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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如何使道众以庙为家

作者:邱清辉




  在趋向性方面,要使道众熟悉他们的工作,使他们感到其工作的乐趣与意义。与社会上的普通员工一样,道众也需要了解他们的工作同整个宫观的关系,以及对宫观的重要性等方面的情况。只有使道众在精神上感到满意,他们才会安心工作,其工作也才会更有成效。
  在沟通的方法上,与别的任何单位一样,民主式的会议讨论是非常有利的。然而,由于缺乏责任心和主人翁的意识,现在能在会议上发表自己看法的道众已很少。所以宫观的管理者可以将重点放在个别交谈上,那样才能体现出“家长”的慈爱。即管理者应当利用适当时机与道众进行个别交谈,征询道众对宫观内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看法。在个别交谈的情况下,道众们往往愿意表露真实思想,提出不愿在会议场所或别的场所提出的问题,从而使管理者能掌握道众的思想动态。在认识、见解、信心诸方面容易取得一致。这种沟通方法双方都会无拘无束,会为双方的相互信任建立基础,自然会增加道众对管理者的亲切感以及工作上的信心与责任感。
  宫观的管理者虽然在为道众服务的职责上相当于一个家庭的家长,但在与道众沟通的态度上不能流露出家长般的威严,也不能像与平常人一样的沟通,因为他们具有特殊的组织角色关系。道众在宫观内发展的前途,在相当大的程度内,操之于管理者之手。这使得道众与管理者接触的时候,会怀着一份特别的心理状态从而影响整个沟通过程。一方面,道众不愿意在沟通时发生对自己有什么不利的影响,对于沟通内容不免加以选择和控制。他可能会掩盖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就是必须说的,也会加以有利的解说;为投管理者之所好,只会挑选管理者喜欢的部分相告。另一方面,由于道众想从沟通中得到更多或微妙的信息,每每从字里行间去揣测可能的含意,往往捕风捉影,自以为是。管理者一句漫不经心的话,可能被一位道众理解为带有特别的意义。这都会使其间沟通发生歪曲现象。因而在沟通的态度上,管理者应当扮演“听众”的角色。当然不能“听听”就算了,而要设身处地去“听”,即“倾听”。这样才能使道众无所顾忌,畅所欲言,就象在家里说话一样。
  
  4.妥善处理道众之间的矛盾。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商品经济的浪潮正在冲击着社会的每个角落,宫观里的道众的言行举止也会发生一些变化,一些新老观念的斗争,致使一部分道众中出现一些矛盾心理,如拥护中有不理解、赞成中有保留、希望中有忧虑等。这些个人的心理矛盾极容易造成道众之间的矛盾。
  作为一个宫观的管理者,首先不要害怕矛盾,其次是正确认识和对待矛盾,然后是妥善处理好矛盾。这就需要把握三点:一、不偏不倚,二、了解矛盾,三、一事一断。
  与家庭的家长处理家庭成员间的矛盾一样,管理者在处理道众之间的矛盾时,首先要不偏不倚,不能有半点私心、偏心。稍有私心、偏心,道众就会感觉出来。即使不偏心有时道众也会怀疑管理者不公,更何况偏心呢?因而只有公正才能解决、处理好矛盾。当然,处理好矛盾的前提是把握和了解矛盾。否则,只凭自己的想当然、感情用事,那样不但处理不好矛盾,还会导致产生更多新的矛盾,甚至将自己也卷入矛盾之中。所以只有经过调查,了解清楚道众间矛盾产生的原因、发生的过程、发展的程度及涉及的范围等之后,处理矛盾才能把握全局,抓住关键,有的放矢。要不然,不但会解决的不彻底不到位,还会适得其反,导致矛盾越来越多。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并且人都会随着时间和地点的改变而改变,道众间的矛盾也会随时随地发生变化的,所以处理矛盾要一事一断,不能用经验套。
  《道德经·七十九章》云:“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只要矛盾发生后,无论处理的如何好,都会在双方的心里留下印记。就像写错了字,再好的橡皮和再高明的涂改技术都会或多或少留下痕迹。加之宫观里的道众之间又没有血缘关系,因而道众间的矛盾是营造“家庭氛围”的一大障碍。所以管理者不但要提高处理矛盾的技巧、做好道众的思想疏导工作,还要像家庭的家长一样善于观察,尽量去读懂每一位道众的心、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应当加强对道众的素质教育与信仰建设
  
