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道教生态:内在的转变

作者:施舟人 陈 杰




  在这篇文章里,我将用事实证明,道教和生态有着比自然哲学更丰富的内涵。事实上,道教不仅思考自然环境和人在其中的位置,还要用实际行动来实践这些观念。早在公元一世纪,道教就制定了教制、教规(如一百八十戒等),旨在保护环境,确保自然平衡不被破坏。道教除了提倡尊重妇女和小孩外,还提倡尊重各种生物、地球、大山、河流、森林,试图保护它们。这些戒律可能是人类最早有意识地保护自然环境所采取的重大举措,也是人类为确保文明与自然相适应所作的努力。而不是反过来,让自然适应文明。
  然而,在进入主题前,我感到有必要做一些基本的评述。如上所述,我们清楚地看到,早期道教注重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强调人类要尽力适应自然。但是,如果认为这些早期道教徒就是我们如今所说的“生态学者”,或许就是一种错误。生态学是近代西方的一门科学,最早由德国动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Ernst Haeckel)于1866年提出,旨在研究有机体与其生活环境之间的关系。几乎整整一个世纪,生态学只是一个科学术语,只有专家熟知并且使用这个术语;它也是一个纯技术词语(我在1950年参加一个青年组织,研究生物并尝试描述生态系统时,才了解这一词语)。然而,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们见证了一场“生态运动”,这场运动肇始于工业化世界引发的生态危机。西方世界的这种“忧虑”情绪扩散开来,随之而生的虽说不上是意识形态,却是一套新的观念。如今,西方到处宣扬这套新学说,就像以前传播宗教、科学、民主和进步等西方那些所谓的新术语一样,向那些想听和不想听的人宣扬。西方把自己的观念和意识形态强加给并不一定需要它们的非西方文化,这段不谦虚的历史教化作用并不大,因为非西方有他们自己的宗教、民主、科学和进步,只是处于不同的历史背景中罢了。我们毋须再评说这段历史。从一开始,我们可能就认识到,真的存在一门学科可称作道教生态学。但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道教生态学的基本信条、目的和方法不同于当今西方生态运动中喧闹的政治性论文所提出的信条、目的和方法。即使不是道教思想方面的专家,也可看出,像庄子(公元前4世纪)这样的人不会容忍地球宪章委员会制定的“地球宪章”,因为,它虽然含有深刻的内涵,但是高度教条化,且富有争议。举个例子,上面提到的戒律不是要强化“所有人都有权利享受饮用水”,而是说“不应污染水”;不是试图强制推行由政府和强权组织引起的政治变易,而是建议尽可能地远离这种状况;不是善言以改变他人,而是不言以求内在的转变。
  
  一百八十戒
  
  与道教生态有关的一个重要文献就是一百八十戒。在早期道教中,这些戒律是为那些世俗的领导阶层确立的指导方针。这些领导被称为祭酒。祭酒是旧时的称谓,指一个既定的社会团体中最年长、最受尊敬的成员,以祭酒的身份主持周期性的祭礼。在汉代,祭酒也指地方领导。这个术语被上清派的天师及其他道教组织采用。就天师道而言,男人和女人都可能是祭酒。然而,一百八十戒似乎大部分都是针对男人。正由于这一点,加之其他因素,我会论证一百八十戒最初不是由天师道所创,天师道只是承继了原初的一百八十戒,并将之转化成自己戒律的一部分,也因此而有了今日的一百八十戒。正如最近几篇研究论文指出,大量的事实证明一百八十戒在4世纪末率先进行了一次变革。我们能追溯多远,目前还难以确定。我们从《抱朴子内篇》的章节中可断定,葛洪(283-343)非常熟悉一百八十戒或相似的一些戒律。因为葛洪声称他《内篇》中引用的大部分文献源于葛玄(164-244),这点非常重要。原则上可以确定它是三国或汉代时的产物。
  在一百八十戒中,直接与自然环境保护有关的不下二十条,很多是间接地有关。下面举几个例子:
  14.不得烧野田山林。
  18.不得妄伐树木。
  19.不得妄摘草花。
  36.不得以毒药投渊池江海中。
  47.不得妄凿地,毁山川。
  53.不得竭水泽。
  79.不得渔猎,伤煞众生。
  95.不得冬天发掘地中蛰藏虫物。
  97.不得妄上树探巢破卵。
  98.不得笼罩鸟兽。
  100.不得以秽污之物投井中。
  101.不得塞池井。
  109.不得在平地然火。
  116.不得便溺生草上及人所食之水中。
  121.不得妄轻入江河中浴。
  125.不得炼毒药著器中。
  132.不得惊鸟兽。
  134.不得妄开决陂湖。
  在对这些戒律以及文献里其他相关戒律进行评论之前,我想先提一个基本的问题:是什么促使道教制定这些戒律?正如那些熟悉儒家经典的人所注意到的,有些虽然已经出现在《礼记》的“月令”一章中,但“月令”中的戒律只适合于特殊的季节。比如,在春天,不应砍伐树木,不得捣毁鸟巢,不得惊扰冬眠的昆虫,等等。然而,道教戒律却很绝对,用于一年四季。
  特殊的宗教现象与特定背景中的特殊人群有关。早期道教的信徒和组织机构都集中在高山、溪流、大海以及未开发的自然环境周围,他们不仅像隐士那样,把这些地方当作退隐之地,而且将其作为集体聚集和举行仪式的地方。对他们而言,自然环境犹如一个“避难所”:1)那是祭拜神和圣人的神圣地方,是保存圣物的地方;2)那是一个避难所,是一个可获得保护的地方,人们希望在那里避开世间的灾难,和平地生活。
  我们常常假定,如天师道之类的早期道教团体是在古代中国的边远地区发展,那里文明化的程度还不高。因此,道教是某种“边缘社会”的产物,通过与土著部落的接触,吸收他们原始野蛮的萨满教。其实,这与历史事实并不相符。如今四川北部大平原的蜀地,是道教的发源地,是最先利用水利实现深耕农业的开发地区。自公元前4世纪以来,蜀不仅是秦进行军事扩张、最终实现统一的经济命脉,还是栽培稻谷的最佳之地,由此对人类和自然环境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深耕细作式的经济开发,严控的农业人口,这些农民被赋税和强制性的劳动拴死在他们的土地里,以牺牲畜牧业为代价实行单一的农耕。不移栖的生活和巨大的经济压力是中国农村苦难的根源,也由此产生了地方病:滥征赋税,被外来的游牧部落袭击,高密度的人口,疫疾流行,闹饥荒。这是天师道产生的社会背景和经济背景。至于天师道的创始人张陵,来自于沛国,也就是今天江苏省的西北角。它是古代道教的中心地带,离亳台(如今安徽省的西北部)和蒙(如今的河南,商丘北部)不远,据说老子和庄子曾在那里居住过,是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有许多商业城镇,如陶(今天的定陶),它们是战国早期政治文化的中心。总之,不管是古代道教,还是中世纪时的道教,其发展都不是在原始地带,而是在文明高度发达的地区。
  但是,当我们考察天师道的教制和“治”的分布情况时,情形又相反了。正如人们长期猜想的一样,“治”无一例外地分布在高山和其他自然环境中,最近的研究也证实了这点。这些“治”的成员每年聚集三次,有自己的经典、文书和粮食储备,有住房,稍后的时代里,修筑有聚会大厅。很明显,这些大山上修建的避难所与蜀地政治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些保存完好的自然环境对于危机时的人们一定至关重要。与此相似的例子在后来中国的其他地方还很多,那些圣山及其寺庙宫观成了瘟疫、饥荒和战争时幸存者的避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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