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活的这座城市的形状有点像“红薯藤”,我就在“红薯藤”的一个分支中的分支租了一间房子专心写作。我们有一个狭小的写作群体,对文学怀着那么一点痴心和幻想,只不过至今还没有人写出名而已。有一段时间,我和诗人李风的关系闹得有点僵,彼此很少来往。现在,李风突然“call”我,使我感到很意外。中文显示屏上有这么一句话:我谈了一个女朋友中午带你处玩李风我有些慌乱,赶紧掀开汗味十足的毛巾被,双手撑着凉席,屈膝坐了起来。一缕阳光透过没有拉严的窗帘投射在了地板上。我用大拇指使劲儿揉捏一下食指,从床上跳下来。近来,我的处境非常不妙,一直在外打游击、混不掏钱的饭吃,经常弄到半夜三更才回来:屋子早已乱成了一团糟。为了维护我的形象,为了顾全朋友的面子,为了在李风的“女朋友”面前假模假样地装高雅,我着手对屋子彻底地收拾了一番。我已是满头大汗。最后,我来到液化气灶旁,抬脚踢了踢液化气罐—还行,还有点重量;再看看油壶,只是一个轻飘飘的空塑料壳了。醋瓶子也空了。快了,快空了,什么都快空了,我想。我确实需要好好充实充实了。
那时,我和李风的关系好到了极点,我还记得李风说过这样一句话:“咱们是同穿一条裤衩的铁哥们儿。”我要是给你说出来,两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而争风吃醋,最后不欢而散,你肯定觉得很可笑。事实上是这样,我们就是为了争夺那个名叫田甜的女孩,双方的关系才闹僵的。田甜这个女孩,名字既好听,又响亮,更容易记住。那天,我和李风是在本市晚报举行的一次“同题征文”获奖作者聚会上认识的。我和李风几乎是同时喜欢上了她。我们都被她一袭披肩的长发、白皙的脸蛋、乌溜溜的大眼睛、丰满的胸部、苗条的身段迷住了。你要知道,我和李风都是老大不小的男人了,我说“老大不小”是因为,我们都已二十六七岁,该是处对象的时候了。我和李风在一起的时候经常谈论这个问题;还有,我们都是外地人,我们都对处对象的条件暗自作了不知多少种计划。我是说那种案头计划。现在,碰到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我们都不会放过,我们都想把田甜搞到手。
“妈的,哥们儿还是头一次遇到,”事后李风对我说,“简直像个女妖。”我看他说这话时,面部带着夸张了的表情。
“更重要的是一个爱好文学的妞,”我说,“现在这个社会,还真他娘的难找。”“我一定要把她搞到手。”李风有点手舞足蹈的样子。
我耸耸肩,没说话,心里却有点酸溜溜的。看谁先搞到手吧,我暗暗地想。
——到底是李风的手法高明些,他先把田甜追到手了。我承认在这方面,李风确实比我强,但他写诗的水平并不比我高。照理我们该是相互扯平了。一个下午,我的大脑变得一团浆糊一般,什么都写不出来,心情烦躁地从电脑旁来到窗前走了三步,又从窗边来到电脑前走了三步。我没有把田甜搞到手!我想。最后,我“哐啷”一声带上门,来到了李风的住处。我从窗缝里看见他们歪在床上,正在互相啃。
李风的双手已深入到她的胸衣里,摩挲着。我来气了,但我不露声色。李风对我还算客气:我敲门,他赶紧结束了战斗。进去后他忙不迭地给我打“红塔山”,倒水。
田甜呢,倒很自然,她朝我笑笑。我想,她大概是个老手。我边抽着烟,目光边来回在田甜和李风身上扫着。你可以说,我见到漂亮的田甜,就像苍蝇见到屎。我掐灭手中剩下的大半截香烟,凑到田甜身边坐下来,见她没什么反应,我大胆地把屁股往她那边挪了挪,并顺势蹭了她两下。
