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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道教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的几点思考

作者:熊建伟




  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这一节中明确提出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宗教界必须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维护宗教自身、各宗教之间及宗教与社会各方面的和睦,努力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中丰富的和谐思想,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来,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道教为之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道教固有的崇尚和谐、促进和谐的优良传统,长期以来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对推动和促进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曾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历史表明,在当今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道教完全能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这既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道教自身发展的需要。
  那么,我们苏州道教界如何更好地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呢?这是我们值得积极探索和思考的问题。
  
  一、苏州道教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苏州道教历史悠久,至今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曾对苏州历史上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艺术、民俗等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苏州道教界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旗帜,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帮助、支持下,在全体道众的共同努力下,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积极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扬道教优良传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带领广大道教徒和信教群众,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苏州实现“两个率先”和社会的和谐作出了积极的努力,苏州道教也借此逐年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目前市属区(市)级道教团体有5个,全市依法登记的道教活动场所(包括活动点)有41处,教徒113人。特别是近几年来,苏州道教在道观建设、信仰建设、组织建设、人才建设、文化建设、经济自养、服务社会、对外交往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新阶段,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来看,由于我们苏州道教还处于恢复发展期,势必还存在着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因此,我们要发扬道教顺势应世的优良传统,及时把握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不断实践和深入,进而推动苏州道教自身的建设和发展。
  
  二、当前制约苏州道教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瓶颈
  
  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前提是要构建道教自身的和谐,这对我们的自身建设就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当前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当前苏州道教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道教后继人才缺乏。在数量上,目前苏州道士的人数和道观的数量不成正比,平均每个道观不到3人。在分布上,道士主要集中在市区的玄妙观、府城隍庙,而在一些市(县)、区,道观多,道士少,甚至有的道观没有道士,这就影响了道观的管理和道教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是道众素质普遍较低。现有的道士大多是改革开放后入道的,由于当时急需解决教职人员青黄不接的困境,因此在吸收年轻道士时对文化素质的要求不高,大多只有初中文化水平,导致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也较低,这已跟不上时代发展和道教自身发展的要求。
  三是道教经济基础薄弱,自养经济来源渠道少。苏州道教的传统特点是符箓斋醮,现有的经济来源除香火外,主要就是以斋醮收入为主。除玄妙观、城隍庙、上真观等少数道观因地处市中心或旅游景区,有一定的门票和三产收入外,大多数道观自养经济来源渠道少。近年来,全市大多数道观都能紧紧围绕“经济增实力、管理求实效、宫观创特色”的目标,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自养能力也基本得到了保障,但由于原有经济基础薄弱,滞缓了道教自身的发展。
  四是不能正确处理道观与信教群众的关系。纵观历史,无论是在道士供养、道观建设,还是弘道利人等方面,信教群众都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是现在有些道观,与信教群众的关系不是建立在信仰基础之上,而是偏重于供养关系。有少数信仰不够纯正的信徒把护道护法看成是对道观的恩赐,有的甚至在个人利益的驱动下,或明或暗地左右道观工作,把道观当作自己牟取私利的工具,更有甚者在信众中摊配分派,扰乱了一些地方道教界的和睦团结,并进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后果。
  五是道观与道观之间没能形成合力。这里主要是指道观之间缺乏交流、缺乏沟通、缺乏相互支持。我们有的道观其规范的管理、严谨的道风、雄厚的自养能力、和谐的氛围已经形成,却缺少去推广、影响、支持其他道风、管理水平、道众素质明显落后的道观。道观之间的相互借鉴、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发展的风气没有形成,缺乏合力。
  六是道风建设、信仰建设、组织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个道教团体、一个道观要正常、健康、有序地发展,道风建设是基础,信仰建设是目标,组织建设是保证。目前我市还存在着一些道教团体和宫观的组织机构松懈,民主管理体制不健全,一些道教徒在形象上道风不整,在思想上信仰淡泊,在道业上不思进取,无视规章制度和道规教义,这不仅败坏了道风纲纪,还有损道教形象。为此,加强道风建设、信仰建设、组织建设,树立良好的道教形象刻不容缓。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很多,但苏州道教发展的主流是好的,道教所具有的优良传统表明,我们有能力正确解决和处理好当前存在的问题,能够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但要解决这些问题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归根结底,我们要在自身建设上下功夫。
  
  三、苏州道教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苏州道教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必须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适应社会进步的要求,做到传统和现代有机的结合。
  首先要大力加强信仰建设。道教徒必须信仰纯正。道教以“道”为核心,以得道为终极目标。有道之士要“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是多元化的社会,有些道教徒感到困惑,不知所以,有的则道性迷失,随波逐流。如此一来,我们有些道士就同一般民众混而为一,没有区别了,道士变成了“道民”、“道工”、“道商”,也就失去了“道”的本性。那么如何纯正信仰呢?《道德经》第八章说得很清楚:就是要“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如果我们的道教徒能够按太上老君的“善”字去规范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就能够树立起正信,在民众中的形象就是一个真正的“有道之士”。
  其次要大力加强道风建设。我们提倡道教徒一要奉道行事,二要严执规戒。道经《大霄琅书经》说“人行大道,号曰道士。士者何也?理也,事也,身心顺理,唯道是从,从道为士,故称道士”。因此,奉道行事是一个道士应该有的重要的修养,是做一个道士的第一位事情。无论是清洁宫观、经忏法务、接待香客、招待来宾,或是处理人事、宣传教务等等,我们都必须奉道行事,用俗语讲就是要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道教戒律是规范道教徒宗教行为的警戒条文,是道教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当前出现少数道教徒信仰淡泊、衣冠不整、道不像道、世俗化味过浓的根本原因就是戒律松弛,这严重影响了道教的自身形象。因此,加强道教规戒建设是我们道门中人的重要任务。“凡行持之士,必以戒行为先”,所以,每一个道教徒应在宫观工作实践中,要践履执戒,要遵守宫观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只有通过肃穆道仪,端正道风,才能促使道教徒自身的信仰得到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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