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立身制事坚持原则

 

  立身制事,自有一定之理。惟人是倚,势必苟同;以己为是,势必苟异。

  苟同者不免诡随,苟异者必致过正。每两失之。惟酌于理所当然而不存人己之见,则无所处而不当。故可与君子同功,亦不妨为小人分谤。

  【译文】

  为人处事,自然有一定的原则。倚仗他人,势必会毫无原则地迎合他人的意见;自以为是,势必造成对任何事情都毫无原则地加以反对。毫无原则地赞同别人的意见,不免随波逐流;毫无原则地反对别人;也势必会矫枉过正。这两种态度都是错误的。只有认真地考虑事物的客观情况,而不存在任何偏见,才不会处理不当。所以,一个人可以和君子共同享受功劳,也不妨在某些时侯给那些小人分些讥嘲。

  【评语】

  不能坚持原则的人,可能存有私心。要么慑于别人的权势,害怕得罪人;要么曾经结过什么矛盾,有意弄权,刁难。俗话说: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

  对为官者而言,今天你可能还是身居高位,大权在握,威风凛凛,派头十足。

  明天可能就什么都不是,权力也没有了,派头随之也消失了。到那时,如若见到曾被刁难过的人,又有何感受呢?真可谓落架的凤凰不如鸡。做人还是要为以后多想想,多办好事,少留骂名,这样才能活得坦然,活得舒心。

 

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