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作家从来就分两类:一类是为文学而人生,一类是为人生而文学。茅盾无疑是属于后者。而作品也同样分为两种:一种是传世之作,一种是济世之作。茅盾的小说当然也是属于后者,其代表作《子夜》便是为解决“托派问题”而面世的。茅盾的文学观取决于他的人生观,他的人生价值是通过文学来实现的。因此,我们就不能苛求茅盾在创作小说时,也像曹雪芹那样“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更没有必要责怪他“甚至把政治看成比艺术更为重要的生命路向”。
当“救亡”成为中华民族的首要问题时,政治话语被迫要上升为中心话语,茅盾将他的文学与政治胶着起来,完全是出于自我人生观的真实表露;根本没有什么纯粹的私人目的可言。批评茅盾同政治贴得太近,无异于批评他选择了“为人生而文学”的写作方式。再者,以鲁迅、巴金来要求茅盾的作法同样有欠公平。鲁迅始终保持的是一种无党派身份,巴金信仰的则是无政府主义主张;他们对社会更多持的是旁观批判的立场。而茅盾却大大不同,他很早就加入了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对社会采取的是亲身介入的方式。在茅盾身上,中国古代知识分子“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体现得尤为充分。
此外,尽管茅盾没有将文学作为一种纯粹的目的,但他也没有把文学视为纯粹的工具,因而他避免了像郭沫若那样,时代一过,便认为自己的作品使命已完成,可以统统扔进垃圾箱里去了。文学还是他最后的精神家园,他的创作态度严肃而又认真,缺乏今天年轻后生们“玩文学”的潇洒。这一点,在丁玲《悼念茅盾同志》一文中可窥一斑:“茅盾同志派人送来一本《霜叶红似二月花》并信一封,欢迎我去他家谈谈,信中说‘如果你叫车不太方便,请电告知,当派车迎接。’”正是基于这种可贵的创作态度,茅盾的“济世之作”才免于沦为过时的“应景之作”。所以,“当政治无法拯救心灵时,他的精神足迹便在文学中找到栖身之地”也就没什么可觉奇怪的了。
茅盾不仅仅是小说家,也是批评家、散文家、社会学家,要评价他在中国文坛的地位,绝不能只取小说为参照。我们既不必像那位注销茅盾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大师资格的年轻学者那样自作无情,亦不必像因此为其打抱不平的善良人们那样自作多情。在我们这个不断发现文学史上的失踪者的时代,读者的新奇感在不断地受到刺激和满足,因而暂时冷落了茅盾这样的老相识,也是极其自然的事件。更何况,谁又敢自信茅盾本人就一定很在乎这种冷落呢?故我劝孙郁先生还是不妨乐观一些的好。
说《读书》
江西 路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