“哥们儿,”李风的脸色变得难看了,“你够不够意思?”我有那么点难为情。但我很快就找了一个理由,“咱们——不是同穿一条裤衩的铁哥们儿?”“你知道不知道‘朋友妻、不可欺’?”“可惜,她现在还不是你妻子!”我的语气也有点硬了。
“滚开!”李风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你少跟我口罗嗦,你给我走开!”“来真格的?”我说,“我不想为这事跟你翻脸。”“我也不想跟你翻脸,”李风说,“你走开就行了。”我感到我的脸烫乎乎的。我的样子很狼狈。我只好走开。我只好灰溜溜地从李风的屋里走出去。走出门,我回头朝他们看了一眼。我看到李风的表情有些扫兴;而田甜呢,你信不信,她忙里偷闲,躲在李风的肩膀后面正悄悄朝我抛媚眼呢。真是个可人儿!我和李风的关系就这样闹僵了。从那以后我们便很少来往,甚至不来往了。
事情的发展并未出乎我的意料——不久,我就听说李风和田甜分手了。分手的原因很简单,李风发现田甜这个女孩不是个正经东西。她为了能发表她那些无病呻吟的“小女人散文”,居然跟一个年龄可以做她父亲的老头子鬼混到了一起。
哈!哈!哈!我和李风都没有搞成。你可能会感到好笑。我自己也感到好笑。
我还笑自己幸亏没跟那个妞泡到一起。事后我们都感到有些受骗,我们都很傻。最后,我把这些归结为一句话:因为我们都是些还没闻过骚的“生梆子”。
谁难受谁知道。
时间已经不早,我想李风他们也该来了。我掀开窗帘,朝坡底下的一片小树林远远望去。李风来了。李风果然带着一个女孩来了。我的心里不知为什么有点激动。
女人把我们的友谊带走了,但愿女人能把我们的友谊再挽救回来。李风正专注于身边的那个女孩;她却似乎只管埋头走路,对李风的亲密有点漫不经心。远远看上去,李风的动作带着点儿撕撕打打的架势。那女孩矮矮的,瘦瘦的,胸部倒是很突出。
她乍一抬头,我差点没叫出声来——你道那是谁?原来李风把卢梅带来了。李风神秘兮兮地给我留传呼,原来他把卢梅带来了。
说起卢梅,我不得不再提到田甜。在那次“同题征文”获奖作者宴会上,我和李风分别坐在田甜的两边。我们都抢着向她讨好,抢着跟她碰杯,抢着往她碗里夹菜;最后,我们都抢着和她一起唱卡拉OK.那时,卢梅只是田甜的一个“跟屁虫”,我们谁也没拿正眼瞧过她。我还记得当时李风一个劲儿地拍田甜的马屁:“你的眼睛真是太迷人了!”他还说,“我有一种预感,我们一定能合得来!”田甜的眼睛也似乎更加美丽动人了。那时候卢梅坐在一边漠然而又忠实地“陪衬”着田甜,似乎对自己的处境心安理得。
前不久,我听说李风所在的单位精减人员,他被“分流”到一家酒店,做起了端盘子的服务生。我想,李风这么长时间不跟我来往,也与这一点有关。其实他倒大可不必,这年头谁又比谁好到哪里去?我现在想起来了,那时我还对李风说过:“我看卢梅那个妞倒是挺稳重,搞不到田甜把她搞到手也不错嘛!”李风一个激灵,仿佛我咯吱了他,连连说:“得,得,得,要搞你去搞,千万别往我身上栽!”他们已经走近了。我连忙缩回脑袋,把脸上的笑使劲憋回去。想一想也没什么好笑的,落毛的凤凰不如鸡嘛,何况,卢梅有卢梅的妙处,我还是那句话,搞不到田甜把卢梅搞到手也不错。
我找出三个像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玻璃杯洗干净,泡上我平时最喜爱的茉莉花茶,一股淡淡的芳香溢出来。我坐在茶几旁,翘起二郎腿,嘴里叼着一根香烟怡然自得地吐着烟圈……门被敲响了。我打开门,李风一脸惶然地站在那儿。“怎么只有你一个人?你女朋友呢,快让哥们儿见识见识!”“她……还有些不好意思呢,”李风笑了笑,说,“是卢梅……你认识的。”“是卢梅呀,”我假装吃惊地说,“快去叫她上来啊!”李风返身走了出去。半晌,还是不见动静。我只好走到门口,见李风正在那儿起劲地拽着卢梅的一只胳膊。
