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当代道教音乐的回顾与展望(下)
作者:刘 红
其二,局内人(insider)与局外人(outsider)关系。这里所说的局内人就是道内人,局外人亦即道外人。表面看来,局内人、局外人只是身份上的辨识和鉴定,而于研究的角度和学术立场上来看,由局内人、局外人所阐述或体现出来的局内观和局外观,却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十分严谨的学术问题。
从某些道教音乐研究论著中可以看到,部分学者在相关观点叙述、概念解释中,对所涉及的观点、概念是出自道内人的局内观,还是出自道外人的局外观缺乏清楚的说明、界定。常见的现象是,查阅到某些关于道教音乐的文献,或者观察到某些道教音乐行为时,作为局外人的学者往往是就自我的判断或理解替局内人做出解释,而解释的过程中却并未在文献出现的背景(context),或音乐活动中局内人的感受等方面作深入追究,令人困惑于这到底是局内人的局内观呢,还是局外人认为的局内观。更由于局外人大多为音乐工作者的身份,在道教音乐作为“音乐”这一专业进行研究时,局外人反而左右了局内人的观念,因此,在道教“音乐”的解释上,局外人不仅于一定程度上充当了局内人的代言者,而且,局外人因专业技术之所长,还拥有了在“音乐”表述上的自主优先权。“道教音乐”之名称由来,即是一例:
本来,对于局内人的道人们来说,是没有“道教音乐”这一名称的,这一名称是道内人受道外学者界定了“道教音乐”这一概念的影响,而接受并顺应“道教音乐”这一名称和形式的。[15]在道外,“道教音乐”这一名称何时何人始用,未知其详,但有一个基本事实是清楚的,即“道教音乐”是从事这一领域研究的学者们,或是体验过道教宫观、道场科仪活动的局外人,以“音乐”的基本要素如音高、节奏、旋律等为基准,对道人在执行科仪中的“音乐”行为,给予的一个称谓。这一称谓逻辑是:“音乐”是总结;支配“音乐”的事象,是作为“音乐”这一总结的分类参照。例如,使用在舞蹈这一事象中的“音乐”,就称为“舞蹈音乐”,使用在宫廷中的音乐,就称为“宫廷音乐”,以此类推,便有“电影音乐”、“戏曲音乐”、“民间音乐”等等,自然地,使用在“道教”之中的“音乐”,顺着这一逻辑就成了“道教音乐”。
道内人将道外人所说的在道教仪式中进行的“音乐”活动,称之为“念经”。“念经”在道人们的心目中是一个广泛而抽象的概念。广义上讲,只要是道士从口中唱出或念出的都可以称之为“念经”;狭义上讲,“念经”又依据唱、诵、念的不同形式,有称“赞”、“颂”、“偈”、“韵”、“咒”等等。歌唱性较强的“念经”,道人们通常称之为“韵”、“韵子”、“韵腔”。唱诵这种“韵”或“腔”有称作“喊”或“喊韵”。依据不同的法事内容和对象,“韵”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性质,一为“阴韵”;另一为“阳韵”。“阴韵”是用于“施食”、“济炼”、“荐亡”等阴事道场中的经韵;“阳韵”是用于对神仙礼赞或喜庆吉祥等道场中的经韵。
上述于表面来看,似乎只是局内人与局外人关于道教音乐的不同称谓。然而,深入一步地观察仪式中道教音乐的发生现象,我们会发现,道内人关于道教音乐的局内观和道外人关于道教音乐的局外观有各自不同的本质内涵:
局外人所理解的道教音乐,是音乐概念,称之为“音乐”即肯定了其被用于欣赏的基本属性,因此,局外人理解的道教音乐,是艺术,是宗教艺术。
局内人所理解的道教音乐,是仪式行为,是念经拜忏的具体程序,因此,道教音乐在道人看来,可称之为艺术,但更是仪式行为本身。
于局外观来看,如果只是将道教仪式中出现的“音乐”现象,以“音乐”的基本要素作为标准而作“道教音乐”之称呼,道教音乐这一名称是成立的。但若冠以“音乐”之名,并用“音乐”的概念和定义来解释属于道内人在宗教活动中的这种仪式行为,于局内观而言,“道教音乐”不仅“名”不符“实”,而且某些道教仪式行为可以说与“音乐”毫不相干。因为,局外观的“音乐”,是可以被欣赏的一种艺术;而局内观的“仪式行为”,体现的是宗教的神圣性功能。
