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敦煌道士王圆箓评传

作者:樊光春

藏经洞艺术珍品。王圆箓得到的“布施”为4个马蹄银(折合白银200两),一说为160.3两白银。当年6月,斯坦因押运文物西行进入新疆继续考察。途中,蒋孝琬受斯坦因指派,秘密返回敦煌,又从王圆箓手中得到230捆手稿和3000多卷写本。斯坦因得到这些宝物后总计包装了17个大箱子,曾寄存在安西直隶州衙门内长达3个月之久,竟无人察觉。1908年,斯坦因经印度返回英国,将敦煌文物上缴英国政府,后分藏于大英图书馆、大英博物馆和印度事务部图书馆、新德里国家博物馆。斯坦因在印度还向印度外交大臣建议,由印度政府向协助他在中国考察的若干官员致谢,其名单为:新疆总督、甘肃总督、阿克苏道台、肃州道台和敦煌县令。
  1908年2月,伯希和来到敦煌,以500两白银,从王圆箓手中换取了一批藏经洞文物,总计10箱,大约5000件写本和绢画。大部分通过海路运回法国,自己随身携带1箱辗转至河内。运到巴黎的这批文物全部入藏法国国家图书馆。次年5月,他又受法国国立图书馆委托,前往北京购买汉籍。他随身携带了一些藏经洞文献向京师学人宣示,其中有《老子化胡经》写本。他的宣示和演讲,使罗振玉等中国学者了解到敦煌宝藏的价值。于是,罗振玉等提请学部收集剩余的藏经洞文物。学部电令陕甘总督,将藏经洞所余经卷全部购买,运送北京。学部为此拨库平银6000两,合敦煌市平银6918两,超过斯坦因和伯希和二人付款总和数倍。这笔经费后来被敦煌县府截留,主要用于改修孔庙和补修城墙。王圆箓风闻朝廷拨款之事而不明就里,于是草拟了《催募经款草丹》,直接向朝廷讨要。他在呈文中说:“蒙天恩赐银壹万两,近闻其名而未得其款,以将佛工不能成就。区区小县,屡年募化,至今创修寺院以及补塑佛像、重修楼殿等项费用,过银贰万有余。缘为经款,叩恳青天佛祖电鉴,特修草丹上达。”按常例,这份呈文当经县署转呈。县令见文后,只好付给他300两作香火费。因此,他并没有将剩余经卷全部交出,而是另外藏匿了一批,后来相继卖给日本大谷探险队、俄国奥登堡考察队和再次来敦煌的斯坦因,但这些经卷学术价值较低,许多卷子还是重复抄写。向北京运送的经卷,当时编号超过10000号。但经过沿途官员的偷窃和运抵北京后被押运官员及其他京官的再次抽检,最后送进京师图书馆的只有8000余件,不及藏经洞全部经卷约50000件的五分之一。负责运送这批经卷的甘肃布政使何彦升不仅纵容沿途官员偷窃,还在到达北京后又伙同其亲友李盛铎、刘廷琛等人大肆偷窃和损坏,其窃得经卷后来大部分出卖给日本人。
  
  三、王圆箓功过论
  
  王圆箓发现藏经洞之后的前几十年,似乎没有多少人关心对他如何评价,有如下事实证明:
  第一,在王圆策发现藏经洞之后长达9年的时间里,官府都一直对王圆箓持信任态度,令其保管藏经洞文物,甚至对他私下出卖文物也不管不问。当时,王圆箓住在藏经洞外,陪伴他的只有两个弟子,而且每年还要度过数以千计的民众到莫高窟过庙会的混乱场面,基本上没有发生失窃现象,亦说明王圆箓对藏经洞的保护能力在当时当地是适宜的。以致当他外出化缘一走多日不归时,仅一把铁锁,就把包括斯坦因、伯希和在内的诸多探宝者拒之门外,非王圆箓本人回来而不得开启洞门。
  第二,由于王圆箓在发现藏经洞后多次上报官府,因而被官府认定其为合法的藏经洞文物拥有者,至少是保管者。当朝廷调运剩余经卷时,甚至还采用收购方式,向王圆箓购买。敦煌县衙门或许认为藏经洞宝物属地方所有,因此将收购款大部分截留,只给了王圆箓一小部分以奖励他发现和保护藏经洞的功绩。如果不是官府认定王圆箓保管藏经洞文物的合法性,当时即应追究他私自出卖文物的罪行,然后没收剩余的全部经卷,完全用不着由朝廷拨付收购经费,责令地方当局运送至京就行了。对于王圆箓出卖藏经洞文物之事,官府亦久有所闻,叶昌炽在《缘督庐日记》中即有记载,敦煌县府档案也有记录。在斯坦因从王圆策手中诈取藏经洞文物之后,甘肃当局便令敦煌县府将部分经卷装于两只木桶中,安放在佛殿内,名曰转经桶,以掩人耳目。还责成王圆箓“将此项经卷妥为保守,毋再遗失私卖,致干咎戾。”事实上,在此之后,又发生了王圆篆将部分经卷卖给法国人伯希和之事,官府并未追究。王圆箓本人也在《催募经款草丹》中向朝廷报告说:“叁拾三年(1907),有法国游历学士贝大人讳希和,又有阴(英)国教育大臣司大人讳代诺二公至敦煌,亲至千佛洞,请去佛经万卷”,还理直气壮地向朝廷讨要保管费,说明官方明知王圆箓出卖藏经洞文物而不予追究。
  第三,王圆箓发现藏经洞之后,民国年间被县署委任为县道会司职务,负责管理全县道教事务,这既是对修建太清宫的肯定,也是对他发现和保护藏经洞的肯定。据《敦煌学十八讲》引陈万里《西行日记》等文献,王圆箓晚年疯疯癫癫,得了精神病。其原因为1923年美国哈佛大学的华尔纳到敦煌,盗取莫高窟壁画,而未被王圆策发现。此事引起当地民众的愤慨,并迁怒于王圆箓和时任县令陆某,致使他不得不靠装疯卖傻度日。王圆箓去世后,他的弟子打算为他修塔刻碑,担心民众阻拦,于是广泛征求了社会名流的意见,经各方一致同意后,才修建了现在称之为“道士塔”的建筑。此塔历经70多年,曾多次得到修缮,至今完好,也从侧面说明敦煌当地社会对王圆箓一生所持肯定态度。
  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的敦煌学研究出现迅速发展的态势。有关藏经洞文物流散海外的历史,成为学人们深感痛惜的话题。在探究藏经洞文物流散海外的责任时,王圆箓作为当事人,成为评论的焦点。
  综上所述,我认为,王圆箓作为一名全真道士,一名宗教职业人员,在敦煌之作为,与其身份是相称的,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宗教家;在敦煌藏经洞发现和保护的过程中,有功有过,功大于过,不应当予以苛责,更不宜视作历史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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