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和谐社会 法道而行
作者:许抗生
4.法道的谦退处下不逞强的美德而行。提倡谦虚,反对骄傲,这是中华民族所倡导的传统的美德。儒家提倡它,道家更是提倡它,并把它提升到宇宙的本原“道”的德性的高度上来看待。老子认为,道是万物之本根,永远处于低下之处,犹如总是处于低下的江海一样,成为百川汇归的地方(“譬道之在天下也,犹川谷之与江海”)。所以老子说:“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同上书,66章)以此老子提倡谦退处下,反对骄傲逞强。老子说:“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同上书,66章)圣人要想成为百姓的领导者,就必须“以言下之”,“以身后之”,谦退处下,不与百姓逞能逞强,这样老百姓才能拥戴你。这是就一个国家的统治者领导者而言的。至于在国与国之间,尤其在大国与小国之间,作为大国决不能骄傲自大,与人逞强,搞什么霸权主义,而应当采取谦虚处下的态度和宽容他国的精神,这样才能得到小国的信赖。老子说:“大国者下流,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所欲,大者宜为下。”(同上书,61章)这是说,大国应处于下流,谦逊处下,才能成为天下交汇的地方。大国以谦逊的态度对待小国,就能得到小国的信任,小国以谦逊的态度对待大国,就能得到大国的宽容。大国不要过分地想兼并人,小国也不要过分地服侍人,这样两者都能得到自主独立的生存,和谐地相处,而作为大国则更应当谦逊处下地对待小国,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天下太平,世界的和谐。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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