  (一)文化素质教育
  《庄子·逍遥游》云:“瞽者无以与乎文章之观,聋者无以与乎钟鼓之声。岂唯形骸有聋盲哉,夫知亦有之!”如果道众不能从理性上认识到“以庙为家”的重要性,那么宫观管理者的道行再高、其宫观里的条件再好、规戒再完善,也无异于华丽的文章予以瞽者,美妙的音乐以聋者——无济于事。因而,要想使道众做到“以庙为家”,应当先提高道众的认识能力,使道众明白“以庙为家”的重要性。
  文化素质是影响人的认识能力的重要因素。它是在人的先天生理基础上,经过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由知识积淀、内化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心理品质。它是有别于生理素质,不是先天的、生来就有的,它是通过教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逐步形成和发展的。也就是说,文化素质是教化的结果,是可以培养、造就和提高的。它具有理性的特征,同时它又是潜在的、通过外在的形态(人的言行)来体现的,它相对持久地影响着和左右着人对外界事物和自身的认识。
  文化素质是知识内化和升华的结果,知识是文化素质形成和提高的基础。没有知识作基础,素质的养成和提高便不具有必然性和目标性。因而要想提高道众的文化素质,其根本就是要增加道众的知识量,开阔道众的视野。《庄子·秋水》云:“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唐代文学家韩愈也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这告诉我们,个人的认识和作为都会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制约,是十分有限的。所以为了增强宫观的群体凝聚力,管理者必须经常组织道众进行各种学习,不断提高道众的文化水平和认识能力。明白自己与宫观之间的关系就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是相互依赖、互为存在与发展的前提,那样自然就会增强整体观念而立足于整个宫观、自觉地遵守宫观的各项规章制度而以庙为家了。
  
  (二)加强信仰建设
  1.信仰的建设。信仰是指“对某一宗教或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道教信仰即指人们对道教极度崇拜和尊重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信念和追求。信仰建设是宫观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宫观赖以传承与发展的基本条件。道众的信仰问题直接关系到宫观神圣所在,直接关系到宫观自身的形象和对社会的影响,这是宫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宫观里之所以能有大批的信教群众,之所以能得到社会各界的捐献,主要是因为人们都相信宫观及道士能够为虔诚的信士消灾、赐福、祈祷平安,这是宫观吸引信教群众的基本条件。假如道众的信仰不够虔诚,那么这个宫观里的各种文化就得不到信教群众的认同,以致山门冷落而难以具备建设“家庭温暖”的物质条件。道众信仰虔诚也是“以庙为家”的重要体现,假如道众的信仰不够虔诚,那么他们就很容易产生利益之心,以致出现各种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等影响“家庭”氛围的现象。
  2.道风的建设。道风是信仰的外在表现。严肃道风是提高道众素质的基本要求。应当认识社会主义道德与文化思想素质的提高,正是反映新历史时期对道风的要求;同时道风建设也是维系宫观运转及传承发展道教优良传统的重要保证。优良的道风,是以我国优良道德观念为基础的风范,是具有民族美德修养的表现。它不仅规范道众个人的言行,而且必然会影响社会,影响广大信教群众的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树立高尚的道风不仅是道众应尽的本分,而且对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稳定社会,都能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道教现在已是有广泛影响的宗教,世界各地的信道者和道教研究者,皆十分景仰并关注我国的道教宫观近况及道众们的风范。因此,树立良好的道教风范,对人们关注道教、认识道教和传扬道教文化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自然也会显示出宫观里和乐融融的“家庭”气氛。
  3.规戒的建设。谨遵规戒是信仰者行为的重要体现。纵观道教发展的历史过程,我们会发现,道教规戒的建设与道教的盛衰有着密切的关系。大凡道教的鼎盛时期,必定是规戒严格且完备的时期,反之亦然。因而,加强规戒建设历来是宫观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加强宫观信仰建设的重要途径;持守规戒也是修道养德、坚定信仰的具体行动。当然历史上传统的规戒,有些已经不能适应当今新形势下宫观发展的需要了,必须根据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加以调整、补充和完善,在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时代发展的新规戒。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宫观里若没有规戒就无法维持宫观的运行与发展,当然也没法维持宫观的“家庭”氛围。
  总之,只要管理者充分担任好“家长”的职责,做好道众的表率,并从家长的角度去为道众服务,道众自然会对宫观产生一种依属感,甚至安心的、自觉的为宫观服务,与宫观同甘苦、共患难,以宫观为家,从而为宫观贡献力量。
  
  注:
  ①《中国道教》,1998年第4期,第10页。
  ②《宗教工作普法读本》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司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7年版,第50页。
  ③《辞源》,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280页。
  (作者单位:北京白云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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