2.关于道教音乐的传统继承与发扬
当今社会,现代化程度一天高过一天,在模糊的“现代”意识下,人们时常担心的是他们有没有被时代抛弃而落伍。看到今天的年轻道人可以自己驾驶汽车,以电脑、手提电话等与时代同步的现代信息工具进行交流时,人们的感觉即是,这是“现代道人”。再则,在现今道教尚未广为人知的情况下,为了帮助社会民众对道教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为了弘扬这一民族色彩浓厚的传统道教文化,道内道外近年来都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和方法做了一些道教文化的推广活动,前及道教音乐之舞台艺术表演就是其中影响较大的一项。这种作舞台表演的道教音乐形式的出现,引发了部分道外学者对道教音乐能不能继续保持道乐固有传统的疑虑,这些疑虑包括:
有专业音乐人员参与道教音乐的表演,[16]道教音乐是否仍然维持着单纯的宗教色彩和具有宗教的代表性?经专业音乐人员运用专业技术加工、编配之后的道教音乐,是否还具备道教音乐的传统本色?受过专业音乐技术训练的道士,是否会影响他们对传统道乐的继承和认同?
凡此种种,在道外学者们看来,此类型的道教音乐已经变相失去了既有传统,变成了应时而生的“现代”道乐。记得2003年第三届道教音乐汇演期间,演出次日,在北京白云观内举办了一个有道外学者和道内人士共同参加的座谈会,是次会上,在赞扬汇演获得圆满成功的同时,也有学者指出汇演中的一些曲目因增加了一些现代音乐的演绎方式而部分失去了道教音乐的固有传统。
面对上述问题,首先需要弄清道教音乐之“传统”的概念。这里,再从道内道外两方面来作解释。
如前述,按照道内解释,道教音乐是念经拜忏的具体程序,是仪式本身的行为,那么,只要道教仪范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道人的修行生活等不发生根本性变化,运用于宫观内的道教音乐就不会因为年代的更新而发生新的变化。这一解释不是逻辑上的判断,而是客观现实,道外学术界对道教音乐一直保存着这一传统也有共识,认为道教音乐的一个主要文化特色就是保留有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特色,原因是道教音乐自形成伊始,便一直受到皇室官府的扶植和荫护,并受宫观组织和清规戒律之制约,很少受社会动乱冲击,得以自成一体的连续发展。同时,道教音乐历代靠口传心授,传承方法隐秘保守,特别是全真道要求更严。因此,道教音乐能将其古代传统音乐保存至今。由此可以看出,道教音乐传统在道内的体现是与宗教制度、信仰体系、仪式行为等密切关联的,这一传统,随宗教之存在而存在,随宗教行为之传承而传承。
道外学者们(主要是音乐工作者)道教音乐之传统观念的形成,与前述几次较有影响的道教音乐采录、收集有很大关系,这是因为,大多数学者是第一次通过采集这些资料而接触到了令他们感觉很独特的道教音乐,面对这些原始(original)而真实的资料所表现出来的不同于其他类别的音乐形态,长期从事音乐工作的背景和经验,使学者们作出了传统道教音乐的判断。
其实,道外人在作道乐的“传统”界定上是有局限的,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道外人无法体验限制在道教宫观内关乎传统的实际生活和状况,学者们多采用参考文献记载或者借助收集来(可能仅此一次)的田野资料,加上自己客观感受的方式来进行是否为“传统”道乐的观察或评判。其二,道乐是音乐,这是道外人认知道乐的前提,衡量道乐诸多因素的标准皆以“音乐”为参照,因此,在道外人看来,由道人自己表演(展示)的,区别于其他类别的音乐;在形态和表演风格上有个性而且没有受到其他音乐形式影响的道教音乐,就是传统的、 原汁原味的,用当今时尚的话说就是“原生态”的道教音乐。反之,如在道教音乐中采用了他类音乐的成分,又或者在表演形式上借用了其他方式,那就不是传统的道教音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