“卢梅,”我喊道,“快点上来吧,茶都泡好了,就等着你啦!”这一回,卢梅总算勉勉强强地进了屋;她冲我点一下头,也不笑,扭身把屁股支在椅子上。我说“支”,是因为她那姿势根本不叫坐,好像她随时都准备拔脚走人,又好像椅子上有一摊水,会弄湿她的屁股。
李风掏出“555”烟,忙不迭地给我打过来。我说:“今天应该是个高兴的日子,我得恭喜你们啦!”“别乱说啊,”卢梅抢过话头,“还是恭喜你自己吧。”我朝李风吐了吐舌头,他的脸上很不自在。一时间大家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沉默了一会,我说:“时间不早了,你们多聊一会儿,我来随便炒几个菜。”“谁高兴跟他聊!”卢梅站起来,往厨房那儿看一眼,脸上总算有了点笑容。
“要不——让我来做饭吧。”“对,让她去做,让她好好地露一手。”李风也来劲了。
我想一想,来了个顺水推舟:“卢梅,那就辛苦你啦!”我们抽烟喝茶,卢梅炒菜做饭。窗帘遮住了正午骄阳的光线,却挡不住它给这间屋子带来的热量。从进屋到现在,李风始终有点不尴不尬;他看上去比以前胖了些。
我冲卢梅的背影挤挤眼,说:“李风,其实她也挺不错嘛!不像田甜,中看不中用。”“哥们儿,还是你最能理解我。”李风摇摇头,苦笑一声。
——这就是当初那个动辄手舞足蹈的李风,这就是当初那个爱说豪言壮语的李风。说到底,他依然是个“生梆子”。
谁难受——谁知道。
“李风,听说你那双‘试图让汉语闪光的手’,正在‘娴熟地传递着酒店里的托盘和菜肴’?”我说。——这是李风新近写的一首诗中的两句。
李风终于被我逗笑了。“你也别老是拿我开心,想想你自己吧!对了,”李风正色道,“你现在到底怎么办?老这样下去也不是长久之计呀!我看……不行还是回你原来的厂里算了。”“那个死不死、活不活的厂子,回去还不是那个鸟样!连他们都还在一批一批地下岗呢。”我的大拇指不由自主地揉捏了一下食指。
炒菜的油烟子飘过来,把我们呛了一口。卢梅端着一盘菜走过来,见我们俩咳嗽的样子,扑哧一笑。我说:“卢梅,你给我省点辣椒行不行?”“谁怕辣,谁别吃!”卢梅佯装凶狠的样子说。
“听到没有李风,你可千万别怕辣啊!”“辣点好,辣点好,”李风干笑一声,搓搓手,脸上放出光来。看李风这个样子,我在想,他和她之间离上床的距离到底还有多远……卢梅的手脚还真是麻利,不一会,她又端来一盘菜,“李风,你也不知道帮忙把桌子收拾收拾。”“好哇!行,就来。”李风兴奋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她白了他一眼,微微皱起了眉头。“你怎么啦?”他问,刚刚绽开的笑容,顿时有点僵。
屋里的光亮有点变了。但门前的一片小树林,在夏日骄阳的曝晒下,叶子闪烁发光。一只知了偶尔叫几声,歇息了。
我们各占一方,围在餐桌旁,举起了酒杯。李风乘机把椅子往卢梅那儿移了移,开始不停地往她碗里夹菜,都被她一一挡了回去。从窗外吹过来一阵阵热风,知了又在锐利地鸣叫着;闷热和烦躁围困着小屋,一时间我们都有一种恍然若梦的感觉。
我敢肯定,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想起了那一天,想起了两个男人抢着往田甜的碗里夹菜的情景……我和李风已经喝了不下六瓶啤酒了。我们都有点晕乎乎的样子。我的食指在发胀、发痒。我用大拇指使劲地揉捏着它。我不知道我的食指怎么搞的,我实在搞不清楚,“它”今天究竟是怎么了。
趁着酒意,李风又往她那儿靠了靠,他笑着,脸上却有一种豁出去拼了、不管不顾的表情。卢梅站起来,狠狠瞪了他一眼,从他身边走开了。
“怎、怎么啦?”李风的眼睛仁由于充血而变红,他猛地把椅子移了移,坐直了身子。看上去他真有点火了。
