从朱自清处把两个孩子接回扬州。朱先生的生母,也随之一同回去。但是,父子关系,一直没有缓和。朱自清每月寄钱回家,往往得不到回信。在《背影》中提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触目伤怀,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也渐渐不如往日”。暑假中(也就是写作《荷塘月色》的七月份),朱自清想回扬州,但是又怕难以和父亲和解,犹豫不定,因而有“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之语。这一切都证明朱自清在漫步荷塘时感到的自由,在性质上是一种伦理的“自由”,是摆脱了作为丈夫、父亲、儿子潜意识里的伦理负担,向往自由的流露,和政治性的自由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这样的解释,如果不是更加切近朱先生的本意,至少也是比较深刻地揭示了心理的和艺术的奥秘。当然,伦理的自由,也不是与政治的自由没有一点联系,前面所引用朱自清先生自己的话,就表明他也因为考虑到老婆孩子的责任问题,而不能绝对自由地作政治的抉择。但是,我以为那是比较间接的,次要的。
我曾经对大学一年级中文系的学生如此分析《荷塘月色》,反反复复讲了四堂课,到最后还是有一些同学转不过弯来,有一个女同学课后对我说,你怎么能这样讲?我本来读这一课,头脑是很清楚的。你这么一讲,把我的思想都搞乱了。我说,搞乱了,好啊。不是要搞活思想吗?搞活的第一个阶段,就是搞乱,我这里所做的,就是要把你原来社会功利是惟一的价值的心理定势打破。
当然,作品一旦公开每一个读者都可以有自己的解释,甚至可以有与作者不同的理解。但是,这样的解读,从作者心理方面,而不是单纯从社会政治反映方面,提出了一种新思路,至少可以增加学生的思考空间。这种阐释的理论基础不是社会学的,而是心理学的、伦理学的,涉及到意识和潜意识的问题。这就要求教师对于弗洛依德的学说有一点涉猎,光有一点粗浅的社会学、反映论的哲学常识对于一个合格的中学教师来说,是不够的。
有了比较丰富的学理基础,对于人的心灵的理解就可能比较自由了。但是,这还仅仅是一种可能而已,要真正把文本解读得深刻,还要下苦功夫。美国新批评强调对文本的细读(close reading)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达到高潮,而我们在八十年代,引进西方文论的时候,虽然,引进了一些理论主张,但是,并没有把人家的方法用到我们的阅读过程中去,因而,还没有来得及在中国生根,就被认为是过时的东西,而被搁置了。当然,新批评也不是十全十美,它的最大局限,第一,常常是限于诗歌的解读,第二,它的解读方法,也比较狭隘,第三,它的操作性也比较差。九十年代以后,我们又引进了西方最新潮的文论,如福柯、德里达的东西,但是,也只是偏重于他们的宏观理论,而忽略了人家为了达到这样的宏观理论所使用的微观分析的方法。因而,至今还没有一种西方文论成熟到可以说是达到了活学活用的程度。
在与学生“对话”而不是灌输的课堂上,老师面临的挑战是空前的。人文精神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人文精神不是简单的教条,而是一种渗透在字里行间的精神,比如说,在讲解鲁迅的作品时,许多教师都讲到了鲁迅对于劳苦大众的悲惨命运,常常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是到了作品分析时,就不再提起了。真正的人文精神,是在作品之中的,而不是文本之外的。把文本当中潜在的人文精神,分析出来,是中学语文教师的艰巨任务。这不是很容易的,因为,越是伟大的作家,越是深刻的倾向,往往越是隐蔽。有时,就潜藏在似乎平淡的,并不见得精彩的字句中,一般读者,常常视而不见,解读的功夫就在这些地方,所谓于细微处见精神。光是在字句上理解人文精神是不够的。在课堂上要求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具体分析。在看来平淡的地方分析出深刻的人文内涵来,是需要真功夫的。要在分析作品时,从字里行间揭示出来才到位。要从作品中,从文本中分析出来,这样才是活生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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