“李风,来来来,喝酒!”我连忙说,“人家卢梅忙乎了一中午,你就不能让人家消停消停!卢梅,你也快坐下来多吃一点,这么好的手艺可别浪费了呀!”她点了点头,重又坐下来。大家转而称赞起她做菜的手艺,我说:“李风,你将来可是有福气了!”卢梅拿鼻子轻蔑地哼了一声;李风呢,从头到尾只会干笑,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样木讷呆板。他今天真是反常极了。
卢梅先吃完饭,起身走到我的书柜边,一会儿抽出一本书翻翻,一会又放进去。
烟雾缭绕的小屋,重又变得寂静。我也有点醉了。
李风痴呆地坐在那儿,脑袋仰靠在椅背上,眼睛盯着屋顶发愣。我起身给他们重新换了一杯茶水,也给自己加了水。“555”已经抽完了。我拿出我的“云利”给李风打了一支。
“他妈的!”我好像感到李风骂了一句什么。他又向我要了一支烟,点燃。身子向后仰着,眼睛直盯着她的背影看。烟圈接二连三地从他的口中吐出来,不破。
我们都沉默着。我也跟着他吐烟圈,但只有一个成功了。也许李风今天真不该把卢梅带到我这儿来——也许李风今天只能把她带到我这儿来。
卢梅抽出一本书走到我面前,说:“这本里尔克的诗集借给我看看行吗?”声音很温和。
我一看是不久前才买的那本《杜伊诺哀歌》。李风也伸出手来,她把书往背后一藏,说:“你没看见,我正在向人家借!”我赶紧说:“行、行,你们拿去看吧。”她把书扔到了李风的怀里。
他看着她,好像他认不清她,好像她换了个人。他端起杯子喝了口水,清清嗓子,站了起来,对我说:“看来,我算是废了,还是你有希望。但愿你早日成名,我们也好沾点光。”然后紧紧拽起她的手,又说道:“我们玩的时间够长了。我们走吧。谢谢你,哥们儿。”她挣挣了手腕,终于没有摆脱出来。
我感到有什么不对劲了。她对我眨了眨眼睛,笑笑;然后转身跟他一起出了门。
“欢迎你们下一次再来玩!”我说。
李风回头朝我看了看,没有说话。她再次朝我笑笑、眨眨眼。我看着他们一前一后地穿过门前树林子的身影。当然,那身影也与先前有了一点不同。屋里的光线已经减弱了。
我收拾着桌子上的碗筷、酒杯;打扫着满是烟头和酒瓶盖儿的地面。我一手握着一个杯子,走到门外,倒喝剩下的茶羹。我的目光不经意地投向那片树林子,稀疏的树木拖着长长的影子,暑热正在悄悄地减退。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他们,我看到了那惊人的一幕——一开始李风走在后面,他紧追几步,向着她张开了双臂;她却一弯身,很灵活地从他的臂弯儿里闪开了。她右手拿着那本书,紧紧地护在胸前,看也不看李风一眼,径直朝前面走着自己的路。李风愣了一下,突然,他飞跑上去,猛地扳过她的肩膀,朝她的脸上狠狠扇了一巴掌。
她惊愕地望着他,似乎对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失去了反应。她手里的那本书掉在了地上。李风紧跟着扇在她脸上的第二巴掌使她踉跄着、踉跄着,终于一个趔趄摔倒在了一棵树旁。李风那小子一定是红了眼,只见他就势骑上她的身子,巴掌、拳头、辱骂像雨点一般纷纷落在她的头上、脸上,和身上。
我听见了自己的心跳。我听得见每个人的心跳。我听得见他们那儿弄出的声响。
我站在那儿,一动也没有动;我的食指一直都在肿胀,在变形。我用大拇指使劲儿地揉捏着它。我关上门,屋内的光线骤然暗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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